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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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对。

每日每夜,给他当苦差。

……

翌日,段云枫从宿醉中醒来,只觉得头疼欲裂,关于昨夜发生的事似乎从他招待宾客后不久便断片了,他头疼地扶着额,不甘心地眨了眨眼……

这不能吧?

洞房花烛夜的记忆,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当他从这个残酷的事实中回过神来再抬起眼眸时,萧珩已穿戴整齐地站在房门前了。

今日他换了身白色广绣对襟外袍,前襟上是一片水蓝云纹刺绣,黑金革带腰封上缀着一组玉佩,帷纱遮挡住了脸,只露出半截高挺的鼻梁,整个人在婆娑的光影中透着股不可言说的矜贵感。

段云枫恍惚间感觉自己睡的不是什么将军府,而是皇宫。

那边似乎注意到了自己的目光,不仅没有显露出半分羞赧,反而转过头居高临下地与他对视。

直到段云枫抿了抿干燥、发热的嘴唇,才意识到自己耳根烫得要命,耳朵估计也红了,他偏过头,猛地起身坐到床边,开始低头找自己的鞋。

一定是吃酒吃的,都怪那群给他劝酒的人!

还未等他披上外衣,萧珩已经推开房门出去了。

段云枫洗漱更衣完走至前厅的时候,萧珩已经坐在桌前了,身旁伺候的几个下人正在布菜,看样子是准备等他过来一起用早膳。

他在桌前坐下,李进喜见状立即点头示意一旁的长随替他盛了碗粥,“将军,这里面加了蜂蜜,暖胃醒酒的。”

段云枫端起碗,仰头一饮而尽了。

他搁下碗,看见正对面的萧珩握着长箸,正慢条斯理地捡着碗里的菜,他每尝一口都要停顿片刻再下下一箸,举止庄重地好似在检阅御膳一般,有种说不上来的腔调。

段云枫想起当年父母给大哥议亲,因段氏祖上为漠北游牧民族,即便手握兵权又功名显赫,但却是靠饮马瀚海的军功上位,与簪缨世族谈不上干系,有不少高门试图巴结他们但又打心底看不起他们,那时候段云枫年纪尚小,但也被里头弯弯绕绕的门道烦得不行,他说自己以后定不娶高门贵女,否则那规矩一套一套的,自己这土匪做派,非把人吓晕不可。

镇北王笑骂道,你也知道你像个土匪。

段云枫说那比起爹你还差一点,爹你能当部落酋长。

镇北王再次沉默。

但此刻,段云枫看着萧珩吃饭的模样,只觉得十分的赏心悦目,心里瞬间美得不行,这么想着他举筷往萧珩碗里挑了许多菜,“多吃点,感觉这两天你都瘦了。”

萧珩:“…………”

段云枫身边伺候的长随更是神情一滞。

他的目光下意识往萧珩那边瞟了下,心道这公主怎么看都不瘦啊,而且那个子搞不好比世子还高,脸嘛,确实长得好看,但说实话他也不敢细看,光公主那气场就冷得跟冰窖似的,咝咝往外冒着冷气,也就世子敢天天往人跟前凑,还笑得一副不值钱的样子。

段云枫挑完菜,又冲他笑道:“吃完饭,去后院,我给你看个东西。”

一副神神秘秘的模样。

用完早膳,段云枫将萧珩带到后院的跑马场上,他的长随从马厩中牵了几匹马出来。

“这是我爹娘送你的礼物,昨儿刚到的。”段云枫走上前去,接过长随手中的缰绳。

萧珩抬眸望去,只见这几匹马通体毛色鲜亮,四肢纤长健壮,臀部至尾的线条流畅,肌肉饱满,一看便是百里挑一的优质好马。

段云枫:“这几匹都是云州那儿培育出来当战马的良驹,而且是我娘亲自挑的!”

河东最靠北的云州接壤漠北,拥有成片的草原,最适合放牧,因此盛产良驹,河东战马多产自云州。

也正是因为河东多产良马,镇北王的漠北铁骑才得以威震四方。

段云枫摸了摸马的鬃毛,笑着看向萧珩道:“你看你喜欢哪一匹?”

萧珩走到了其中一匹白马跟前,他以前有匹战马就是这般通体雪白,唯独四个蹄子乌黑,长得俊又通人性,他给取名叫“玉麒麟”,这匹马在战场上好几次陪他出生入死,是跟随他时间最长的一匹马,可惜收复蜀地一役时身上中了八箭,它倒在了战场上,此后萧珩再也没养过白马。

他抚摸着那马的鬃毛,一手勒着缰绳翻身跨了上去,那马昂首抖了抖耳朵,随即迈开腿一路小跑起来。

“公主倒是会挑。”段云枫看他驰骋而去的背影,心里想着他那身衣裳配这白马倒再合适不过了,马俊,人更俊。

“吁——”段云枫骑上自己的马,追了上来,他冲萧珩笑道:“以后我带你回河东,那里跑马才畅快呢,你要是想去塞北也行,突厥人这些年被我爹打怕了,根本不敢过雁门关,漠北的草原最适合跑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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