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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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修仙5(第1页)

蒲花藤开花,这生长速度和书中记录的习性并不相符。

修炼几日,最明显的变化是与血痣之间的联系,之前虽知血痣可以产生特殊的水珠,但不知何时产出因何产生。血痣唯一的作用便是在夜间打个光,朦胧的光带着红色孟栩并不喜。如今她可以感受到有几滴水珠,感受到透明度的变化。当一滴水珠达到一定不透明度,再吸收灵气就会出现第二滴水珠。

此时孟栩已积累了六滴水珠,第六滴比较透明。

寻常草药与灵草不同,孟栩将一滴水稀释了,取两指甲盖多少浸泡人参种子。在田地中央理出十方的地,挖出二十个坑,埋下已经萌芽的种子。

又滴一滴水珠至被稀释的液体中,均分为每颗种子都浇上营养液。

孟栩不急着看到成果,她洗净手,将锅里的粥舀到瓦罐中,生火,炒了一个木耳菜炒鸡蛋。孟栩之前拿了家中兔子做过实验,兔子吃了几天木耳菜没出问题。

倪安逸在食物的香味中醒来,瘦肉粥、木耳菜鸡蛋。

即使日子过好了,也不是每天有肉吃,孟栩隔一周才去镇上,鲜肉不好储存,前两天就得吃了。这次去镇上,除了鲜肉她还买了一斤腌肉,腌肉比鲜肉还贵,但耐存储。

今天的肉糜粥是鲜肉,到明日就是腌肉。

倪安逸缺少营养,每天一个鸡蛋没有断过。蒸鸡蛋、白煮蛋、炖鸡蛋......

“娘,你吃。”见孟栩夹的多是木耳菜,倪安逸夹起最大的一块鸡蛋放在孟栩碗里。

孩子孝顺的很,乖巧懂事,讨人喜欢,这点是来到这个世界后最令她舒心的一点。

在知道自己不是倪安逸的母亲这件事后,孟栩完全不能确定自己的年纪。但此时开始修炼肯定是有些晚,她还是要抓紧时间引气入体。筑基之后的每一大境界的提升都可以增加寿命,寿命的增加意味着遇见郁一一的可能性增加。

近在眼前的除了修仙还有一件事就是从石二家要回三亩田地。

石二家在村里很容易打听到,当家的是个混的,婆娘是个勤快的。当家的有多混,家里的几亩地都是女人在管,他就是个癞子。说得也不是什么人话:“生的都是女娃子,种什么田。”

一个大男人,不种田,怪婆娘肚子不争气。

放在现代,谁都知道到底是谁不争气。可在这没有科学的时代里,还有不少认同的声音。可怜石柳氏的也不忘说句风凉话,那还不是怪她自己生不出男娃子。

别人家的事,孟栩倒是管不着,她不是菩萨,如果是,也是尊泥菩萨罢了。比起心疼石柳氏,她更在乎自家的三亩地,如果地讨不回来,她和安逸吃完白米就得吃粟米。她不是过不了穷日子,可没有有好日子不过偏去过穷日子的道理。

“阿娘去趟山里,安逸在家看我们的家好不好。”

“我也想和阿娘一起。”

“可是家里有肉有菜,没安逸看着娘不安心。”

其实村里比她家穷的人家没几户,但倪安逸接受了孟栩的说法。她真心的觉得自己被看重,看家真的很重要,肉是好东西,鸡蛋也是好东西。她出门拿点吃的都会被抢,更别说家里有肉有菜:“我会保护好它们的,阿娘早点回来。”

这次去山里是为了砍竹子,灵酒不比普通酒有那么大的量,一个竹节便是一筒酒。孟栩不是为了砍竹酿酒,只是为了方便包装。这次的蒲花酒若是酿成了,她会去镇上买几个陶罐,大的小的都买上一些。家中的银子是越用越少,还好今日的种子没让她失望,泡过一刻钟就出芽,不出意外这人参是可以长成的。

