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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这时候就特想念林克,就是希望临死前不那么失败,连个值得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假如林克在,虽说他的枪法……介于打得准和不准之间,但隧道前的这片区域是极好的伏击地点。道路从山体中破开,两侧是光溜溜的十几米悬崖,中间笔直一小段铁轨。峡谷宽度只比隧道稍宽,空荡荡一段路没任何遮挡物,躲都没处躲。只要有把枪,闭着眼睛都能打中……熊或者我。老麦不是坐以待毙的人,这条隧道他走过好几遍,所以故意把魔熊引到这条路上来。魔熊觉得这个地方老麦无处可逃,殊不知老麦也是这么想的——这条小路也仅比隧道宽一半儿,站在这条路上他和魔熊都没处跑。这么比较反而是他占便宜,毕竟他本来就没处跑。在外面辽阔的雪原上,魔熊的优势更大,地形不如魔熊熟悉,身体不如魔熊灵活,拿着枪想打中都难。还不如这里,狭路相逢,刺刀见红!想打死魔熊估计是做梦,但打伤可以想想。如果魔熊受伤后自行离开,那就是他能活下来的机会……其实前妻姐说的没错,他就是石头,死了也是卡在熊的牙缝上,而不是被拉进便便。可麦肯齐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林克,就在前方不远处!隧道是个埋伏的好地点,但林克却没选隧道,他藏在隧道外二十米的一处岩石上。那块岩石高七八米,仅比后面的悬崖矮一点儿。岩石的侧后方堆满积雪,能够一点点爬上去。林克体重轻没问题,换成几吨重的魔熊肯定把雪压塌,爬不上去,所以这个位置绝配!林克照例在岩石顶上的积雪挖了个坑,趴在里面,身上照例披了张白床单……这伪装简单,效果却极佳。为什么林克恰好守在这儿?因为他一帆风顺的从米尔顿抵达山洞,在原篝火处放下物资,门口绘上鲜艳标识,做成了第二个贮藏处。——那间石室安全隐蔽,狼不进来,风雪不入,是已知最好抵御太阳风暴的地方!接下来,他就想去那间最初醒来的木屋看看。两个人约定好了,无论是谁,路过神秘湖时都会在那里给对方留下信息。没想到的是,在出矿洞前,就看到麦肯齐给他的留言!老麦也找到了油漆,在洞口留下一行大大的字,最后一个箭头指向铁牌。他翻开,铁牌后面找到了很多信件……不得不说,老麦真是个沉默的老好人。嘴上不说,永远把事情做在前面!铁牌后不仅有老麦几次路过洞口留下的信件,信件里,详细叙述了老麦别后的经历。林克再结合知道的“剧情”,轻易猜出故事发展到哪个节点。除了信件,还有附近三个区域的新地图:“神秘湖”、“孤寂沼泽”以及“断开的铁路”。由于有滑雪板,每次返回神秘湖地区,老麦都会路过这里更新一下。林克知道剧情,知道他马上要倒霉了。二话不说,立刻踩着滑雪板冲向铁路隧道!如果老麦没事儿,埋伏他最多吓一跳。万一真有事儿,那他卡住节点,没话说,无论如何也要把魔熊干掉!一劳永逸!至于说只有猎熊矛能杀死魔熊……开个寄吧玩笑!即便是林克,一想到用长矛杀抗熊,都头皮发麻。狗屁子弹杀不死魔熊……当初华夏开发北大荒的时候,野狼和熊瞎子的尸体一卡车一卡车从大兴安岭往外拉!其中不少都是活了几十年的熊瞎子!结果呢?整个东北的熊瞎子都能作证,哪有什么防弹皮毛!56半之下,众生平等!林克赌那几分之一的概率,结果他赌到了。“老麦你可真是个倒霉蛋,一步一坑,没有我你可怎么办。”林克打开照门,枪口稳稳指向追在麦肯齐身后的那头巨熊。他可不是昨天那个林克了,虽然步枪只有3级,但仔细瞄准后打的相当准!魔熊还在戏耍老麦,跟着但又不一直跟。山到隧道这里有个拐角,从老麦的角度看不见后面的熊,他只是能感觉到压迫,被恐吓,但从林克的角度看得一清二楚。那是一头仿佛SUV般巨大的黑熊!怪不得说子弹无效。不打中要害,确实很难杀死这头怪物。更别说用长矛,那特么简直是用生命开玩笑……就算你摆出个罗马方阵,长枪全部换成钢制的,事先架好枪——那也得有个前提,魔熊必须脑残直接往长矛阵上冲啊。林克轻轻摸了下枪把上刻的名字,“灰色”。李·恩菲尔德步枪,一把从一战用到二战的经典栓动步枪。使用全威力子弹,杀伤力在拉大栓中排名中下,但伤害对普通生物依旧溢出。林克用来猎狼时,步枪子弹经常直接穿透躯干,狼却没受到致命伤。这把枪最值得称道的是它的射速,在拉大栓中天下第一!最快可在8秒钟内清空10发弹仓(目前记录6.5秒)!林克杀狼时,为增加弹头碎裂,一般会在弹头上刻划痕,代价当然是距离远点儿就打不准。有得必有失,为了节约子弹,他也从不打100米以外的目标
