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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缓了好一会,这才起身穿好衣服,遂相倚着走出了内室,李灵抚着她的面庞道:“想不到你不会如此疯狂,你知不知道,刚才若是他醒了,你我的下场都会很难看。超速首发”柳如歌却笑道:“我侍候了那头蠢猪多年,他的习性我最了解,一睡起来就和死猪一样,天塌下来也吵不醒的。”“你一口一个蠢猪,我看他待你也算不薄,你又何必如此的憎恨他呢?”“不薄?哈哈——”柳如歌一番狂笑,道:“当年我本是他府上的一名丫环,可是却不幸被他看中,受他禽兽般的奸淫强暴,这才不得不从了他,做了他的第五房小妾,你说我应不应该恨他!”李灵默然,想来古之小妾多半身世可怜,不然又怎会沦为那没有地位的妾室,柳如歌因被强暴,失了清白之身才被迫做李在钦的五姨太,她这般恨李在钦,也是人之常情。说实话,李灵也很恨李在钦,一方面是因为他是个贪官恶霸,另一方面却因自己与柳如歌有了这种关系,却又不得不容忍她继续去侍候别的男人,这种事,是个有骨气的男人都会感到不爽!柳如歌见他表情恍惚,便道:“怎么,你后悔了么?”“当然不是,我是在想,今后我们该怎么办,总得想了办法摆脱了那头蠢猪才好。”柳如歌一叹,道:“能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刺史,你只是一个小大夫,就算是私奔,他手里有兵,肯定会被抓回去,除非”李灵眉头一皱,道:“除非什么?”“除非他死!”此言一出,李灵立时打了个寒颤,其实,这李在钦乃是贪官恶吏,又是辽人,他死也也是为民除害,不足为惜。令他感到不爽的是这柳如歌竟会如此狠毒,心中竟会存有杀死自己夫君的念头,虽然这个“夫君”不是什么好鸟,但在古代那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观念下,这显然是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虽如此,除掉李在钦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自己身为大夫,自然不能动手,更不能被别人瞧出他有参与,须得想个万全之策才好。柳如歌见他不语,还道是赞同这个主意,又道:“不如我们就想个办法把他弄死,不,是连同其他几个姨太还有他的儿女一起弄死,这样我便可以独占他的家财,到时我们两个就可以永远永远的在一起了。”李灵故作震惊,忙道:“此事万万不可,你切不可胡来。”柳如歌盯着他的眼,说道:“怎么,难道你不想和我永远厮守么?”“我当然想了。”“既然想,那么你就得助我成了此事。”李灵轻声一叹,道:“我是想和你在一起,但是也不能因此为杀人家全家呀,你知道,我是一个大夫,大夫是只能救人,不能杀人的。”柳如歌脸色顿时阴沉下来,道:“除了这样做,还能有什么办法!”娇柔的外表之下,潜藏着一颗多么可怕的心!不过,可怕的女人,却是能办成事的女人。李灵语气一转,道:“大夫虽然不能杀人,但并不代表别人也不能杀人呀。”柳如歌先是一怔,却是娇容转喜,轻手一掐他的山根,道:“我就知道,你这个人满嘴仁义,一脸正气,心下却是黑着呢!那你说,谁可以杀他?”“周军。”“周军?”李灵却不细答,抚着她的脸蛋,温言道:“如歌,你且忍耐几日,过不多时,我自然有法子借刀杀人,你我手下干干净净,不沾一滴血。”柳如歌见他一脸自信,料定他心中有了良策,却是紧搂着他,撒娇般的说道:“李灵,我相信你,只要这件事能成,我做牛做马侍候你一辈子。”李灵好言安慰道:“放心吧,我定不会负你的。”两人又是一番缠绵,天晚之时,李灵方才离去。~~~~~~~~~~上京。公元九一八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广阔的草原上建立了北方游牧民族的第一座都城,名为“皇都”公元九三八年,辽太宗将皇都改为上京,府曰临潢,并改国号为大辽。上京分南北二城,两城连接呈“日”字形,北日皇城,南日汉城,两城周长约合二十五华里。都城如草原上的一颗明珠,耀眼夺目,蔚为壮丽。然而,再巍峨的都城,再壮观的皇宫,却留不住大辽皇帝的狂野的心。辽主酷爱狩猎,他的牧场地大多数设在怀州,当地有几座风景秀美,一是黑山,一是赤山,麋鹿成群,很适合打猎,辽主一年国季,有将近一半的时间是呆在这里。十天之前,辽主率领着三万铁骑浩浩荡荡的开赴怀州,开猎的第一日,辽主运气极佳,破天荒的打到了十七只麋鹿,创了个人日猎成绩的新高。辽主兴致大起,遂设酒宴庆祝,一连喝了长达七昼夜才结束。痛饮之后便是大睡,辽主乃非常之人,非常之人必有异于常人之处,睡觉便是他的看家本领之一。辽主喜欢蒙头大睡,擅长呼呼大睡,更可以倒头便睡,他睡觉的造诣,甚至达到了见床就睡的高度,因此,猎场御营之内,随处可见准备好的龙床锦被,以备辽主随时睡觉之需,其睡功当真是炉火纯青,深不可测。当然,辽主也不是天十二个时辰都在睡觉,偶尔还是会醒来一小会,一则是抽时间处理一下政务,二则是服延年益寿的丹药。不过此丹药却是非同寻常,乃是一女巫所献,即为“取男子之胆煮而服之”杀人取胆,便是辽主一件每日必办的事,并且,他还把杀人当作是自己的娱乐活动之一。他的杀人之术也是相当有不凡,杀出了水平,杀出了花样。他采取的杀人手段异常丰富,有刺面、腰斩、炮烙、铁梳等玩法“手刃刺之,斩击射燎,断手足,烂肩股,折腰胫,划口碎齿。”杀人理由更是千奇百怪,有因养宠物被杀的,有因动作慢被杀,有因酒醉后被杀的,有因吵了他睡觉被杀的,杀完之后从尸体上取下其胆,以为丹药,是以辽主身边之人无不胆战心惊。最不可思议的是,辽主竟常常的叮嘱大臣要进谏,真不知那些大臣听过之后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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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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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