若不是现在没摸到修真界的门槛,至少要在这儿待上两年,孟栩大抵是不会再浪费这些水滴的。养灵草的东西用来养草药不管多珍贵,算下来都是亏本的。就像用山珍海味喂猪,浮夸奢侈。

孟栩依旧没往深山去,目的很明确抵达了竹林,在路上遇上了几棵板栗树。

板栗这东西似乎没什么人打,也不知道只是这处板栗没人打,还是这个村的人不吃板栗。孟栩心下留意了板栗的位置,家中还有白糖,糖炒板栗的味道足够令她怀念。

不一会儿孟栩就砍了三根竹子,竹子六指宽,十几米长,晾在一边。一根一根扛到山脚下。倒不是只能扛一根,只是不急着时间,孟栩还是更在意安全。

三根竹子都拉到山脚下时,孟栩喘着气。她扶着腰,脑海里计划着在门后种上一些竹子。竹子本身长得就快,用浸泡过种子的水洒在竹子上,也算废物利用。

想到以后不用再做这样的苦力,她的嘴角上扬,疲惫好似都消失了。

听到竹子磨地的声响,倪安逸推开掩着的门,看到了娘亲:“娘,娘回来啦。”

她跑了过去,可惜孟栩脸上的汗她擦不到。娘的皮肤本身就好,不过安逸总觉得这一周孟栩的皮肤更好了,以前是白皙,如今给她的感觉是毫无杂质,细微的毛孔都快看不到。

此时冒汗,反而显得有几分人味。

孟栩此时说不上话来,一开口就是喘气,她闭着嘴用鼻子呼气,省的闻见喉咙里的血腥味。这是个习惯,孟栩总觉得用嘴巴激烈呼吸会有血腥味。

女人穿的是麻衣,脸上冒着汗,肩上还驾着竹子。就算这样,她依旧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穿着青绿色衣裳的女娃,跟着女人的旁边,好似这样就可以替对方分担压力一般。

将竹子放在前院,发现锅里已经烧了水。

她平时也会让倪安逸帮着看火,但绝对没让安逸挑过水。

孟栩没再夸倪安逸,或许在这里这个年纪的女孩跳水烧火是正常的,可在孟栩看来安逸那个身板挑水有些勉强,况且孟栩不想安逸做这事,她有底气让倪安逸过上好的生活。

热水洗去身上的尘埃与汗渍,整个人都清爽许多,连空气都新鲜上几分。

“昨天教的字我记住了。”

言下之意是让她交其他字呢,孟栩捏了捏小安逸的脸蛋,真长了点肉出来:“要会写会读哦。”

“我当然是这个意思!”小家伙对自己学习成果十分自信,“现在就写给阿娘看。”

按理说小孩子的字是有些难看的,可小家伙写出来确是勾勒清晰的,这不是在写字是在作画,完全仿照书上的字。

孟栩叹了一口气,也不知这样是好是坏。之后亲自教的时间长一些,多教安逸一些笔画。孟栩坐在石凳上,拿过一旁的木条,磨平了沙面上的字说道:“今日,来练习笔画。”

其实刚开始学习写字是该从笔画学起,之前却是忘了,也不知安逸是怎么学会这些字。孟栩教的字也不是按难易程度分的,她是按顺序教学的,本想着让安逸早些学会书上这些字。

“好啊。”不管娘教什么都是好的,手被另一个人的手握着,心里暖暖的。

一定会更努力的,她想。

教了半个时辰孟栩有些疲了,她松开安逸的手好一会儿,只是依旧坐在一旁看倪安逸练习笔画。

安逸今天只扎了一个小丸子在脑后,坐在一块石板上前倾着学习。

即使买不起纸笔也该把这“沙纸”抬高些,这样写太不舒服还伤害眼睛,长久下去安逸的肩背会不舒服。

孟栩懊恼地拍脑瓜,之前一直没待这么久以至于十来天下来也没发现这样练字的不妥。一想到小孩花在练习上的时间不少,孟栩便有些后悔,她喊了喊安逸:“安逸,今天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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