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3章话当年下
人这一生,对未来的期待是有阶段性变化的。
明太祖朱元璋曾有一句话,说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不过这句话到底是不是明太祖说的已经不重要了,只是通过史书去看朱元璋的前半生,就会现这句话用的很贴切。
王一不是朱元璋这样的雄主,但他刚来到这个乱世的时候,他最开始的想法很简单,活下去,想方设法的活下去。
伴随着那段最初的回忆,王一也向这帮同龄人讲述自己从一个盛世太平人在这乱世不如犬的世道中,那一点点转变的心态。
“民国元年元月,时局动荡。中山先生于应天电告全国,改国号,宣布临时政府成立,人称中华民国。
而那会在京城的街头,人心惶惶,没有人在意一个横遭变故,流浪街头的七岁稚儿。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当一个乞儿,当一个乞丐的滋味,你要跟野狗野猫抢食,你要学会跟路过的大爷乞讨,你要学会护住自己手里的这点残羹剩饭,伱要学会连睡觉都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能活下来!
那个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活下来,有那么一口饭,一个勉强能遮风挡雨的地方给我住,就够了,真没啥别的要求。好在我命还算好,当时有个姓秦的老板变卖了家业,开了一个厂,厂里正在招一些能干零碎活的娃娃,我去赌了一把,很顺利就被招了进去。
但说是命好,倒不如说这秦老板心善,不忍看到四城里,至少他那地界有那么多无家可归的娃娃在街上流浪。听人说,他还有间茶馆,早些年也是那吃喝无忧无乐的八旗子弟,京城四城里见到了这位都得喊声秦二爷,但为了实业救国能开这个厂,那茶馆兼地皮,也算是半卖半送给了人家,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喝上了热汤,吃上了馒头,洗了个澡,还因为懂那么点字,被这位秦二爷选为那帮娃娃的头,算是个孩子王,一个月,给我1元钱诶,你们知道当时一斤猪肉多少钱吗?”
王一最后的一段话,把在场听着王一讲述过往的同龄人都给问住了,因为里面即使是张之维,自小也是被张静清抱上龙虎山,在龙虎山长大,衣食住穿,可能会苦点,但绝对不会少了他的。
所以他们回答不出来,王一也知道他们回答不出来,他只是笑了笑。
“那会啊,一石大米8o公斤约元,一斤猪肉才两毛八。那秦二爷对我们这帮娃娃很照顾,在厂里吃,在厂里住,衣服缝缝补补无所谓。我那会领了钱,就去整了两斤猪肉,一点猪下水,花了我五毛钱,让厂里的掌勺师傅受累,给我们这帮娃娃整了一桌,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吃到香喷喷的肉,红烧肉!
也就是那会啊,我吃着吃着觉得自己力气变大了点,个子长高了点,后来我才知道,我不知不觉得了炁,但那会我哪里懂这些。我那时候还幻想着,多存点钱,再长大点,去私塾买两本书,教这帮喊我哥哥的弟弟们读书写字呢,然后努力活着,活到世道太平了,日子就会好过起来。可这样的生活啊,我过了还不到一个月,我的幻想就支离破碎了!”
王一说到这里就没说了,但众人哪里还不知道生了什么,他们基本上都是宣统年前后出生的,陆光达更早点,是光绪末年出生。
对于那段距离自己不远的事也从自己长辈口里说过,无非就是那位临时大总统窃取胜利果实,以手段逼迫宣统帝退位,再用手段在京城里安插党羽,排除异己,将京城打造成自己的大本营,并逼迫国父辞去临时大总统职位,让自己上台。
可父辈口中,史书上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背后,是多少人的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死于非命!
他王一以前只能领会其意,不能领会其神,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体验过,也没有身在其中。感同身受这词,听着传神,可真能感同身受吗?很难的。
“秦二爷的厂子,他辛苦经营十余年的厂子,就被那个逼着国父辞职,自己上台的临时大总统的手下党羽,用轻飘飘的一张纸,几十杆枪就给拿走了。然后再给这个秦二爷丢上那么一袋银元,大概也就一百块吧,然后就这么把他给赶出去,把他从那个属于他的厂子里赶出去了!连着我们这些娃娃一起。
这个用自己几代家业,想为这个国家尽一份力的秦二爷,就这么失魂落魄的走在街头,犹如丧家犬。可他在那时还给我们这帮娃娃每个人结了第二个月的工钱,呵,他是一个好人,可这世道却不让好人活下去。”
陆光达,张之维他们就这样静静的听着,连着在远处一直注意这边动向的老一辈也是如此。
王一的声音不算大,但在座都是修行中人,耳聪目明之辈,更是这个乱世中人,王一说的这些,他们看到过,甚至已经开始习惯。
“厂子被收走了,我们又成了流浪街头的乞儿,可手里捧着一元钱的乞儿,那就是一堆肉!谁见了都想咬一口!有丐帮盯上了我们,要抢走我们手里的钱,我们不想给,所以就打了一架。那一架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群野狗跟一群小狗在抢食,抢到最后,有人跑了,有人死了,有人跟在他们那边,所以最后我带一个跟着我的弟弟,揣着兜里的两元钱也跑了,就在四城里流浪。
时间一点点的走,日子一天天的过,京城里大变王旗,我跟这个跟在我身边的弟弟,再怎么省吃俭用,钱还是花光了。我们就只能乞讨,越乞讨,越吃不饱,因为我得了炁。而那会京城四城的大街小巷,天天都有饿死的流民,只是流民再怎么死,都跟那些高门大户无关就是了。”
“不对啊,天天都有人死的话,再怎么说也是京城,总得···总得有人管管吧,那会那个大总统刚上位,总得注意下形象不是?”
