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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老天爷垂爱时,哪怕你咬紧了牙关,他老人家也能排除千难万险,想法撬开你嘴,非往里面塞进一勺子饭不可。
就这么样风餐露宿、缺食少药、日夜颠倒地赶路,狄迈身上箭伤竟然愣是自己长好了,没留下任何后遗症——只除了在他腰间留了两块消不掉的疤,日后刘绍每次摸到这里,都要嫌弃地轻啧两声。
榆林、大同一带是陆元谅的防区,刘绍对朝政就是再不上心,可陆将军这鼎鼎大名,总还是听过的,为着避开他,只得绕了远路,这一绕便多花了两个多月。
其实如果骑马的话倒用不了这么久,可二人先前买的那匹瘦马实在承受不住两个人的重量,只挨到延安就不堪重负,一命呜呼,刘绍他们又没钱再买第二匹,只得退而求其次,买了匹骡子轮流骑着,反正只要一直往北走就总能走到,只是早几天晚几天的区别而已。
好容易翻过长城,两人都已破衣烂衫,瘦成两根竹子,头发一绺绺地和着灰粘在一起,新长出的胡子无从打理,在嘴巴外面一圈一丛丛地自由生长——活像两个野人。
刘绍却很高兴,从山坡上大叫着跑下去,两臂张开,让风把衣服吹鼓起来,一溜烟就跑远了。
狄迈忙抬脚去追,好半天才赶上他,边跑边问:“怎么这么高兴?”
刘绍慢下脚步,跑得急了,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没有追兵……当然高兴。”
其实他们两个刚从商洛出发时,还偶尔会遇见盘查的军官,甚至有两次险些被他们抓住,等又往北走了差不多两个月,就再没遇见过了,一路上最大的敌人反而是吃不上饭。
他们两个人加在一块只有一把短刀,没有箭也没有马,最惨的是,也没有几个钱,买不起饭,也没法像之前一样打猎,碰上跑得稍微快点的猎物就只能干瞪眼,下一顿饭能不能吃到全凭运气,偶尔能打到东西饱餐一顿,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摘野果吃到吐,结果不到一个时辰,肚子又叫得打雷一般。
狄迈听他这样说,也十分高兴,跟着他放慢脚步,正要说些什么,忽然眼前一亮,“看,有条小河!”
刘绍也看过去,见果然有一条河,脚下忽然又有了力气,三两步跑上前,边跑边把衣服脱掉,随后一个猛子扎进水里。
九月的塞北已经有了寒意,他一进水里就打了个颤,上牙磕着下牙,但全没有出来的意思,两手在身上使劲搓着,哆哆嗦嗦地道:“啊,我都成泥人了……”
因为太冷,他这句话说得一波三折,宛如唱歌。
如果放在从前,他试试水温,绝对不会下水,可这会儿也顾不上这么许多,只觉着浑身上下都被泥给包住了,好像皮肤外面结了层硬壳,好几个晚上他都梦见拿鼓槌在自己身上一敲,居然铮铮有声。
狄迈也脱了衣服下水,被冻得咧了咧嘴,见刘绍冻得嘴唇发紫,心疼道:“还是先别洗了,回金城再说吧?”
刘绍手上没停,“金城还有多远啊?”
狄迈一愣,“我……不知道。”
他离开家时只有几岁,只知道南下长安走了很久很久的路,金城长成什么样子他都已记不清了,更不用说还记得道路。
“哦,”刘绍失望道:“没事。碰见人再问路吧,就是不知道草原上容不容易碰到人。”
“如果碰见放牧的牧民,咱们借两匹马。”狄迈给他搓着背,动作有些囫囵,想快点糊弄完,给刘绍送上去。
刘绍一面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指挥他,一面往头上撩几捧水,“等到了金城,我打算把这头发剃了,都生虱子了,恶心死了。”
他活了两辈子——虽然两辈子加起来也没多少年——还是第一次知道虱子长什么样。
有一天觉着头皮实在痒得离谱,就伸手进去抓了一阵,忽然碰到什么活物在手指肚下面跳,他一愣,捏着那东西顺着头发捋下来,下一刻人已呆若木鸡。
过了好半天,他手指头用力,把虱子捏死了,安慰自己道:“我也是大雍王猛了。”
狄迈在长安八年,也知道汉人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听刘绍如此说,手上动作不禁停了。刘绍正觉着奇怪,背上忽然一沉,被狄迈一把抱住。狄迈把头埋在他颈后,闷声道:“别剃,我一只只给你抓。”
刘绍被他说得恶心,往他身上拍了把水,“你转过去,我给你也搓搓。”
狄迈摇头,给他送到岸上,“我自己来,你拿我衣服把身上擦干。”
刘绍出了水,让风一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他毕竟还有几分道德,没听狄迈的干那么没品的事,拿起他自己的裤子,见上面又是虫子又是血、又是草茎又是泥的,嫌弃至极,可又没什么挑拣余地,只得闭着眼睛飞快地在身上擦擦,忍痛又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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