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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所有的记忆都被人偷偷地给换了一遍似的,庄风的眼中现在只有眼前的人影。鹅黄对襟和春水湖蓝的百褶裙包裹着曼妙的身躯,轻轻一动如杨柳齐风。看来,并非如书中所说,曲线优美必须是娇小瘦弱的,眼前的这个就丰腴得恰当好处。庄风一直不喜欢环肥燕瘦这种美女的叫法,他在夜晚梦到的都是“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的标准美女。眼前的女子正好为庄风的看法做了注解。庄风有点不敢看那张脸了,心里却在做着选择题,是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好呢,还是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为佳呢?庄风抬眼想看看答案,结果却不在这两个选项之中,因为这女子戴着一个斗笠,乌黑的纱布正好遮住了她的面孔。庄风长出了一口气,却有些失魂落魄。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是认定神秘的事物更能多些美感。这女子抬起了手,轻声地问道:“这是你丢的东西吗?”声音清脆悦耳,仿佛瀑布间的高山流水,大漠上落雁平沙;又如盎然一新的阳春白雪,苦寒幽香的梅花三弄,沁人心脾,百感横生,一时间让庄风来了精神。“是,是,是半本书。”庄风突然间无心去隐瞒什么,更没有考虑自己又犯了一条自己出门前总结好的大忌。“你把它收好吧。江湖险恶,你一个小孩子家独自出门,自己要多加小心。不过恕我冒昧,你这本书名字虽叫密卷,但实际上就是长春宫的入门书籍,只是留给外门弟子看的,不算是什么绝密宝典,偷盗的价值不高。你若是喜欢,或者是此物对你关系重大,倒不如将它放在明面,反倒是少了别人的觊觎。既然你有这本书,想来你也知道了一些关于修仙的内容。对于普通人而言,仙人就意味着长生不老,意味着永享富贵,却哪知修仙路上的艰险、寂寞与煎熬?我观你灵根,实在算不得好,劝你不如做个富贵闲人,在这俗世逍遥一生,倒比带上那无尽的羁绊与枷锁还要好。”这女子说到最后,话语中带着无穷的浩叹一般,仿佛已经不在乎庄风这个小孩子能否听懂自己的话语,而只是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庄风张开了手,模模糊糊地接过了丢失的东西,只觉得满耳都是悦耳动听的声音,至于内容却不是十分端详,临到末了,庄风的嘴里莫名其妙地念叨出了这么一句:“恰三春好处无人见,不提防沉鱼落雁鸟惊喧,则怕的羞花闭月花愁颤。”女子吃惊地看了庄风一眼,心疑庄风小小年纪却话语惊人“吃吃”一笑:“也罢,天道茫茫,仙途飘渺,也不知道无上大道能够成于谁人之手。你小小年纪,资质平平,却也懂得坚持,难能可贵。可惜我门中不收男弟子,不然,我定当为你引荐一番。现在我有些事情,需要马上离开。不过,以后若是有缘见面,我自当助你一臂之力。”“姑娘所说,一言为定?”庄风稍稍醒转,听到女子的许诺,虽然知道十分缥缈,但也是万分欣喜,心中只求造化作美,异日能让自己再见这女子一面。“一言为定!”庄风连“小姐贵姓,芳龄几何”这样的话都没来得及问,就眼睁睁地看着这女子慢慢地消失在漫天的雨滴中。站立了很久,庄风才被雨点打醒。天,确实下雨了。庄风身体上是个孩子,心理上却已经熟透了。庄风想罢那好心女子的容貌,又细细回想当时女子的话语,总算得出一个结论,那女子和妖媚一样,定然也是修仙路上的人。可是不管妖媚和那女子,资质一定都比自己要好上很多,而且人家都有自己的领路人。唯独自己,前途渺茫。可是让庄风做个俗世闲人,庄风却是没有太大兴趣。这个世界的物质水平本就很低,唯独修仙能给庄风提供无穷的兴趣。还是看看以后自己能否撞上什么大运吧,庄风只能如此安慰自己。庄风上辈子时曾在书上看过,说是盛唐时闲来无事的人们根据民意调查的结果,确定了人生有四大乐事,那就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霖。当然,在庄风生活过的21世纪,人们再次给它增添了内容,有人生四大悲事,在此不提。庄风在未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一直认为洞房花烛夜乃是四大乐事之冠,其余三乐则相形见拙。为什么呢?“金榜题名时”自然因为“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而快乐。可是“伴君如伴虎”历史上多少名臣志士,因为碰上了一个昏君而身首异处?就算是你明哲保身,也难免飞来横祸。试问,这个金榜题名还有什么乐趣?而且据庄风了解,哪怕考上了状元,无非也就进个翰林院,当个七品官。一旦“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人也就凉了半截了。若是是被分发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去服务,也是悔不当初哩!所以,庄风早早地打定主意,如果有机缘的话,就在修仙路上挣扎一把,如果是没机会的话,就在江湖飘荡,做个陶朱公。“他乡遇故知”固然高兴,可是,对方若向你追债或借钱,甚至拉你搞传销,你还乐吗?尤其是人们的劣根在于,要坑最好坑熟人,坑得你毫无招架之力,坑得你无话可说。“久旱逢甘霖”固然快乐,可是,万一“大雨下不停”泛滥成灾,怎么办?而且,庄风不如农人关心这个。只有“洞房花烛夜”最乐啦!那种紧张、兴奋、刺激、的滋味,真是令人永生难忘及食髓知味。庄风看到那女子走远之后,想到自己前世的遭遇,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早早娶个老婆,哪怕是丑一点也好。不过,长春密卷上说,修仙之人也有伴侣,这倒让庄风兴趣更大一些。尤其是想到二人在空中那啥,庄风的脸上不由地涌上邪恶的笑容。可是,庄风做着洞房花烛夜的梦往回没走没出几步,就“他乡遇故知”了。≈lt;style≈gt;。ppa{lor:f00;text-deration:underle;}≈lt;style≈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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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