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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
陆远之心领神会:“虽然我认识洛书比你早,也知道他有个喜欢了很多年的人,但我确实没见过。不只是我,认识他的所有人都没见过。不是我说,他连人是谁都记不清了,那人也从来没出现过,还巴巴地念着做什么?换作是我的话,身边有个你这样的大美人,早就移情别恋了。洛书这人,倒是个痴情种。”
沈雁行盯着眼前的空酒杯,笑着说道:“我这位老板娘,倒真是个神秘的人物呢。你说,这位神秘人物,会不会就在我们之中,只是她也把我老板忘了。或者说,这个人压根就不存在,只是洛书想要断情绝欲的借口而已。”
陆远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接过调酒师手中的abtelyfabulo,小酌了一口。他眼睛一亮,似乎想到些什么,打趣地说道:“突然想起件事,我曾经听人说,洛书那个白月光,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都和你有些相似。你说,洛书把你困在他身边,会不会是因为把你当成前任的替身了?”
闻言,沈雁行捏碎了手中的酒杯,鲜血滴落在吧台上,破碎的玻璃染着妖冶的血色。那双慵懒散漫的眼中闪过一线杀机,随即又恢复成方才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陆远之捕捉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杀机,加之沈雁行捏碎酒杯的反常举动,他心里闪过一丝不好的念头,试探地问道:“我以为你平时只是撩着玩,难不成你真喜欢洛书?”
沈雁行愣了一下,然后垂眼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并未接话。他捏着调酒师递来的毛巾,漫不经心地擦拭着手心的血,直到伤口不再往外溢血后,用绷带将手缠了起来。处理完伤口后,他才悠悠地说道:“这个笑话可不好笑,我怎么会喜欢心里装着其他人的男人呢?我撩过的人,又不止洛书一个。只是因为他从来不吃我这套,撩起来会比较其他人更有趣,我才格外在意他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沈雁行,不会喜欢任何人的。”
陆远之:“沈美人这样的人物,怎会为情所困呢?是我目光短浅了。”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陆远之请沈雁行喝了几杯店里的新品,聊了聊进来酒吧里发生过的趣事。沈雁行拥有这般姣好的外形,自然是很引人注目的。当沈雁行不笑的时候,就是个形貌昳丽的清冷美人,当他保持着惯有的笑容时,又是个在蛊惑人心的鬼魅妖孽。前来勾搭他的人里什么样式的都有,尤其是那些表面正经的衣冠禽兽。沈雁行礼貌地拒绝了所有人之后,陆远之给他介绍了个干净的漂亮男孩,想在今夜打破他“0”的记录。
沈雁行拒绝了陆远之的好意。
离开酒吧之后,沈雁行没有回家的打算,他去江边的五星级酒店开了间总统套房。在酒吧里沾了一身的烟酒气味,沈雁行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去浴室了洗了个热水澡,打算等天亮了让助理送套干净的换洗衣服来。
【作者有话说】
果然,我写感情线部分,没有写剧情流畅。写得好艰难
寻常人喝酒都是有助于睡眠,可沈雁行不同,他喝了酒反而容易失眠。他打开电视机,找了部叫做《婴魂》的国产恐怖片来看。
整部片子时长将近两个小时,评分43。整体节奏拖沓,很多不必要的情节在强行凑时长。该细化的地方被一笔带过,该简略的地方拍得又臭又长。整部片子的演员也很拉垮,表情夸张,五官乱飞,演绎惊恐的时候像便秘。五毛钱特效,恐怖气氛渲染不到位,剧情无聊又尴尬。
《婴魂》进入尾声揭晓答案的时候,沈雁行也差不多被这无趣的剧情给催眠睡着了。
沈雁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下点了,他给助理小罗打了个电话,叫他去买身衣服送到馥悦大酒店1701。助理小罗很了解沈雁行的穿衣喜好,以及他惧寒的毛病。外面淅淅沥沥地在下着雨,温度比昨天要低几度。小罗送来的衣服里,有一件盘扣设计的黑色衬衫,和一件朱砂色的宽袖长衫。因着沈雁行昨天穿的马丁靴,小罗给搭的裤子是条白色的收脚九分直筒裤。
沈雁行用右手食指与中指,在左手小臂处简易地画了一个符文,随即凭空拔出一把开了刃的短剑。这把短剑名为秋风隽,是沈雁行降生于世时就握在手中的本命剑。他握着秋风隽随意地把玩了两下,将其变成了一根简易的金簪。
长发被他挽了起来用金簪固定,几缕短一些的头发散漫地垂在两侧。穿好衣服弄好头发的沈雁行,并不打算立马退房离开,他打开手机玩起了欢乐斗地主。他今天运气不错,把把都有王炸顺子,亮着明牌对面都干不掉他。
赢了一下午的沈雁行心情很不错,时间差不多快六点的时候,他才悠哉悠哉地离开馥悦大酒店。他开着车从地下停车库出来的时候,外边已经在放晴了,天边的斜阳将云映成了绯红色。
沈雁行将车停在了时代天街一公里外的停车场,打开大众点评看了下醉相思的具体位置。因着腿长的优势,不过十来分钟他就走到了时代天街美食城。美食城旁边开了家眼镜店,他悠闲地迈着步子走了进去。
当沈雁行双手插兜迈进醉相思的时候,他的鼻梁上已经多了副平光的金丝边眼镜,眼镜腿上镶着根细长的链子,细长的链子悬挂在他的后颈处。
装得好一副斯文禁欲的派头。
穿着工作装的服务员礼貌地询问道:“先生您好,请问您有预约吗?”
“有,5号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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