;。魔熊不同,对付这么大一头熊,首先要放弃一击毙命的幻想。做好持久战的准备,魔熊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最稳妥的方法是多射击,多命中!不要有当场打死的幻想,能造成大出血就是胜利!然后逼它逃走,让它在逃跑中更多失血而死。这样既有操作性,又不会被临死反扑。当然了,在动手前还要提醒一下老麦……林克将枪口朝老麦的脑袋晃了一下。下一秒老麦就跟炸了毛似的猛然蹲下,接着一个连续动作扑到路边雪坑里,紧张的四处张望。这就是典型的身体比脑子快,身体已经做完了,这时候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呢。这就是生存大师吗?林克惊了!他只是想引起一点点老麦的注意,没想他反应这么大。林克从岩石上招招手,可惜老麦看不见,把自己藏的死死的。林克不敢有大动作,怕后面的魔熊看见。老麦没发现岩石上埋伏的人,却惊动了后面的熊。魔熊以为他发现了,阴沉着熊脸从山后走出来,没能最后恐吓一次,很是不爽。就像将最美味的葡萄留到最后,结果却是酸的一样。它小步朝着麦肯齐逼近。隆起肩膀,故意步履沉重,脚掌下的积雪碎裂,仿佛一辆正在缓慢启动的坦克!老麦慌忙的去解挂在背包上的步枪,表情多少有点儿刻意。看到这一幕,魔熊低吼一声开始加速。魔熊与神秘湖猎人相爱相杀很多年,它很熟悉步枪的射击流程。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就喜欢拿着枪远远的偷袭它,甚至是从未见过的人。以至于魔熊从以牙还牙,到主动杀死一切出现在视野中的人类。魔熊不懂,人类除了生存还有名和利。魔熊传说在神秘湖地区神秘而又久远,杀死魔熊既有名又有利,无疑吸引着无数想一步登天的人。那些人和魔熊无冤无仇,此事无关风月,只为名利,包括猎人在内。在几十年的交锋中,魔熊也积累了丰富的对人经验。如何应对枪支,几乎形成本能。魔熊用一种怪异的姿势加速着,它压低身体,前腿像狼那样弯曲,胸口几乎贴到雪面。就仿佛重心不稳,踉跄中随时会摔倒一样。实际上这种看起来很丑陋的姿势,却将柔软的腹部和关键的胸口掩护得十分完美,露在外面的要害只剩眼睛。但黑色的熊跟黑色的眼睛,在奔跑中被毛发遮挡,几乎无法找到。除了姿势,魔熊还很懂得如何使用力量。它奔跑时翘着肩,就像一辆带着撞角的坦克!虽然速度不快可力量感十足,无论是带起的风还是震落的积雪,无不显示出声威赫赫!相比之下,老麦的假动作就显得有些过于假了。他慢腾腾的解着步枪,动作慢的像地铁老人手机。不仅毫无威胁,也毫无挑战。魔熊只觉得索然无味,它还是更喜欢老麦之前桀骜不驯的样子!他的每次反抗都很有趣。本想冲上去一巴掌连人带枪扇飞,现在想改成撞飞再来一个屁股墩儿!能活活,不能活就去死!暂时不想吃,可以拖回洞当储备粮。神秘湖的人类越来越少,也不知道明年还会不会来,所以得节省些玩……人类不好吃,但很好玩儿,也很耐玩儿。他们无论被它打跑多少次,只要没死,总会还来找它麻烦。它不知道,那是因为它的皮值钱。就在魔熊冲到眼前时,老麦的动作忽然灵活。他撕开活扣,松手,背包自由落体。身体朝着相反的方向滚动,抬起左手,露出一直握着的橙黄色信号枪,直接扣动扳机!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吱——!!!的一声尖叫,信号弹带着明亮的火光和硝烟,朝魔熊的脑袋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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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作者专栏主动招惹反派摄政王後跪求预收,文案最下本文文案萧寂野作为大景王朝的六皇子,十六岁便驰骋沙场,上阵杀敌,三年来他镇守边关,成了边关百姓心中战无不胜的战神将军。