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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洒在熟悉的水域上,泛着银色清冷的光,皑洁的月光照不进紧闭的门窗,那里不是它可以窥见的区域。
壁龛上的油灯提供有限的照明,于漆黑中,一点点光都会让眼睛竭力捕捉物体轮廓,青南看见汗水凝聚在玄旸鼻尖上,额上的发梢滴落汗珠,光影之下,他的眉眼深邃。两人的呼吸声从急促而沉重,逐渐舒缓松弛,青南察觉施加于自己身上那股强劲的力量也在离开,哪怕这样,他也已瘫软乏力,不能爬起身,索性靠着对方,任由那双手臂搂着,一同入睡吧。
即便很疲乏,还是没有睡意,不久之前,他们刚重逢,在激烈情感的支配下,他们无暇顾及其他,此刻终于平静下来。
触碰玄旸胸前长长的已经结痂的伤,这样的伤痕有三道,深浅不一,青南脸贴在心脏的位置,仔细观察,他确定:“是熊。”
又看向被玄旸扔在地上的行囊,行囊里边果然有一张熊皮。
“是一头到营地翻找食物的老熊,它袭击我时,我正困乏得不行,没留意在胸前被它挠了一爪。”
玄旸握住青南的手,他低头亲人,在舒适暖和的屋檐下,拥着喜欢的人,是非常惬意的事。
“没有人守夜?”
“我独自一人,那会还没有遇到委麓人,没跟他们结伴。”玄旸将一只胳膊垫在后脑勺上,用作枕头,另一只手臂仍搂着青南。
他的脸仰起,眼睑低垂似在回忆,面部轮廓在昏黄灯火下稍显清瘦。
和几个月前在五溪城分别时相比,青南发现他的确实消瘦一些,独自一人的旅途难苦且疲惫,尤其是在地广人稀,原始森林密集,遍布猛兽的南方地带。
不只是独自一人,夜间得不到休息那么简单,玄旸一直在赶路,不停赶路。
“这间屋子,还是我们以前住的那间,这么多年来,我看没多少变化。我还记得那只黑陶壶,当年我们往里边存放蜂蜜,拿羽邑的甜米糕沾蜂蜜吃,那是我吃过最甜的东西。”玄旸手指一面墙,墙上的壁龛上摆放陶器,其中有一只制作精美的黑陶贯耳壶。
羽人族的贯耳壶与岱夷族的陶背壶一样,都是具有族群特征的陶器,在别的地方看不到。
甜米糕,蜂蜜,舌尖仿佛又尝到它们的味道,那个两人在少年时期相识的夏日,给青南留下很多回忆,看来对玄旸也是。
不想追忆往昔,会让青南想到甜美的夏日过后,和玄旸的分离,那场猝不及防的分离曾带给他失落与苦涩。
“你在大皋城的事办完了?”
“我能有什么事,是玄邴要娶妻,不过那确实是件麻烦事。”
爬梳青南耳边的发丝,玄旸难得叹声气:“我们在去大皋城的路上,杀了大皋城的任灰,你在五溪城见过他,就是那个外号叫灰犬的家伙。”
“为何杀他?”
“误杀。”玄旸侧过身,搂住对方脖子,他闭着眼睛,脸庞露出疲态,这份疲态是前段时日积累的,极少在精力充沛的脸上浮现。
青南试着伸出手臂去环抱对方宽厚的背部,这种感觉实在微妙,像似在给予慰藉。
“在五溪城时,麂子跟人喝酒,不小心说漏嘴,告诉别人我们身上携带水晶,要去大皋城下聘。水晶自此被人惦记上,后来竟遭到偷窃。
有一个叫滕织的江皋族聚落,是去大皋城的必经之地,我们去大皋城前,也在这个聚落过夜,事情就发生在这里。后来,我们才知道滕织是任灰的母家。
我们在滕织入宿,第二天清早,收拾行囊正准备上路,玄邴突然找不到身上装水晶的布袋。推测昨夜参加聚会,一大群人挤在一起饮酒,没留意教人偷走。昨夜在聚会上遇到任灰,便怀疑是他。
当时推测,任灰有可能在五溪城知道水晶的事,他想要窃取水晶,便在滕织等候我们,谋求机会。”玄旸爬梳青南的头发,拨开额前湿淋淋的发,露出额上的神徽。
“你说是误杀,难道偷窃的人其实不是他?”青南的手指摸上玄旸的脸庞,遮住他的眼睛,不让玄旸端详自己额头上的神徽。
“是他。”
握住对方遮挡视线的手指,玄旸继续往下说:“按任灰伙伴事后的说辞,任灰就是想抓弄我们这些异乡人,偷走水晶,让玄邴无法迎娶大皋城城主的漂亮女儿。
我见过不少年少轻狂,爱招惹祸端的年轻人,任灰是其中一员,如果他身份普通,早年得到教训,他会收敛,可惜没有。我们也是事后才知道,他是大皋城城主夫人的侄子。
经过询问,很快得知任灰连同他的伙伴已经连夜离开滕织,我们立即追截,那帮家伙远远望见我们便分开逃跑。他们分开逃跑,我们分开追,我擒获其中两人,并从他们身上搜到丢失的水晶。
我返回时,就知道事情不妙,任灰躺地上已经半死不活,胸前插着一支箭,口里不停吐血。麂子吓傻了,杵在一旁,玄邴跪在地上,不停擦拭任灰嘴角的血。”
玄旸没法再往下讲述,他合上眼睑,任灰垂死前的模样浮现在眼前,被打得鼻青脸肿,年轻的脸上又是血又是泪。
麂子的脸上也有不少伤痕,那是暴力互殴留下的痕迹,玄邴手脸很干净,没动过手,但玄旸在他身后背的箭箙中,看见了不愿看见的真相。
“本不该发生这种事。”
玄旸摇了摇头,重复一遍:“不该发生这种事,我了解他冲动的性格,我应该留下追任灰,让麂子和玄邴去追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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