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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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捡的(第1页)

几日之后,便是冬至。朝堂之上,天子率领大臣进行盛大的祭天仪式,乞求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并更改年号为“大业”,由此可见,杨广还是想要做一番惊天伟业的,而且,他也确实这么干了,就是结果有些不妙。

隋炀帝一贯是喜欢大排场的,所以这次朝会,规模十分盛大。祭天之后,又大宴群臣。恰恰此时,裴世矩献上新酿的美酒助兴。

这酒和原来的水酒相比,度数高了一些,又在人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立刻受到君臣的赞誉。

“裴卿,此酒甚佳,不知何名?”杨广也喝得熏熏然,这种稍稍烈一些的美酒,正好符合他的胃口。

裴世矩不愧是老狐狸啊,惯于揣摩圣意:“陛下,此酒新酿,尚未命名,还请陛下赐名!”

杨广乘着酒兴,欣然挥笔,写下“大业春”三个字,被裴世矩宝贝似的收了起来。群臣也都满心的羡慕嫉妒恨:这是要发财的节奏啊!

不过,要是叫杨广知道,这大业春里面有着李风不少股份,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把酒盏直接摔到裴世矩的头上呢?

官家如此,民间亦是家家喜庆,欢庆佳节。李风的医学馆也放了一天假,张弛有度,才是治学之道。

用过早饭之后,李风就带着家人,去西市游逛。老祖母年纪大了,天寒地冻的,不愿意折腾,没能出行。

奴奴最高兴了,穿了一身新衣裳,鼓鼓囊囊,跟小棉花熊似的,牵着大兄的手,蹦蹦哒哒走在大街上。

旁边有罗刹夜叉左右相陪,四个人出了医馆,顺着人流,直奔西市而去。

此时的大兴城,人口已经超过百万,那绝对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大都市。从熙熙攘攘的人群就可见一斑。

而今天的大兴城,金吾不禁,万民欢庆,更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沿途随处可见兜售吃食和小饰物的商贩,叫李风找到了一些后世赶庙会的感觉。

因为带着三个吃货,所以一路走一路买一路吃,什么金乳酥,水晶糕,果脯蜜饯之类,罗刹和夜叉手上都拿不下了,乐得眉开眼笑。说起来,这两个,也是十岁刚刚出头的少年,正是贪吃的年龄。

李风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掏钱,接近西市,人群更加稠密,已经到了接踵摩肩的程度。李风连忙把奴奴抱起来。话说,古代也是有人贩子的好吧。

每逢重大节日,也是人贩子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一个节日下来,总得有人家丢孩子的。

“糖葫芦,又甜又酸的冰糖葫芦!”一声熟悉的吆喝传过来,李风随着人流慢慢挤过去,却是孙二娘正领着何二妞,在大声叫卖。还有尹夫子,也戳在旁边负责收钱,神情稍稍有些忸怩。

在几人身前,立着一个草靶子,上面还插着一个个红彤彤亮晶晶的糖葫芦,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串,还插在上边。

剩下的越少,人们还偏偏越买,一个人挤到前面:“剩下的我包啦!”

旁人自然有意见,这糖葫芦可是新鲜玩意,第一次出现。据刚才吃过的人说:外面都是蘸着糖浆的,十分酥脆;而且里面串的是山楂,看着都忍不住有点流口水。

这大过节的,谁兜里还不揣几文钱呢,走起路来都振衣作响。虽说卖的贵了点,一串就要五文钱,但是谁叫人家这是独一份呢。

孙二娘一瞧人群乱糟糟的,连忙吆喝:“不要着急,马上就有新鲜的糖葫芦送过来,都有份!”

“来了来了,闪开闪开!”牛二的大嗓门传来,只见这货又扛着一个大草靶子挤过来,那上面插着的,全都是亮晶晶的糖葫芦,只怕有上百根之多。

说起来这糖葫芦,还是前些日子,李风给奴奴蘸了几串。结果,学员们尝过之后,也都觉得好吃,那些女学员便跟着李风学会了这门手艺,想不到,今天跑西市这边来卖了。

在那个时代,士农工商,商人最叫人瞧不起。这些学员能拉下脸子来卖糖葫芦,也有点出乎李风的意料。

那牛二身高马大的,很快就发现了人群中抱着奴奴的李风,立刻咧着大嘴,激动地叫唤起来:“李师李师李师师——”

恨得李风真想抽他,李师师也是你叫的,那是后世的名妓好不好!

牛二这货浑然未觉,看到摊子前面围着一大圈人,李风他们一时间竟然进不来,于是又吆喝起来:“诸位让让,某家的李师乃是风公子。风公子知道吧,春风过处,谁人不识风公子!”

就他那杀猪的嗓门,半条街都听到了好吧。

看着这货一脸显摆,李风更想抽他了。不过,这话的效果不错,人群竟然真的让出一条通道。看来,名望确实是很重要的隐形财富啊。

几个人走到前面,李风也把妞妞放到地上,拉着她的小手。牛二则挑了几个串大糖多的,递给他们,嘴里还嘿嘿笑着:“李师,某等赚点小钱,也能贴补医学馆所用。这天天从你兜里掏钱,就是有金山银山,也得坐吃山空不是。”

李风咬了一颗山楂,感觉咋就这么甜呢!

不过嘴上还是说道:“自当以学业为重,下不为例!”

这些学员好不容易放了一天假,还忙着营生,李风的心中,怎能不感动?

牛二这货还拍拍尹夫子身前的钱袋,发出哗哗的声响:“李师,这糖葫芦还真是赚钱,这才多大的工夫,就——”

结果,鞋面被孙二娘给踩了一脚,这货才算是闭嘴。

这里人太多,李风叮嘱他们几句,就挤出人群。这里已经快到西市的市门口了,人群更加稠密,李风正要弯腰将奴奴抱起来,结果却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女童。

看年龄,比奴奴稍大,也就五六岁的样子,一手拉着奴奴的小手,另外一只手,也举着一串糖葫芦,正往嘴里咬呢。

“你是谁家小娘子?”李风眨了眨眼睛:捡到一只小萝莉啊。

那女童生得粉雕玉琢一般,一双大眼睛更是十分灵动,绝对是美人胚子。只见她撒开跟奴奴拉着的小手,指指自己嘴巴,然后把小手摆了两下,好像在示意自己不会说话,是个哑女。

做完这些动作,就又立刻拉住奴奴的小手,生怕再丢了似的。

李风又望着奴奴,奴奴嘴里嚼着山楂,把小脑瓜跟那个女童并到一起,不过她比人家矮了小半头:“大兄,这个小姐姐,是奴奴的好朋友!”

那女童不说话,大眼睛忽闪两下,然后也使劲点点头。

看来是和家人走散了,那只能先领着了。李风一手扯着一个,很快就消失在欢乐的人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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