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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两个人一起去超市挑的同款拖鞋,比如客厅摆的两个人让小满拍下的合照,忘了哪一次熬夜的时候突发奇想拍的,光线不怎么好,池煜冲着镜头灿烂地比耶,沈桎之很浅地笑着,身后是两个人乱堆的衣服和机械材料。
他把屋子一一复原,然后离开。
过了一个多月房东打电话,很疑惑地问怎么没见过两个人。
“不是有在续租吗?也不见你们人影,我从老家带来自己种的葡萄,想拿两串过去,敲了好几次门都没人应。还住吗?”
沈桎之讲,不住了,但继续租。
阿姨“哎哟”一声,没讲话,她一个收租的乐得这种事发生,有房租收又不要担心房子被弄脏弄乱,心里却不怎么是滋味。
她见过的多,明白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叹了一口气,只是说:“那有空常回来看看哈,实在不怎么过来,也记得过年的时候请人打扫,不然风水也不好。”
沈桎之说:“好。”
这一租就是六年,到后来阿姨找上门,问要不要买下来。
“我孙子去外面读书,我跟着过去住几年,收租也麻烦。你要是想,我干脆卖给你。”阿姨已经明白面前的人是沈氏当家人,却仍然把他当作当初的少年人对待,讲话和蔼,“不收贵你,阿姨也信你,人好得很。”
沈桎之在全国各地好几处都购置有房产,甚至去年因为工作行程也在g市郊区买了套别墅,住了挺长一段时间,却在这个小小的出租屋面前犹豫。
他站在那扇门前,静静想了很久,最后答应下来。
三千个日夜过去了,如今的沈桎之仍没后悔。他讲,你不要觉得有负担,这比不上我随手拍下来的手表来得矜贵,但我确实承认我没办法放下。
他被困在分离的那一天,不能也无法挣脱,于是干脆心安理得地永远记住,无论爱或恨。
“要讲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过吗,大概也没有,后来我尝试过恋爱,不过都无疾而终。”沈桎之心平气和,又说下去,“可以牵手,可以拥抱,也可以给卡去任他们刷。”
但是没有办法亲吻,也没有办法做到更亲密。
当同另一个人鼻尖碰上鼻尖,几乎算得上耳鬓厮磨的时候,他的脑海里总会闪过池煜的脸。
沈桎之说:“我甚至记得很清楚,你的眼皮上有一颗很小的痣。”
这样对恋人极其不公,于是沈桎之大多数很快便提出分手,这么过了几年,他干脆就没有再尝试过谈恋爱。媒体猜测他有地下情人,却一直没有追踪到相关情报,又讲他性冷淡。沈桎之对此一概不做理会,只是权力和财富愈做愈大,于是新闻上的桃色信息逐渐也变成财经访谈。
沈桎之很多次反问过自己,是否真的有那么深一份执念。
二十出头的时候他的确也念念不忘,但是忘记哪一年开始,他逐渐不再想起池煜。
“那天晚上来g市,真的是小满提醒了,我才心血来潮。在那之前我已经很少想起你。”沈桎之已经开始融化到雪人的躯体有些模糊,说话也慢慢没了力气,“不知道你还像不想从前一样恐同严重,希望你已经好了一点点,对不起,我很自私,明知道你这样还要继续长篇大论讲那么多告白,但是我没办法不讲下去,十年前我就已经错过,如果今天我再闭嘴,那大概一辈子也没有办法再说出来。”
“如果你感到了冒犯,很抱歉。”
沈桎之已经意识模糊,将要闭眼。
人生中第一次经历这种玄学,他也不太确定能不能回到人类躯壳中,因此在闭眼前还是恳求池煜帮自己联系助理。
池煜沉默地听他讲了那么久,第一次开口,说“好”,声音有点哑。
眼前陷入了黑暗,沈桎之听到池煜有点着急地问:“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说的?”
池煜说:“我总觉得,不太对。”
这个故事没讲完,或者说,没讲全。
沈桎之很轻地笑了笑,心里想,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说池煜是笨蛋,因为他实在聪明地过分。
沈桎之说:“对。我勇气有限。”
池煜还想追问下去,沈桎之却已经没了声音,他敲了敲沈桎之的小冰箱,等了半晌都无回应,便收回了手,呆呆地坐在床边走神。
沈桎之一口气把过去讲完,池煜的回忆却还在慢慢搜索,他迟钝无比,慢半拍地把所有记起来的时候,当事人已经没有办法再同他交谈,也回答不了他任何回应。
他回想沈桎之口中那一晚,又回想在g市的每一个日夜。
想到一半何盛来敲门,带了保镖和医生,给沈桎之做了检查,池煜在旁边看着。
医生长舒一口气,说只是普通昏迷,抽了血送去检查,要等结果,不过应该没有大问题。
一旁保镖待命,问要不要把沈总抬走。
池煜看见何盛望向了自己,他愣了愣,转过头同他对视两秒,不明白。
何盛便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框,很有礼貌地:“既然没有大问题就不折腾了,让沈总先在这里休息吧。”他向池煜轻轻点头,“打扰了,小池总,我们明天再来。”
池煜点了点头,将他们送到门口,关门那瞬间才后知后觉明白当时何盛那一眼。
他想,何盛大概误会了。
又想起来沈桎之刚表的白,又觉得可能何盛也算不上误会。
他有点头疼,看了躺在床上的沈桎之好半晌,站在原地像一个木偶。
沈桎之睡相很好,既不需要他帮忙掖被子,也不需要他做其他任何事,于是他只好静静地看着十年未见的人,如同刚刚他只能沉默地听沈桎之的坦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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