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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顺道也去瞧了眼隐旭等人,确如隐旭所言,在尽力的挖山道。
但她总觉得,隐旭有事相瞒,下午那群和尚进了隐旭的住处后,又去了何处?
方才众人集聚,可也没见到那几个人的身形。
她跃过寺庙梁檐,见弯月下烧出一抹妖冶红光,细瞧之下,才知是后院僻静无人的亭台上,亮出隐隐烛光。
沈昱正往西院挪去,不忘佝偻着身形,远远瞧去,还真有些偷鸡摸狗的底色在。
方宁暗自感叹,师兄当提狱司实在屈才,凭这演谁似谁的技艺,当个名角儿,不得迷死万千女子。
她不急与沈昱回合,而是一路跟随,等沈昱进了安置尸首的偏院,才翻身从一扇一尺宽的矮窗一溜烟地滑进了屋子,衣袍翻飞下,犹如深水蛟龙,身姿敏捷,如鱼得水。
“师妹可是胖了?这窗户险些将你卡死。”沈昱被方宁吓得步伐顿了一瞬,恢复镇定后,才想明白方宁这是要戏耍自己。
方宁吃瘪地抿抿嘴,将手里装着七八乌鸦地袋子一股脑扔给沈昱。
沈昱犹如烫手山芋,在半空中翻了数翻,都没找到可以下手的地方,最后还是握住了一只乌鸦的双脚,才找到支点,拿住了包裹。
“他们的叫声会将人吸引过来的。”沈昱哑着嗓子提示方宁。
方宁自是眼疾手快,犹如鹰捉小鸡般,从布袋里拎出一只,拍晕一只,如此几番下来,夜色重新静谧起来,而沈昱对方宁更多了几分敬畏。
“女中豪杰,应是如此。”沈昱瞧着那一只只肥硕的乌鸦在方宁手里恬静的睡去,不由感慨起来。
方宁只觉得男人真到了关键时候,无用得很,掏出手里调配好的泻药,悉数灌进了那些乌鸦嘴里。
若真全剖开乌鸦的肚肠,拿出尸体的碎肉,估计沈昱下辈子还得被啄屁股。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沈昱的屁股一命,自然也是福报。
方宁如此想着,将那群乌鸦扔了出去,静等它们的排泄物,转而指着那三具分不清谁是谁的尸首道:“可有把握能找到致命伤?”
沈昱摇头,不敢讲话说全,“我且试试。”
“尸身坏烂至此,需用井水不断冲去表面蛆虫、秽污,等尸首全然干净了,才可以分清哪些伤痕是重伤,哪些是轻伤。”沈昱将尸身的正反两面都翻开检查,眉头不住的皱起,现下血肉与衣衫粘连,完全不辩伤口。
他出门,从井口打了三盆凉水,交给方宁道:“你一点点灌进他们的血肉里,配合我将淤血逼出去,先从阿木开始。”
方宁接过沈昱手里的瓢勺,跟着沈昱从阿木的头顶、颚骨前囟、发髻,双眼等处一点点浇灌而下,最终停在小腹的位置,“肠壁有血痕,不似之前的伤口都已泛白,这是死前伤。”
沈昱点头,用手指丈量起伤口,目光落在阿木泛白的肋骨上,摩挲着伤痕,“凡被快利武器划破皮肉,死前必有血痕,而这一刀,凶手用了极大的力道,所以肠穿肚烂。你看肋骨的位置,刀刃所过之处,都有二三划痕,这是因为凶器恰好卡在阿木肋骨,拔不出来,用了极大的力道,上下推动,这才将刀刃翘出。”
方宁皱眉,暗觉不对,“若是一刀破开肚皮,正中肋骨,凶手的力道得是极大,李书生恐怕没有这有大的蛮力。”
“凶器应是一柄长刀,长五寸,头尖尾宽,呈塔状。”沈昱低低说这,目光落在一旁阿杰的刀上,用手比划了一下,声音更沉了些。
很快,他对着阿杰的尸体检查起来,可惜阿杰是这三具尸身中被啃咬得最厉害的一具,髋骨与耻骨都已不知所踪,若不是凭着衣料,甚至难辨男女。
“师兄,这副模样,大罗神仙来了都束手无策,要不换一具瞧瞧?”方宁见沈昱站在原地,迟迟不动手,只以为他已是穷途。
谁想,沈昱出门,从地上乌鸦的排泄物里找出一根半指长的骨骼,拼凑间,将阿杰的尸身拼回七八,拿出墨笔,将阿杰的骨头从上至下描绘一遍,最后停在耻骨的位置,喃喃自语,“怎会如此?”
方宁寻着沈昱手里的动作也是一惊,阿杰的耻骨上,伤痕极其狭长,几乎是一刀将整个耻骨劈开,连着筋络的位置全部被活活劈断,而耻骨衔接处,还有一凹陷,将凶器的形状刻了进去。
那是阿木的斧头,由于形状稀奇,之前方宁和沈昱还多看了几眼,不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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