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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骗他。
于是长久的寂静自亭中弥漫。
桃星流不怎么意外。
他没有说话,余光无意间扫过桌上的茶水和糕点。谢臣见状,立刻伸手斟好热茶,配上糕点,沉默地递到桃星流嘴边。
袅袅的茶香钻入鼻尖。
桃星流的睫毛微动。
此时此刻,任何别的人在这里,都只会感到被殷切讨好的飘飘然——这样一个权倾朝野、无恶不作的奸臣,他可以挥手决定数人性命,可以毫不在意杀光忠心下属。
也可以在众人面前跪下,为一人擦拭鞋尖,在他心情郁郁时讨好地奉上茶点。
这怎么能令人不感觉洋洋得意?
桃星流垂眸,半晌,忽然很轻地叹了口气。
因为他发现,连他也会为这样的温柔感到欢喜。
可欢喜的原因,不是因为被殷切讨好。
而是因为,那个在乎他、紧张他的人,是谢臣。
桃星流出神地想,原来,这就是人类的喜欢啊。
他的眸光有些怔愣,落在谢臣眼里,便成了无声的拒绝。
握着茶杯的手倏然收紧,茶水溢出烫红皮肤。
谢臣恍若未觉,半晌,声音嘶哑地开口,宛如发下一个艰难的誓言:“桃桃,我答应你,从此以后,不再如今夜这般草菅人命。”
桃星流回神,瞥见他发红的手,霎时一顿:“你的手”
谢臣迟钝低头,面不改色将茶杯放下,狭长的眸依旧看着他:“桃桃,对不起。”
桃星流一顿。
子时夜半,他们在亭中相顾无言。
许久之后,桃星流忽然问他:“谢臣,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血吗?”
他的眼睛在月光下宛如琉璃,声音仿佛琴弦响起:“流血了,就会死。”
“但其实一开始,我不讨厌死亡。”
自出生起,桃星流就是一只很奇怪的幼崽,不喜群居,酷爱独自发呆。
四季轮转,族群远去,桃星流却依旧留在草原,慢吞吞地独自生活。他见过上一秒还在湖边喝水的野鹿,下一秒就被狮群吞吃入腹,见过两只互相撕咬的野生鬣狗溅出大片血肉,染红小片湖泊。
他生于草原,死亡是最常见的过客,大自然是最无情的猎手,悄然无息地带走周围所有生命。
见惯了,便不会在意,也不会害怕。
但当林珠出现,用人类的热情将他笼罩,他不由自主就生出了感情,拥有了一颗珍惜的,温暖的心。
于是桃星流从一只漠然的动物,变作血肉之躯的人类。于是他对谢臣说:每个人的心都很珍贵,不要让它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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