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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些狐朋狗友,上来就是打趣。
说他口味突变怎么突然喜欢男人,这人不错看上去很耐干,另外有个当0的朋友眼睛就一直没从沈言身上拔下来过,反复地看他胸和胯,要不是斐申拦着,估计还会上手摸。
沈言冷着脸,一言不发,被惹得急了,便看向斐申,意思是让他解决。
这也是他和斐申之前商量好的。
斐申迷信沈言让他们死里逃生的运气,身边唯一能带人上船的名额给了他,名义是朋友,但圈子里的人肯定都不信。
而作为伴侣,沈言又实在寒酸。
即使把他打扮得很好,一开口那令人讨厌的懦弱劲就一个劲地往外钻。
斐申不想被人嘲笑“怎么带了这么个东西来,口味够差”,只好后退一步,让沈言装高冷。
少说话,摆脸子,别人无论叫他做什么都别去做,当一个合格的仗着他背景嚣张跋扈的酷哥。
只要不说话,沈言的样子就很能唬人。
斐申满意地拍了拍沈言的肩,心虚又满意地炫耀道:“沈言不爱说话,你们也别老逗他,去玩吧,有事我再来找你。”
“别啊,一起玩呗。”说话的是个染了紫头发的青年,他一边说一边往沈言身上靠,“帅哥,你叫沈言啊,我是斐申好朋友路嘉,认识认识呗。”
沈言扶住他的胳膊,“没兴趣。”
说完,又对他们笑了笑,金丝眼镜在灯光下略过一闪而逝的光,“晕船,我去休息,失陪。”
这几人一时安静下来,看着沈言走远离开,路嘉兴趣更甚,笑嘻嘻道:“你哪弄来的酷哥?这种我是真喜欢,让我玩玩呗?”
斐申凉凉道:“他是被干的那个,你能行吗?”
路嘉不死心,“那我们三个一起呗,正好在船上,我带了很多有意思的东西。”
他舔了舔嘴唇,意味深长道:“这七天会过得很有意思。”
“别逼我揍你。”斐申不耐烦地摆摆手,“船上这么多人哪个不够你玩的?干嘛盯我的东西。”
“那你把他的联系方式给我,我自己跟他说嘛。”
路嘉身边,一个黑色短发,身材高大,看着有些凶狠的男人突然开口,“我也要。”
路嘉不满地瞪他,“哈尔斯你都养了十几条狗,忙都忙不过来,干嘛还要来掺一脚?”
哈尔斯望着沈言离开的方向,勾了勾嘴角,“腻了,这个新。”
斐申危险地警告道:“我说了,他是我的东西。”
斐申之前处的都是女朋友,并且家世不错,和他的情况很匹配,适合做商业合作方面的妻子。
所以他们这些狐朋狗友也不会放肆,更别说用这种交易货物似的态度和人家说话了。
而沈言是男人,对于传统古老又封建的安米亚家族来说,娶他进去,只是自取灭亡。
没想到斐申这么认真。
都是一起玩的,哈尔斯和路嘉不想得罪斐申,便将此事揭过,热热闹闹地去逛游轮。
其他也动了点心思的,也只能将心思往下压。
斐申、哈尔斯和路嘉,是这个小团体里的头头,其他人家境不错,但比起他们还是差很多。
无论什么东西,都得等他们吃够了,其他人才能鬣狗似地,冲上去舔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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