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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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都什么破名字(第2页)

等他临摹完毕,又如获至宝般地观赏好一阵,直到虞舍人离去,他们才把那两行墨迹擦去。一边擦还一边心里埋怨:今日那个少年好不晓事,平白给我等找活。

内中有一位小黄门,心思灵敏,想到刚才虞舍人都如获至宝,或许这地上的墨迹真的有所不同。

于是也兴冲冲找来纸笔,也想临摹一份。却不料,墨迹已经被擦去大半,只剩下“丹心”二字,清晰可见。

没法子,只好悻悻然将这两个字临了,反倒被同伴好一通取笑。

虞世南出了大殿,再找李风,已经不见人影,便摇摇头,然后喜滋滋地抱着书纸,回府欣赏去了。

话说李风收拾情怀,在两名禁卫的看押下,一路走出大兴宫。虽然宫阙崔巍,却也无心观赏。

出了皇城,但见街市犹如棋盘,一眼望不到边际,这里就是大兴城了,也就是唐代著名的长安城。

没错,就像清代历史中有名的“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一样,大唐开国之初,其实就是靠嚼人家隋炀帝吃剩下的,才维持下来。

站在厚重的历史名城之中,李风一时间也有些恍惚。

“大郎,大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疾步跑来,跑到李风面前,脸上喜不自胜。那意思不言而喻:你还活着啊,简直太好啦!

因为融合了原主人的记忆,所以李风自然知道这少年是家里的奴仆,是他的贴身小厮。就是长得丑了点,蛤蟆眼,大嘴叉,冷不丁看到就跟蛤蟆成精似的。于是点点头:“罗刹,我们回家。”

叫完这个小厮的名字,他也不禁摇摇头:这什么破名字啊——嗯,倒是名副其实。

不过,这也是当时的习俗,因为佛教盛行,所以人们在取名的时候,都喜欢沾点边,希望获得佛祖的庇护。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长孙皇后了,小名叫“观音婢”。当然,还有李风刚才见到的那位皇帝杨广,小名叫“阿摩”,是不是感觉有点萌萌哒?

主仆二人步行回家,直到这时候,他才有心思打量自己一番:应该还是个少年,可惜没镜子啊,不知道自己长得是美是丑。上辈子相貌就普通,虽然颇有才华,却在那个看脸的社会吃不开。

瞥了一眼身边的蛤蟆精,李风对这一世的容颜,也忽然有点没信心起来:都说有其主必有其仆啊——

这个暂且先放下,还是梳理一下自己的遭遇吧,想到这里,顿时感觉不妙:隋末唐初,这是历史上都有名的乱世啊。乱世之中,人如草芥,不好混啊。

更倒霉的是,上来就稀里糊涂地得罪了目前最大的boss。杨广的下场虽然凄惨,但是人家现在刚刚继位,还有十多年好日子过呢。

杨广有好日子过,只怕,他李风就没啥好日子喽。愁啊,这开局的难度好像有点大。

好在,李风生性乐观,性子坚韧。隋唐虽乱,却也是个风云际会英雄辈出的时代,作为一名穿越者,适逢其会,又岂能甘心成为一名看客?

一路走,一路心里慢慢筹划,走了大概将近一个小时,这才望见家门。说起来,大兴城还是很大的。这还是李良的官职是著作郎,主修史书,不大不小的五品官,所以住的地方,距离皇城比较近呢。

大门口,一个一身缟素白发苍苍的老妇,手里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女童,正在张望。看到李风,那女童就挣开老婆婆的手掌,迈着两条小短腿,朝李风跑过来,嘴里还脆生生地喊着:“大兄——”

恍惚间,李风好像自己放学回家,妹妹小爱就是这样嘴里喊着大哥,然后跑着上来,扑进他的怀里,被他举高高。

这是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妹妹啊!瞬间,李风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既然继承了人家的身体,便染上因果,一切都需要承受。

他蹲下身子,抱住扑面而来的小丫头,小家伙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还抽噎着:“大兄——奴奴,奴奴好伤心心,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呢——呜呜——”

李风的心仿佛瞬间融化,他轻抚着小丫头的后背,然后,帮她擦拭眼泪。还真别说,这小丫头,跟他的妹妹小爱小的时候,还真有几分相似。

瞬间,李风就进入到兄长的模式:“奴奴不哭,奴奴最乖了,奴奴最勇敢了,奴奴——”

奴奴,这又是什么破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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