不懂人间疾苦的李慕玄提出了疑问,也是众人的疑问,这也是合理的怀疑。????但此时,同样听着王一讲述往事,扎根在京城的异人流派机云社弟子廖天林表情却变了,连着在远处听着这一切的机云社社长也跟着叹了口气。
因为他太清楚那会是怎么管的了。
“有,他们当然有管,因为也就是那会,我才知道这京城里啊,还有一个叫做‘收尸人’的行当,连下九流都算不上,混十流的也看不起。”
收尸人,这个行业顾名思义,就是给那些客死他乡的异乡人,街上无人认领的尸体,收殓,送去义庄或者是乱葬岗集中处理的,当然,也有拿尸体到鬼市上贩卖,或者干些其他见不得人的勾当。
可在那会啊,这个行业还有一层别的色彩。
“他们前面推着独轮车,车上摆着杀猪刀,案板,秤杆和秤砣,后面拉着驴车,就这样在那些流民饿死的巷子,或者是刚死人却又没钱安置的那些人家那里逛着。对着那些死在他们面前的流民,就蹲下来挑挑拣拣,好的扔到独轮车上,坏的丢后面的驴车里。
然后又去那些家里娃娃早夭却没钱下葬的人家家里,当着娃娃父母的面,对放在地上的娃娃指指点点,跟父母讨价还价,最后用五分钱收走了娃娃的遗体···”
王一没有说后面,但听着的人都已经知道了结果。
“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害怕,我害怕我跟我身边的这个弟弟会变成案板上的一块肉。不对,我那时候哪还有肉啊,都瘦的快脱相了,只能当骨头卖。”
王一自嘲的笑了笑,可他那笑声此刻在听故事的人耳里,却是那么的震耳欲聋。
他们很想说什么,但却觉他们没有任何一个立场可以说在这个故事中,遭难人和收尸人做错了,哪怕是那些知道孩子遗体会被怎么处理的苦难人。
“那个时候京城已经是十月了,北方凉的早,我跟我那个弟弟已经快半个月没吃到什么东西了,两个人就这么依偎蜷缩在街头,当着一个收尸人的面。我年纪大点,得了炁,饿的更狠,就在我实在扛不住,准备睡着的时候,我那个弟弟看了我一眼,我到现在都记得他看我那个眼神,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哥,你等一下啊,我给你讨块肉骨头来。’
然后他就勉强站起来,颤颤巍巍走到那个正在案板剁骨头的收尸人面前,趴在案板上,说‘爷,给我哥扔块肉骨头吧,不要两脚羊的,我这身骨头肉就给您了,成吗?’”
——
面无表情的收尸人在案板上挥舞着剁骨刀,一点点分拆着要今天要卖出去的骨头,肉块,然后把没人要的头骨扔到一边。
而在收尸人对面,七岁的王一就这么依偎在墙角,麻木吃着自己那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弟弟,仅仅认识一年不到的弟弟,用自己一身的骨头肉给他换来那块腿骨肉。
“后来的故事,我想你们都了解了,鬼手王在京城那里捡到了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中我的,但他把我捡了,我活了下来。所以就随了他的姓,至于后面这个一,就是让我时时刻刻记住,我这条命,是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弟弟,用他那一身骨头肉换来的肉骨头才活下来的!”
不知不觉间,夜已深,王一旁边的酒坛也被他喝完了,这是他第一次喝了这么多酒。
他坐在那里,看着这片黑夜,那平淡,毫无波动的面孔,就好像刚才这个故事中人不是自己一样。
放下手中酒碗,王一看着面前这些衣食无忧的同龄人,笑着反问。
“关于我的故事讲完了,现在的我也算修行有成,今夜我与张师兄这场比武也会让我在异人界扬名立万,你们说,我接下来的打算,会是什么呢?”
