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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来就一定要靠近、融入彼此。而云雀恭弥付出的代价是:在遇到我之前,在我这块拼图完整地嵌入他之前,他都将维持残缺、缺损、缺憾。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心,失去彼此将不再跳动。他的舌尖很轻地掠过我的唇沿,同龄男生的呼吸比我更重、比我更热,他的睫羽如扇,间或低垂,仿佛落花,倏忽遮过清谧瞳孔,一振一颤过后,寒星复又停顾他的眼眸。唇瓣纠缠至此,连言语都像是直接传递进对方的口腔,我冷笑道:“谁让你伸舌头的。”灯光太暗,我只记得他的嘴唇很软。我很喜欢云雀恭弥的舌头,在别的时候,而不是现在。多么可爱、多么可恨的唇与舌,可曾听过南泉斩猫的故事?南泉和尚挥刀斩去猫的头颅,将其视作斩断心中妄念,云雀恭弥的舌头正是那只猫。它诱惑了我与南泉。南泉正是因被猫吸引、钟情于猫,才将其斩落的。虚妄与迷雾诞生于和尚的心中,猫不曾引诱他。他不敢斩断自己的头颅,于是去斩下猫的,或可视之为一种软弱。我咬了咬云雀恭弥的舌尖,权当是斩去了猫的头颅,保留了我心中的软弱。我们没有吵架,当然也没有和好。次日醒来,一切如常,我们都当做无事发生,但就像我说得那样:我不会去看最后的指环战了。云雀恭弥对此毫无意见,而是说:“结果都一样,那些人注定要被我咬杀。”“再受伤我就咬死你。”我微笑着这么告诫他。不去看指环战,也不去上学,那我当然要给自己找点事干,干点什么呢?去找十年后的云雀恭弥玩。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我没办法离开这个人,一秒钟都不行,仅一个呼吸都足以让我辗转反侧。“——surprise!”所以,我坐在云雀恭弥的办公室里,坐在他的那张软软的老板椅上,在他进门时斜着一蹬地面,老板椅转动,从椅背后转出我的脸,我兴高采烈地宣布,“超能力莫名其妙地变强了一点,这次我能停留更长时间了哦!”他的手还撑着门框,见此凝眸看我一眼,挑眉,唇角也随之挑起:“哇哦。”又转头问草壁,“你说的‘要事’,就是这个?”草壁在他旁边干笑:“恭先生。”我援护草壁,认真点头:“这难道不是要事吗?”云雀不可置否:“这是惊喜。”草壁知难而退,静悄悄地离开,没忘记关上门,于是这间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人,我环顾周遭,打量这儿的陈设与构造,俨然一副性冷淡都市精英做派,很极简,很商务啊,一点人气儿没有。过后我意识到,这是因为我不在了,不会有人再让他染上烟火香灰了。“十年后的恭弥变成可恶的资本家了,”我调笑他道,“那我呢?在我死之前,我在做什么?”“死”。这个粘稠湿润的、血气淋漓的字眼儿从我口中如流水般清脆地蹦出,我毫不顾忌,也并不在意,恶劣、任性、肆无忌惮,而云雀对此毫不意外:他很清楚,我就是这样的人。但他的眉心仍然隐隐地攒起,就像他每一次回想起这个事实都将重温那遗留的刺痛,云雀恭弥口吻平静地回答我:“你成为了一名举世皆知的推理小说家。”“欸。我变成大名人了。”他的老板椅对我来说过于宽敞,我从椅子上跳下来,稳稳地落地,冲他张开双臂,“十年后你变得腼腆了吗?欢迎我的拥抱呢?”他短暂地笑了一下,重复,“你变成名人了。”随后顺势走来,将我抵入怀中,我们很快分开,他又说,“我们十年前也不这样。”我说:“你只是习惯了,所以没意识到。十年前,在我的时间线,你前一阵还因为我忘记给你早安吻而耿耿于怀。”云雀的口吻有几分莫名的讥诮,他说,“那他显然不够成熟。”我纠正道:“是‘你’不够成熟。”但我不可否认,他现在看起来则成熟得多,也……辣得多。我对自诩拥有成熟男人魅力的夏马尔医生就没有这种感觉。我只这样用凝视的目光端详云雀,他的扣子系到最上面,领带严整而堪称一丝不苟,比不着寸缕更能让人体会到性感的含义,令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将它们拨乱,就像手握丝带、拆开礼物。我的手指刮过他那枚银色的领带夹,上头点缀着一颗光彩细碎的、雕琢成圆珠的蜜金琥珀。他垂眸捉住我作乱的手指,“这是你送给我的。”我满意地点头,“我的品味还是这么好。”他居然也颔首附和,表情纹丝未变,“不懂你的人都有难了。”你谁?我悚然盯着他:“你被六道骸附身了吗?”“十年后的你要求我这么说。”