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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贞在不到一刻钟内,心情跌宕起伏,脑海里的念头从“想跟张居正绝交(单方面)”一直转到“想跟这小子断绝师生关系”。
算了,听他的说法,当天还得他下厨来着,先留着吧。
王世贞也知道自己闲居多年,与步步高升的张居正等人已经不是一路人,同年之中与他往来比较多的唯有前些年罢官归家的汪道昆。
只不过知道是一回事,心里有没有落差又是另一回事。但凡他们之间完全没了往来,王世贞都不会多想,这不是张居正还把自家小舅子塞来他这里了吗?
王世贞心里想了很多,面上却云淡风轻地收下帖子:“也好,我也想多尝尝你的手艺。”
顾闲一听,尾巴顿时翘了起来。他立刻拍胸脯说道:“我一定多做几道菜,保证让您吃得尽兴。”
爱下厨的人爱的当然不是厨房里的烟熏火燎,爱的是各种好食材在自己手里烹调成美味佳肴,爱的是饭菜上桌后有亲朋好友一起分享。
即便算不得亲朋好友,遇到能吃到一起的食客也是极好的,至少酒宴饭桌上短暂的欢欣能叫人忘却外面的纷纷扰扰。
顾闲记得他那平时不怎么爱说话的师父,喝上两口酒话就多了,偶尔还会半疯半癫地唱起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食客们听了也都哈哈大笑,跟着敲碗的敲碗、拍桌的拍桌,苦中作乐地从头跟着唱一遍。
那时候师父不给他掌勺,说他还没到出师的时候。顾闲幻想过自己狠狠地学走师父所有本领,叫师父体会一下什么叫做“教会徒弟饿死师父”。
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用出师也能掌勺,而且一到京师就接到了大单,要宴请当朝阁老!回头他要去江头浇几杯酒,告诉师父自己比他有出息得多。
顾闲与王世贞报备过了,便去寻悟真和尚说话。
有些素菜得提前准备,而且不能光靠他自己动手,所以他准备跟悟真和尚聊聊合作。
悟真和尚听说是要做素菜,也来了兴致。
虽说佛寺大多很世俗化,宋朝的大相国寺就有个“烧猪院”,说是有个和尚做的烧猪非常好吃!
当时的文坛领袖杨亿去吃了一顿,跟特别擅长烧猪的和尚聊了聊,说你一个寺庙里有个烧猪院多不好听,我给你改个名吧,叫烧朱院。
那和尚欣然接受,对外宣布改名,并强调是当代文坛大佬杨亿给改的,于是大相国寺的烧猪卖得更火爆了!
悟真和尚这烤鸭手艺虽是半推半就传扬开的,多少也有点效仿前人的意图。
没办法,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分个三六九等,他不想当那末等的任人欺辱,便要早早寻点安身立命的法子。
但这样剑走偏锋也有坏处,比如每逢考核时同等地位的师兄弟便有可能拿这事来攻讦他不守清规戒律。
若是能有那么一两样独门的素菜生意,烤鸭之事便可外聘些人来做了,无须他自己继续沾手。
悟真和尚此前便与顾闲提过一嘴,又亲自来给他送了上次那篇文章的润笔费,顾闲便第一时间与他说起自己的新想法。
寺里便有做豆腐的工具,豆子又便宜,正好可以做些豆肠。
制作流程并不复杂,只消把上好的豆子磨成浆静置一段时间,再用准备好的棍子将上方凝结出来的豆皮卷上一圈,就可以收获一份豆肠了。
这东西虽是素菜,吃起来却口感丰富、层次分明,炒着吃、烤着吃、凉拌着吃都很不错,一点都不比肉菜差。
不过许多豆制品需要的调料佛家大多不能用,顾闲在周围的集市里扒拉了一圈,居然扒拉出了柠檬。
时人叫它黎檬子、里木子,最初只长在广东、海南一带,北方比较少见。
据说北宋大文豪苏轼有个叫黎錞的友人平时跟木头似的反应很慢,朋友们戏称他为“黎檬子”,并不知道真的有一种水果。
有天他们一起骑马出行,听到集市里有人吆喝着卖这玩意,苏轼大笑出声,乐得差点摔下马!
后来苏轼被贬去海南,看到满树的柠檬果后叹息不已,自己屡遭贬谪、颠沛流离,昔日一同说笑游玩的故友更是深埋泉下,怎么能让他不唏嘘!
到了元朝,据说忽必烈和元朝贵族们都爱上了“里木渴水”这种时兴饮品,专门在广东开辟了御果园种植柠檬保证能供应到位。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柠檬这种酸掉牙的果子会出现在市面上也不稀奇,毕竟无论是调配饮子还是做菜都用得上。
很不错,这两天雨停了,天气又闷热起来了,冰镇柠檬饮子也给安排上!
文化人聚餐,怎么能不来点文化人典故?到时候也好跟满桌的文化人侃大山,随随便便就能从苏东坡侃到忽必烈,根本不带冷场的。
顾闲愉快地决定好饮品,继续和悟真和尚做起了特别适合夏天的凉拌素豆肠。
第二天晚上,张居正一家就尝到了顾闲从法华寺捎回来的豆肠。
豆皮这东西不算新鲜,各地都有差不多的做法,不管是鲜吃还是风干都各有风味,张居正家乡那边便有人做三鲜豆皮当朝食。
只不过顾闲的料汁调得好,豆肠本身又更有嚼劲,吸饱酱汁后一口咬下去满口生香。
有这么一道凉拌菜在前头,大家这顿饭都胃口大开,感觉这也好吃那也好吃。
以至于顾闲询问张居正对这两天做的新菜有什么意见时,张居正都没能说出点有效的建议来,只能说道:“朋友聚会而已,你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就好。”
私心里,张居正觉得再挑剔的人都没理由来挑顾闲的手艺。
且不说顾闲连豆皮都能做得这么好吃,就算真不合他们胃口又怎么样?到别人家里吃饭,没谁会当面说些不中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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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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