(本章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新文驯野,去作者专栏收藏下吧本书文案人民教师×消防员陆时欢有两个竹马,其中一个,她爱了很多年。高中那三年里,她永远是第一个在平安夜给他送苹果的人也是第一个在天冷的时候熬夜给他织围巾的人。这份爱,持续了很多年。庆幸的是,温时意回应了她,满目深情欢欢,你的名字早晚会出现在我家户口本上。後来,陆时欢才明白,原来再相爱的两个人,也有可能走到相看两相厌的一天。大学毕业後,陆时欢和温时意分手了。当时,温时意冷着一张脸,眼眸里凝着怒意,玩游戏愿赌服输,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更何况我和她只是接个吻,那麽多人看着呢,又没有发生别的什麽。你至于吗?陆时欢被气笑了,不至于。她把温时意送给她的求婚戒指砸在了他的脸上,笑得讥讽又凉薄从今往後你爱吻谁吻谁。温时意以为,陆时欢只是闹闹脾气,时间会治愈她。他要做的只是耐心等待,一天,一个月,三个月温时意终于等来了陆时欢。她被他哥带回了家,他哥的手紧锁在陆时欢的小蛮腰上,两人亲密无间。然後,温时意听见他哥沉冷的嗓音噙笑介绍一下,陆时欢,你未来嫂子。後来我的名字真的写在了你家户口本上,成了你嫂嫂排雷指南温时意直接火葬场。人民教师×消防员的小甜饼,双C设定。文内所有设定皆为剧情服务,请勿考究。阅读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停止阅读,弃文不必告知。文案写于20201230,已截图留证。★下本写驯野,戳作者专栏求个收藏文案如下★一个竹马打败天降的小甜饼★浪荡贵公子×文雅富千金深市人人皆知,成远集团未来接班人顾尧野是个浪荡子。他向来只喝最烈的酒,赛最野的车,泡最辣的妹。其狂放不羁,肆意妄为,连他父母都放弃了对他的管束。就在衆人以为,这辈子没人能驯服顾尧野这匹野马时。顾江两家联姻了。一向循规蹈矩,守正不移的江家大小姐江娆即将成为顾尧野的未婚妻。订婚前夕,顾尧野在别墅开趴,恰好江娆上门造访。撞见他裸着上半身泡在泳池里,身边围着一群莺莺燕燕。没等顾尧野解释,江娆站在岸上睥睨着他我是来取消婚约的。作为补偿,我可以给你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话落,她将手里的文件扔给了男人。顾尧野接住文件,饶有趣味地勾了下薄唇,成交。江娆走後,有人问顾尧野你又不缺这点股份,干嘛答应她?男人上岸,健硕身姿在灯影里独行远去,棒打鸳鸯的事,我可干不来。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江娆早有心上人。不久,江娆那个心上人劈腿了。她与他长跑七年,却被辜负,平生第一次跑去酒吧买醉。像个疯子似的又哭又笑,醉得六亲不认。朦胧间,江娆看见了顾尧野。他到她跟前坐下,递来一杯醒酒茶,端得一脸严肃正经为了一个渣男,这麽折腾自己,你可真是出息。江娆被他一训,委屈得拍案而起你不也是渣男?你怎麽好意思说别人?男人被她奶凶的样子摄住,片刻後绷不住失笑我是浪子,不是渣男。江娆瞪他有区别吗?顾尧野轻捏她的脸当然。渣男丑,浪子帅。最重要的是,浪子一直在等你回头。阅读指南一个竹马打败天降的小甜饼。双C,男女主青梅竹马,各有感情史。文案书名改于2022820,已截图留证。★推我完结文心上月愿得一颗星春风藏情等,戳作者专栏可看内容标签都市情有独钟青梅竹马甜文轻松陆时欢温锦寒下本驯野其它微博亲爱的袖刀一句话简介温柔男主永远的神。立意心怀诗意以谋爱。...
穿成古代庶女,祖父是当朝阁老,父亲官至布政使,嫡母世家出身,宽厚大气,家中姊妹和睦。亦安想,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在嫡母的操持下,亦安能有一门不错的婚事,再加上一笔不菲的嫁妆,足以让她在古代有安身立命的资本。父亲升任礼部左侍郎,亦安随父回京后,迎来了盛大的及笄礼,而在这之后圣人一纸诏书,亦安进宫选秀去了?!做常人家的媳妇难,做皇家的媳妇更难。对亦安而言,好像也没有多难?...
...