云雀的神态堪称无辜——老天,到底是谁想到的用无辜这个词形容这个男人——面上转瞬滑过一丝清淡笑意,“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那没事了。十年后的我俨然将云雀当成了我的换装玩具,他配饰镶嵌的宝石、领带的花纹、正装的色调都能看出我曾留下的痕迹,我的眼光,我的手笔。我问他:“我为什么送你这枚领带夹?你做了什么让我这样奖励你?”“这是你眼睛的颜色。”云雀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向我展示那枚琥珀,内中流溢的光彩宛如浓金光泽的南洋珍珠。我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我盯着他,等他继续往下说。他终于告诉我:他的风纪财团给我的写作事业添砖加瓦,还胁迫彭格列一起拼尽全力捧我。当然,用得是干净的、明面上的产业。彭格列是黑手党吧?她们的干净钱能是什么样的啊?蛤蜊?搞水产公司吗?还是拆迁队?不对,到底是怎么胁迫彭格列给我投钱的啊?十年后彭格列的boss是沢田君吧?怎么过了十年还这么怕云雀啊!云雀告诉我,我的写作天赋无人能敌、我的灵气无人质疑,然而世上总有俗不可耐的愚人将我的成功归功于风纪财团和蛤蜊水产公司,男人们说,假使我不向资本献蝞,我绝无可能取得今日的成就——以一个女人的身份。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充满性缘价值的女人。然而直到我死后,男人们才开始爱我。我对外的死因是心脏病突发,于深夜与世长辞。愚人们唏嘘,头一次称赞起我的“纯洁”与“美丽”,将我的笔触形容为细腻而易碎的少女心事,但我写的是推理小说;他们同样盛赞我笔下主人公的纤细美丽,但我的小镜是一个精通巴西柔术的魁梧女子。他们装模作样地哀叹着:这朵生前浮艳的夏花,今日已然零落飘零、已然逝去了!因着死神的降临,玛琳——古贺凛真也终于重新获得了那少女的纯真。且赞叹死神,崇拜祂降下的、那洗去玛琳身上涂抹着的浓彩的厚雪吧!较之生者,死者的形象是何等易被人爱啊!有病是不?唯有一些女性同行评价我说:虽然写得是推理小说,但玛琳的笔触颇有一番物哀之美,内中的文学性毋庸置疑。“你们给我投了很多钱吗?”我问云雀。他不以为意地承认,报出一个让还是国中生的我不禁瞪大双眼的数字。“是吗……”看来真的很捧我、给我投了很多钱啊。我笑起来了。捧我,给我投钱,那很好啊。流言甚嚣尘上,说我是捞女,成名全靠风纪财团的资助。我好想笑,懒得理会这些狗屁,我想: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男人被全家尽全力托举,享受着母父的供奉,妻子的支持,为何无人批判他们不够独立?怎么到了我身上,人家就说我不算独立女性?独立有用吗?还是说,独立已经在浮言中成为了结构性压迫的一环?无能之辈如丧家之犬,忮忌我的才华,痛恨我的光彩,假装自己愱恶如仇,以正道的口吻肆意评判我的“外道”,却忘记我的“外道”也是为他们所定义的。然而,他们只写得出满是谬误的狗屁不通的文字,印刷在纸面上,也不过是一滩腐朽恶臭的烂泥。这些浓稠的恶意不足挂怀。他们以为我死了,呵呵,我确实死了,但十年前的我可没有。我从国中开始就已然在文学界崭露头角,编辑已经预备为我报名直木奖的审查,要恨我?忮忌我?那要从十年前就开始坚持不懈地努力哦。我会在意狗叫吗?我会在意沼泽边的蚊蝇吗?我会在意与我不在同一生物层面的单细胞动物吗?我很快把此事抛之脑后,对云雀说:“十年前的现在,你还有沢田君他们正在打最终boss呢。”云雀显然能适应我的脑回路,丝滑地完成翻译,“和瓦利亚的指环争夺战。”“你赢了,对吗?”我问,心想这或许足以构成一个时空悖论。文学或影视作品中通常不都这样表达吗?来自未来的信息与预言或将过去颠倒。但这显然不是一个时空悖论,因为云雀勾起嘴角,几乎傲然地回答:“我不可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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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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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