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眼泪还是掉了下来,可他……可他也真的还爱着。爱到他立刻追过来,爱到他只是看到那两块墓碑的瞬间就完全卸下了心防,再一次将自己交了出去。
路之恒为他擦去止不住的眼泪:“我没打算要你原谅,我只赌那一点点你还爱我。幸好,你仍然心软,也幸好你真的还爱我。”
黎乐想拨开他的手可又做不到,他靠在路之恒的胸前,骂道:“你就是个混蛋,路之恒我讨厌死你了……”
“嗯,我知道,我都知道。”路之恒抚着他的脊背,轻声说着只对他一人的誓言:“这颗心只为你跳动,我用它发誓,你是我唯一挚爱的人,这辈子都不改,永远也不变。”
若在从前,他根本不屑于直白的表露感情,他觉得这是在将自己的弱点公布于众,更容易在这段感情里居于下风。可现在,他早就不在意了。
他捡了一条命回来,正好黎乐还要他,仅仅这样他就觉很幸福了,至于脸面,至于什么弱点下风,通通不重要。
他曾觉得拥有感情就是弱点,于是他竭尽全力想要规避风险,结果伤了唯一爱自己的人。可现在他明白了,感情非但不是唯一的弱点,同时也能让他变得更强大,因为要保护爱的人,他用这份爱给自己做了一副盔甲,他始终是黎乐身边最可靠的骑士,他要保护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不受任何伤害。
黎乐的爱,成为了他余生唯一的信仰。
黎乐感受着这颗跳动的心脏,那么有劲,那么真实。他听过无数次路之恒说爱他的誓言,可只有这一次他才真切的感受到来自路之恒不加掩饰的爱。
他……该信他吗?
那个念星没有回答的问题,终于不可避免的又置于他和路之恒之间。他依然回答不出,就像路之恒所说,他们得用一生去寻找答案。
他们陪着念星说了很多话,朗星趴在黎乐怀里听着,突然冷不丁冒出了一句“哥哥”,两人纷纷一怔,还没等说话,一阵微风轻轻吹过。如今十二月已过中旬,本该是寒风,偏偏这阵风竟是暖的,像是一只温暖的手拂过黎乐的脸颊,他的眼角湿润了,他下意识去抓那缕风,但他又调皮的很快溜走了。
“你相信吗,也许念星一直在我们身边,只是他能看到我们,我们却看不见他。”
路之恒:“我信。”
黎乐又道:“他刚才来过了。”
“那他说了什么?”
“他没说。”黎乐又看向墓碑,而这次他的唇角挂着笑意:“但我想,他是允许了。”
路之恒握住那只骨节分明的手,紧了紧仿佛任何事都不能将他们分开:“那他这算是认可我了吗?”
“当然不是。”黎乐毫不犹豫道:“等你过了考核期再说吧。”
路之恒笑道:“还要考试啊?能直接给证吗?”
“你怎么不做梦天上掉馅饼呢,笨蛋。”
路之恒抿着唇笑,他喜欢看黎乐羞愤的样子,喜欢听黎乐骂他,混蛋、笨蛋……他都觉得可爱极了。
黎乐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然一定还会加一个“变态!”他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走向旁边唐瑛的墓前,深深鞠了一躬,喊了一声“伯母”。
他这次来的匆忙没带花,下次一定补上。他在心里说道。
这是黎乐第一次见到他母亲,路之恒有些心酸,如果没有这些事,黎乐现在应该也跟着他一起喊“妈”了。
他揽着黎乐的肩,对唐瑛道:“放心吧妈,下次来他就改口了,您再等等吧。”
黎乐瞪他:“下次是多久?一年,一个月?路之恒你就这么自信我一定会答应你?”
路之恒很欠揍的点点头:“你都承认爱我了,不然你还想答应谁啊?不过一个月嘛……我觉得有点多,其实明天也算是下次,不如我今晚求婚,你今晚答应我,我们明天扯了证再来?”
黎乐气得跺脚:“你想得美!”他牵着朗星就往外走,路过第三块碑时,他指着那上面的名字道:“这个,赶紧换了。”
路之恒在后面跟着:“我正有这个打算,不如再加上你的名字,我们同穴埋一起?”
“谁要和你埋一起,白日做梦!”黎乐拔脚就走,朗星见他生气,边走边回头对路之恒做鬼脸。
这小alpha……果然越大越皮。路之恒无奈的追上他们。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为天空镶了一层金边,大地沐浴在橘红色的彩霞下,它慢慢地降落,一如六年前那样,美的像一副肆意泼墨的油画。
黎乐渐渐慢下脚步,他望着一望无际的天边,心想怎么又是一个日落?
他第一次见到路之恒时就是在日落之时,那次路之恒救了他,他以为自己迎来了太阳,结果竟是一头栽进了深渊。后来他逃走了,他以为码头边的那轮日出会是他的希望,可惜依然破灭了。他就像一只被蒙着眼睛的兔子,找不到方向,也看不到曙光。
如今,他又见到了这日落,路之恒也又一次救了他。他仿佛坠入了循环,一遍又一遍重复着爱恨交织,到了现在,他已经不那么肯定了。
路之恒的话,真的能信吗?
朗星雀跃的往前跑,这里没什么人,他可以尽情的放飞自我。突然,他停了下来,双手撑着地从两腿中间倒着看逐渐走来的他们。
黎乐担心他受伤:“危险,快起来。”他刚说完,路之恒已经走了过去。
也不知道是跑热了还是现在倒着憋气,朗星脸颊一片红彤彤的,路之恒正要扶他,朗星却指着那深邃的橙红色,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的道:“爸爸你看,太阳升起来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