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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失恋这件小事(第2页)

韩朔惨然一笑,道:“是前嫂子。”

“啊?”

韩朔依旧摇头苦笑,沉默地走了几步,道:“在别人眼里,我张扬犀利,才华竖溢,乃是逍遥自在的风流才子,可是哪里有人知道我的辛酸。”

“这话可不像你的口吻。”

“你看吧,你们对我的认知已经定型,其实我也可以很薛慕亮的好吧?”

柳敬亭一笑而过,道:“这事情与我有关?”

“确切地说,与你那本白头发的女人有关。”

“这……”柳敬亭有些哭笑不得,“这从何说起?”

“半个月前,我女朋友买了你那本《白发魔女传》,然后一直看得津津有味,对立面的女主角推崇备至,认为她敢爱敢恨,duli自主,所以她决定效仿一下,要跟我来一场,说分就分的手。”

关于韩朔的风流,柳敬亭也是略有耳闻的,虽然女生多是偶尔取闹的xing子,但是绝不会因为一本书就要跟男朋友闹分手,微笑道:“确定是书的问题?”

韩朔停住脚步,微愕地看了柳敬亭一眼,随即叹了一口气,无奈道:“之前都是没有问题的,大家也能和平相处,现在……”

柳敬亭差点一口老血喷向茫茫黑夜,这家伙居然可以坦然自若地用“大家”这个词,太教人佩服了,不过这种事柳敬亭自然不会说破,只是心中不免腹诽一句:“您这分手,跟小说有半根鸡毛的关系呀!”

柳敬亭有些言不由衷地说:“女孩子闹小脾气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就是希望男朋友能多关注她们一下,不过我有个问题很好奇。”

“什么问题?”

“一般这种局面来说,感情怎么分配?”

韩朔大笑,道:“时间和钱分配好,就一切ok。”

柳敬亭继续采访道:“那有没有等级之分呢,比如哪个更喜欢一些,哪个只是调剂?”

韩朔敛起笑意,道:“当然是要走的那一个更重要,否则她又怎么会闹着离开呢?”

“所谓,失去的才是最珍惜?”

韩朔轻轻点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按照他的xing格,一般来说,自己的女人跟自己闹别扭,不该这么心烦,虽说今晚喝了点酒,但是当着自己比较欣赏的新一代更年轻作者的面,他的表现还是稍显不够潇洒。

或许不是因为失去的才最珍惜,而是她本来就是自己最珍惜的那个吧?

这是韩朔的失恋。

……

次ri,千红编辑以及旗下相关作者一行人,在陆艺筹的带领下,开始游览草原,其实十一月份并非看草原和骑马的最佳时节,天寒地冻,冰雪封原。

伊水安曾提议夏末或者早秋过来,那时就可以看一望无际的离离草原,终究因诸事耽搁,拖到现在。

天苍野茫的大草原虽然看不到,巍峨雪山俯瞰连绵雪丘的景sè也别有韵味,至于群马踏雪而奔,在一望无际的草原纵意飞驰的场景,也是十分壮观,看得人心旷神怡。

“今晚我们住帐篷,亲自感受一下草原的夜景。”陆艺筹微笑着对大家说道,大家脸上都是跃跃yu试的表情。

“大家ziyou活动吧,中午十一点半还在这个地方集合,一起去吃异域大餐。”

大家欢快地自行组队,穿着厚厚的棉衣,踩着冰草笨拙地去寻觅自己喜欢的景点,三三两两,指指点点,时而拍照,时而扔两个雪球,欢声笑语飞出来几乎都要被凝结成冰块。

“城市或者山野草林,你们怎么选?”

匡衡跟在几个作者后面,看着远处的雪景,大声问道,众人驻足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我是说,让你们选一个居住的地方,你们选城市还是选这种地方,或者说,城市还是僻静的乡村?”

“乡村贴近自然,空气好,水清,比较适合写作。”有作者回答道。

“而且能避开钢筋混凝土的环绕,入眼青山绿水,容易使人心静。”

柳敬亭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地走着,安静地听着,走在一旁的伊水安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你怎么说这个问题?”

柳敬亭微微一笑,道:“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对自然有份亲近之感,特别是写作者,我记得你之前接受采访时,说自己会选一些偏远的地方写书。”

伊水安微微颔首,道:“或者是个人癖好,心态问题。”

柳敬亭还要说话,却听匡衡道:“我很多朋友都说自己如何喜欢乡村生活,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在那里居住超过一个月,这种地方适合短居,不适合长住,特别是对上班族来说,缺水,没网,偶尔断电,想买个泡面都要驱车几公里去镇上超市,至于上班就更麻烦了。”

“那个时候,他们就深刻地察觉住在城市里的种种优点,如果说钢筋混凝土太过冰冷的话,可是夜晚接到两旁的路灯,店铺的广告牌散发出的光芒,不也透露着一丝丝温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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