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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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贤惠的男人(第1页)

甘明兰其实是有些嫌弃野猪肉的。

没有煽过的野猪肉,肉质又腥、又柴、还硬。

也就是她这个在末世过了十年苦日子的人,舍不得浪费新鲜的食材。

为了肥仔的乳牙考虑。

她从里面挑了野猪身上最嫩的里脊肉、梅花肉等约莫十斤。

还在神木精华液与狗米草草根汁里,泡了二十四个小时。

最后,这十斤嫩肉就折腾出了不到四斤肉松。

焦香甜咸口的肉松,还残留了一丝丝野猪的猪味儿。

舀一勺进嘴,不需要怎么嚼咀便能在口中化开。

甘明兰决定今后喝米粥的时候,就挖两勺子拌在肥仔的米粥里。

实在是佐粥神器呀!

心里还有些可惜,不方便给便宜男人加餐。

这个便宜男人如今是越发贤惠了。

不仅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好几身,针脚细密的衣裳。

还给她和肥仔各做了一顶帷帽遮阳,怕两人被烈日灼伤。

左文康倒不认为,女人只有皮肤白皙才是美。

凤朝好一些贵女,就以小麦色的肌肤为荣。

主要还是这母子俩的肤色过于娇嫩,太阳一晒,就容易脱皮。

他不得不主动操心起两人的皮肤保养问题来。

左文康的巧手除了会做衣裳、配饰。

现在一家四口人脚上穿的草鞋,也是他编的。

每日规定要走五十里路,消耗最快的可不就是脚上的鞋子了么?

他编出来的蒲草鞋。

鞋头微微翘起,就像一只小船,鞋正面为镂空状,还带有整齐的鞋带。

精美得就像是艺术品。

穿在脚上轻便又跟脚。

一双照现在的磨损程度,能穿三个月!

他已经带动了十几个未婚的族弟、侄儿跟他学。

还天天给这些人洗脑:

“咱们如今都指望不上科举出仕了,你们同我一样又没一把子力气,到了边城修城墙可担不起青砖哟!

要是靠干苦力活儿生存,啥时候才能存到娶媳妇儿的银子?

男子汉大丈夫,技多不压身!别觉得这些都是女人才会的手艺!

难道你们在娶媳妇儿之前,衣裳破了就扔,还要花钱去买草鞋穿?

就算是有小娘子愿意嫁给你们,陪着你们吃苦,甚至还会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们生儿育女!

那别人都用命相酬了,难道你们只会坐享其成?

贤惠是男人最好的聘礼,不仅小娘子喜欢,今后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和你们亲近......”

边说,他还以自己为例。

别看他以往在外面人五人六的,背地里他可是个贤夫来着。

这个证据,实在是过于强大了!

猪肉西施的美貌与财富,是所有未婚男人娶妻的理想型。

以前,可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和他们聊过家庭分工问题!

他们好似除了读书,家务活儿啥也不会干!

族弟甲喃喃道:

“边城军营里的光棍那么多,未婚的适龄小娘子数量肯定十分有限,我等有什么可以超越这些人的能耐?”

族弟乙忧心忡忡:

“莫说娶妻生子,咱们光养活自己可能都艰难!”

一想到他们要打一辈子光棍,都开始焦虑了起来。

虽然离成年还有两三年时间,但也是很快了呀。

族弟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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