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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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第3页)

“你运气很好。”莫不臣的目光落在他手心中的白色愿力上,“竟然能在此地找到最纯净的愿力。”

桃卿愣了一下,原来这就算是运气好吗?看来白色愿力比他想象得更加难得啊。

莫不臣抬手示意他:“你看看这份愿力出自何人,若是他还活着,可以直接将他带到神梦山,培养成你的狂信徒。”

拥有白色愿力的信徒可遇不可求,毫无疑问可以培养成狂信徒,若不是他当初遇见桃卿时已经拥有了足够数量的狂信徒,而且他有劫难应在桃卿身上,他也会将桃卿变成他的狂信徒傀儡。

桃卿还没有考虑过培养自己的狂信徒,因为他只是兼修神道,并非真正的神道修士,若是他以后不再修炼神道,那岂不是很对不起自己的狂信徒。

不过他也很好奇谁会对他抱有这般纯洁的信仰,便点开了手心中的白色愿力,想要看看对方是谁。

白色愿力如花蕾般绽放,映出了男孩玉雪可爱的面庞,一看到这熟悉的眉眼,桃卿蓦地瞪大眼睛,又惊又喜地说道:“是之涣?”

原来这份愿力出自于十几年前,当时的裴之涣是大庭不受宠的五皇子,他自小在冷宫长大,生母离世,他一个孩子被宫人苛待得险些饿死。

某天他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偷了内侍的衣服跑出冷宫,跑到一半,饿得昏厥过去,当时还是国师的桃卿恰好路过,还以为是哪个小内侍被饿晕了,不由心生怜悯,命人给小之涣喂了丹药,这才救活他一命。

醒来的小之涣得知是国师救了他的命,感激地向国师居住的宫殿叩首拜谢,他的感激之心化为了纯白愿力,在日长小界的上空飘荡多年,直到今日被桃卿发现。

桃卿看完愿力中的幻境,不由眉开眼笑,眼中有着藏不住的欢喜和爱意。

他和之涣的缘分果然是很久以前就已经注定了,明明他们两个这么有缘,也不知为什么上一世就彼此错过了,害他白白蹉跎了一生,清玄也沦为堕仙,为他身死道消了。

一想到清玄仙尊,桃卿心里又是一疼,目光略显黯淡,倍加珍惜将这份白色愿力收了起来。

他并不打算吸收这份愿力,因为它是他和之涣两世因缘的证明,回去之后他还要把它拿去给之涣和清玄看,证明他们是多么地有缘。

莫不臣站在一旁,一言不发地看着桃卿收起了愿力,他的神力弥散在整座草原上,自然也一同看到了愿力中的幻景,知道它来自于裴之涣。

而桃卿看着愿力的眼神更是与平时截然不同,他是那么温柔、那么珍爱地凝视着它,好似透过它看见了自己的倾慕之人,而他从未将这种眼神放在过他的身上,甚至就连梦中的兔妖少年也不曾拥有过。

莫不臣的心好似被什么锐物狠狠地刺痛了一下,就在这个瞬间,他前所未有地认知到原来自己从未被桃卿喜爱过,就连梦中那朦胧的好感其实也算不得什么。

若是桃卿心爱一个人,他所展现出来的爱意其实是这般浓郁得惊人,相比之下,那些许的好感便显得太脆弱、太单薄了,他或许欣赏过很多人的好颜色,却只真心爱过裴之涣一个。

而他即便贵为神梦道主,其实也和那些人一样,对桃卿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他也只是桃卿生命里的一员过客。

莫不臣不由自主地抚上了心脏的位置,从未感受过原来长了心是这么地痛苦。

又或者他以前曾经感受过,但是全都被他忘记了,而正是这种痛苦,才促使他剜掉自己的心脏,并选择忘记桃卿。

桃卿会让他疼得剜掉自己的心脏,可他依然爱他爱得发狂,宁肯不要自己的心,也舍不得伤害桃卿分毫。

可是凭什么?

凭什么他要独自忍受这份痛苦,眼睁睁地看着桃卿和裴之涣在一起?

为什么他当初没有杀了裴之涣,反倒成全了他们两个,他何时变得这般仁慈、这般不像自己了?

莫不臣无法回想起当初的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很清楚一点,便是现在的他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他见不得桃卿如此爱裴之涣。

而桃卿对他的种种想法无知无觉,依然认真地审视着这些堆积如山的愿力,甚至忙得忘记了吃饭,直到深夜时分,才终于告一段落,累得他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他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心想做化神修士就是好,几乎感受不到什么饥饿,干脆也就不吃饭了,反正莫道主向来不饮不食,他也就不用为了照顾别人的感受补上三餐了。

只是九郎被他关在御兽袋里足足一天了,不知道它有没有生气。

桃卿有点心虚,连忙利用凝成的神力塑造出了一片空间,这片空间就是他的神国雏形,如今还什么都没有,光秃秃的,就是今晚他和莫道主的栖身之所。

莫不臣走进了这片不像神国的神国,坐下来打坐调息,桃卿跟在他身后,关闭了神国的大门,这才放出幼兔。

果然幼兔已经很委屈了,使劲往他怀里钻,发出细弱的叫声,桃卿连忙哄它,摸摸它肥美的兔屁股,语气轻柔地说:“好了,不哭了,我陪你玩一会好不好?”

听到他温柔的声音,莫不臣睁开双眼,目光落在幼兔上,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只小兔子是用他的情丝做的,而把它送给桃卿的人肯定也不作他想,就是他自己。

原来他曾经给桃卿送过一只情丝兔?

莫不臣沉默地看着,可以断定桃卿不知道幼兔是用他的情丝做的,否则他肯定不会这么珍惜它,说不定还会直接扔掉它。

他能看得出来桃卿十分喜爱这只情丝兔,如今他的神国里还养着数十只情丝兔,都是他近来用情丝做的,可它们体态玲珑,不像桃卿的这只兔子,虽然也是小小一只,但已经被喂养得胖成一团了,蹲在桃卿手心里,活像只雪捏的雪球。

幼兔也已经发现了莫不臣的存在,它从莫不臣的身上闻到了几十个同类的味道,不由心生好奇,忍痛从桃卿怀里跳了出来,好奇地靠近了他,在他的身上嗅了嗅。

莫不臣一言不发地看着幼兔在他身边转圈,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倘若桃卿知道这只小兔子是用他的情丝做成的,那他还会要它吗?

他这般想着,便打算这般问,于是捏起幼兔的后颈肉,不顾它奋力踢蹬的四爪,将它拎了起来,平静地问桃卿:“你可知道它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

作者有话说:

幼兔:呜嘤嘤嘤!Q皿Q;

屑兔,欺负幼兔的屑,糟老头子坏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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