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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廷之道:“有些事要据实相告,今次被劫之物,严格地说来不算是贡品,虽然其中不乏珍玩古董。却主要是文昭公主远嫁大理后,大理国在岁贡之外另添的一些东西,也算是表两国亲近之意。还有些散碎之物、土产布匹,更难以说是有什么珍贵的。以市价相估,大约总价在五十万两银子上下,这还是公平出手,若是贼赃,可能还要更低。”
温惜花悠然道:“难怪莫小王爷走得不紧不慢,原来如此。”
歇了口气,雷廷之又续道:“其实丢了这些东西本没有什么,可事关朝廷声誉,兹事体大。是以我夫妻受命之时,刑部曾有令,此事不可张扬,需以暗访为上。”
温惜花斩钉截铁地道:“明白了。雷捕头,这件事不插手则已,插手我们便要管到底。这第二答你也莫要答了,以免坏了彼此敬重的心意。”
雷廷之先是一呆,旋即苦笑起来,道:“温公子竟如此机敏,那些难以启齿的话我也就不说了。唉,身不由己,岂能幸免,还请莫要瞧不起我这把吃官粮、拿官饷、打官腔的软骨头。”
温惜花正色道:“这话说不得。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官场也有官场的规矩,自家人知自己事,谁能没有身不由己的时候。雷捕头,你们夫妻向能不畏权贵秉公执法,从不放过当办的罪犯,也从不冤屈无辜之人,我一向很是佩服。”
雷廷之似是没有想到温惜花会这样地看重自己,不免老脸一红,摸着胡子嘿声道:“我若是夸回几句,又显得彼此肉麻当有趣。待要谦虚几句,其实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嘿嘿,说不得我就老脸皮厚这一回,趁着还新鲜,赶紧去找我那口子回味回味。”
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雷廷之已将速度慢了下来,想是去找叶飞儿“回味”了。
除了开头,始终面无表情,仿佛根本没有在听他们说话的沈白聿转过来,看向温惜花,道:“他的话不尽不实。”
温惜花摇头,道:“不能说是他有意欺瞒,或者说,连他们自己也难以自圆其说,却又无法向我们解释。大姐曾向我提过不少雷廷之和叶飞儿办过的案子,说他们有节有法,有情有义,我信得过大姐的眼光。”
沈白聿道:“有节有法,有情有义……世间能当得起这八个字的人早已不多,若确实如此,倒真真值得人佩服。”
温惜花听他说完,忍不住笑道:“你就是这种懒得开口的脾气,其实心中未必拒人千里,脸上却一年到头的三九天气,吓也把人吓跑了。”
沈白聿也笑,悠悠地道:“若我不是这样,谁跟你一搭一档的每次唱红脸白脸?”
温惜花笑嘻嘻地道:“自然自然,我们这样心有灵犀的搭档乃是天下少有,天作之合,天……咳,小白,你莫要这样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走下这片山坡,又是一个更高些的小山。太阳已高照,林间鸟鸣不绝,两人原是走在前面,上了山反而来了兴致,细数一路所见的花草树木,时而争执一番,结果渐渐落后。关晟三人也不等他们,不会儿拉开了几丈远。
前面三骑不紧不慢,温惜花和沈白聿却同时心念急转。
温惜花想到的是:即便如何暗访,通知各州府加强戒备,严查来往的客商也是能够的,这一路却始终太太平平,连半个官差也没见,这皇家体面真是捂得严严实实。关晟曾说追至湘江断了线索,便再也没了下文,于情于理都大不合。再想到前日在醉仙楼吃饭,高上高口中八卦榜却没有左风盗重现江湖的消息,两处相距不过百里,却似还没人知道这件事,这一桩案子令人玩味之处还真是不少。
沈白聿想的则是刚刚雷温二人的对答,雷廷之不止暗示此案将以他们两人为先,甚至还隐隐有开出额外酬劳之意。这定不是什么未卜先知,想必是刑部早打算暗开赏格,让江湖势力介入。即是说,雷廷之夫妻所奉的命令,不止是暗访,更可能是暂时不访,按兵不动。或许刑部忽然下个什么令,他和温惜花这俩倒霉催的冤大头,就要被过桥抽板地晾一边了。
想到纷至沓来,头脑纠结,温惜花止不住地想叹气。心头才动念,就觉得身旁的沈白聿轻轻摇了摇头。
温惜花哈哈笑道:“原本我已经觉得这事情不简单,这么看来,竟是大大的不简单才对!”
沈白聿似笑非笑地看他,道:“一脚已经踩进马蜂窝,现在后悔也已经晚啦!”
相对又是苦笑,又是释然之际,关晟等已驻足相待,指着前方道:“差不多正午了,前面有个歇脚的小店,我们过去打尖吃个中饭,休息片刻再继续赶路吧。”
*******
到了定阳,已是申时正,不多不少刚好走了四个时辰。雷廷之当即要去县衙,却给叶飞儿和关晟劝住。一路劳顿天色欲晚,若是此时去验尸,很快就要天黑,光线定不够明亮,不如先至客栈稍作修整,晚上直接去冯府拜会相关人等。
关晟本欲带温沈二人去客栈,温惜花却给沈白聿使个眼色,笑嘻嘻地道:“我们在定阳还有熟人,不如先各自办事,回头再会合。”
约定一个时辰后冯府门口见,温惜花笑嘻嘻地拉着沈白聿,道:“亏得我机灵,若是真要住在他们夫妻旁边,什么偷鸡摸狗的事也干不了。”
敢情他平时都在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要是这么问出来,还不知道下面有多少乱七八糟的话跟着,沈白聿也算吃堑长智,悠然地道:“我倒是觉得你是另有腹案。温公子,我们不住客栈,难道睡大街不成?”
温惜花打个哈哈,道:“那是自然,唉,其实最大的麻烦就是,我们可以吃霸王餐,却不能住霸王店。”
沈白聿道:“你是抢着给钱的财主脾气,自然来得快去得快。”
温惜花正色道:“非也非也,财主要是我这样的脾气,他定早已千金散尽,绝发不了大财。我在想,以你我这样的高手,若是去讹财,可有胜面?”
沈白聿上上下下地看了他半晌,才叹道:“你真是越来越长进了,这样的法子也能给你想出来的。”
温惜花大笑道:“早说后悔也晚了,总之一句话,小白,你跟不跟我去?”
他这么一叫,沈白聿就咬牙,冷冷地道:“跟,我现在一穷二白,多少你还算个金主,怎么能不跟。”
温惜花笑得打跌,道:“小白,有没有人说过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象我了。咱们快走吧。”
手一拉就要走人,沈白聿叫停道:“去哪里?”
温惜花道:“既然讹财,自然是去找肥羊了。”
沈白聿道:“你又知道什么地方有肥羊。”
温惜花点头,一本正经地道:“那是自然,悄悄告诉你个经验,但凡叫做掌柜的,肯定都是上等的肥羊。”
沈白聿愣了愣,忽然反应过来,正要开口,已经被温惜花兴高采烈地拉着走上了定阳县的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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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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