文案专栏求预收美人刺,点一个把小天使们!一根筋和偏执狂,凑成了青梅竹马寄养︱青梅竹马︱追妻火葬场吏部尚书备受宠爱的小女儿付清秋,与原杭州通判家的师三郎自小定亲。师无涯性情孤傲,师家败落後,他被接到付家养大。付清秋喜欢这个未婚夫,整日粘着他,心里时刻惦记着他。她盼着和师无涯成婚,做他的妻子,与他永生不离。可师无涯高傲,从不肯低头,无论她如何讨好,他都总是冷言相对。日子还长,清秋想有朝一日师无涯会爱上她的。直到那日她无意中听到师无涯向姐姐立誓不娶,她心灰意冷地跳下金明池。只换来他一句,付二姑娘赖上我了不成。後来,师无涯当着她的面撕了婚书,扔了她亲手绣的平安符,退还了付家信物,婚约就此作罢。付清秋放手把师无涯让给姐姐,认下他不喜欢她这件事。师无涯寄人篱下十二年,婚约作废後毫不犹豫地离开付家,他以为这样就清净了。可每至夜深,他便会想起付清秋憨傻笨拙的模样,追在他身後叫他无涯哥哥这样抓心挠肝的日子磨了他两年,再回京时,他手捧赐婚圣旨,满心欢喜地回付家。却见她眉眼如故,仍如当年那般玲珑可爱。知晓来意後,付清秋摇头师无涯,你是不是以为我会永远等你?言罢,一俊秀郎君前来接她去踏青赏花,师无涯见她笑意盈盈,含羞带怯,心中妒意横生。当天夜里师无涯轻车熟路地躲在她卧房暗处,将她抵在门後,吻如雨下。清秋,十四年了,你当真忘得掉我?那人有我好?陪你十几年的是我,你什麽模样我没见过?清秋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师无涯明白,他离不开付清秋,只是清秋好像不喜欢他了。他们是有过婚约的,是天生一对,是金玉良缘。一年,两年他这一辈子就这样和她耗着。阅读指南1男主与姐姐无感情线,有误会,年龄差3,前期狗狗狗,男女主性格有缺点,男主後期卑微火葬场。2青梅竹马,sc,he3架空仿宋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死遁︱1v3修罗场崔琅世家公子,少年得志,恃才傲物。因家族没落,仕途艰难,为此他寻了个美人做棋子。纨素伶人出身,琼花玉貌,色艺双绝。崔琅喜她貌美识趣,欲将她献给淳王世子。白日里她乖巧伶俐,夜里却伏在崔琅膝边求他垂怜。春日雨歇,纨素温言软语唤他崔郎崔琅明知她身份低微,却仍纵她欺身而上。日夜厮磨半年有馀,崔琅只觉失控,心下生悔。床帏间,纨素泪眼迷离的问他崔郎待奴有几分真心。崔郎并不回应,只将她磨得香汗淋漓。若论真心,他倒乐意让她做个妾。我欲娶郑氏女,你做个妾室,正好。念及此,他欲娶青梅竹马,顺道纳了她。妾通买卖。纨素眸光一冷,原来崔琅只拿她当玩意。两年後春日宴重逢,崔琅与淳王夫人遥遥对视。只一眼,他便知道,纨素坠崖未死。宴席间隙,他引纨素离开,将她圈在怀里,鼻尖萦绕着熟悉的气息。他眼尾泛红,目光可怜,唇齿间挤出三句话。你为何要骗我?你早就与淳王世子暗通款曲,对吗?你待我有几分真心。纨素欺他,骗他,待他无半分真心。两年来他催心折肝,纨素却与他人柔情蜜意。素素怜我,摸摸它。崔琅趁夜翻窗攀进淳王府,伏在女子身前,眼尾通红,眸光如乞儿求怜。纨素轻笑,赤足勾起崔琅下颚。当年自视甚高的少年郎,也不过如此嘛。内容标签青梅竹马追爱火葬场付清秋师无涯其它青梅竹马一句话简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立意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严成淮是一个总裁,生活作息非常之规律,如果不加班,每天十点前必睡觉,早上六点就起床跑步,不碰烟酒,不搞花边新闻,每天兢兢业业工作。工作之馀的爱好就是跑步丶爬山丶游泳。按照他的原计划,他的另一半应该是个和自己一样自律有计划的人。然而他遇到了生活作息糟糕,每晚熬夜打游戏,早上永远起不来,喜欢咪点小酒,吃垃圾食品,喝碳酸饮料,工作之馀喜欢宅在家摸鱼抠脚的陆随,也是他的老婆。小剧场陆随我想喝可乐,严成淮~严成淮苦口婆心不行,对身体不好,以下简述可乐的八大害处,巴拉巴拉陆随捧着脸,用那种上至八十岁下至六岁都老少通吃的脸哀求着求你啦~哥哥~老公~好不好嘛~说一不二的严成淮擡了擡眼镜,咳嗽一声你要是亲我一下,我就同意。陆随欢呼耶~严成淮严肃脸,默默思考,规矩好像都是自己给他定的,但是每次打破规则的好像都是自己。这样是不是不太行。看着凑上来亲自己的陆随,咳,算了,下次再说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青梅竹马娱乐圈甜文轻松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