一封诏书快马加鞭送往边关,萧寂野带着一身伤病孤身回朝。当朝皇上受奸臣所惑,怕萧寂野功高盖主,便降旨让他娶了全京城人人厌恶的纨绔子弟时岁,羞辱意思明显。时岁仗着萧寂野受伤严重,竟想方设法地折辱他,整整半年,萧寂野身上的伤都没好。一直到边境发生战乱,萧寂野才得以领命前往边疆平乱。新帝继位,更加忌惮萧寂野,在战事最为激烈之际,竟然断了後方粮草,边疆战士和百姓死伤无数,萧寂野忍无可忍,带兵谋反。等杀了新帝,做上皇位,萧寂野第一个便杀了时岁并把他的尸体喂了狗。熬夜看完整本书的时岁爽如果忽略他和书中纨绔同名同姓的话。没想到第二日,时岁便穿书了,穿成书中那个被迫嫁给萧寂野的万人嫌纨绔。穿书之时原书中的时岁正准备狠狠扇攻巴掌,时岁想起书中他的尸体被喂了狗的场景,身体猛然一抖,巴掌硬生生变成了抚摸,时岁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半晌憋出一句话夫君,需要我侍寝吗?回不去的时岁为求保命在萧寂野身边悉心照顾,只等萧寂野重回边关,自己能留条命找个地方隐居。等到了萧寂野重返边关那日,时岁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包裹银钱溜了,可还未出北都城,就被早该走远的萧寂野堵在城门口。速来冷静自持的萧寂野此刻双目猩红,他一把抱起还在愣神的时岁,架马飞奔出城。一路奔驰,来到一片竹林深处,萧寂野把人狠狠地压在竹床上,声音暗哑低沉,夫人不是要侍寝吗,此地如何?缓过神来的时岁在心里卧了个大槽,这露天席地的,萧寂野不是要在这里办了他吧?在他耳侧细细轻吻的萧寂野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在远处看守的侍卫等了足足两个时辰,才见自家将军用披风裹得密不透风的夫人出来。翌日,在一阵腰酸背痛中醒来的时岁感觉自己被人抱在怀里,他微一仰头就见神色温柔的萧寂野在他耳边低喃,就不该留岁岁一个人在家。到了边关,目睹百姓疾苦生活的时岁决定留下来,保家卫国。朝廷断了前线粮草,他带领边关百姓用现代技术种粮食,保战士和边关百姓粮草无忧。萧寂野领兵顺利击退来犯敌寇,天下却被新皇搅得一团乱,而新皇一心想除掉萧寂野,多番派人前来刺杀。一次刺客伤了时岁後,萧寂野举兵攻入宫门,新皇跌坐在地,他指着萧寂野怒喝逆臣贼子你大逆不道萧寂野一剑刺穿新皇左胸,在他的耳边道你不该动我的岁岁。预收文案太子谋逆案发,当朝太傅死罪难逃。太傅为保幼子性命,将顾清嘉连夜送出京都。哪料顾清嘉在京都城外遇到率兵回朝的晋王萧玙。传闻萧玙性情残暴,是个活阎王。被萧玙遇上,是顾清嘉命该绝矣。从异世穿越而来的顾清嘉以太傅之子的身份活了十八年,备受父母兄长疼爱。家族遭难,他原本要与家人同生共死,如今遇到萧玙,倒也不惧。可先前磕了脑袋的顾清嘉突然发现自己身处书中,书中太子谋逆一案蹊跷甚多,太傅全家含冤枉死。一瞬间,顾清嘉觉得自己还不能死。于是顾清嘉噗通一声跪在萧玙面前公子,那夜之後您去了哪?真是让人好找。萧玙身边衆将士一脸懵哪夜?萧玙闻言眉尖一挑,黑夜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神色,过了许久,正当将士们以为攻要一剑杀了顾清嘉时,他忽得把人拉上了马。不久宫内巨变,新皇年幼,萧玙顺理成章当了摄政王。衆人皆骂萧玙狼子野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有传言说是萧玙为登帝位杀了自己的两个侄儿。连带顾清嘉也被衆人唾弃谩骂,说顾清嘉为了活命,甘愿委身萧玙,简直有辱家族门楣。萧玙手下有一人准备去杀了那些个造谣之人,怎料却被萧玙一句并非谣言定在原地。什麽并非谣言。他们难道真的一起睡过?有人断言,顾清嘉不出三月必遭萧玙厌弃,逐出王府。顾清嘉本也这麽以为,直到某日,顾清嘉自梦中醒来,只听萧玙看着他冷声道除了我,你还和别的男人春风一度过?顾清嘉什麽叫还?虽说他心中确有白月光,可是他哪个都没有好不好!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穿书轻松时岁萧寂野一句话简介强大占有欲极强攻X善良有原则美立意想要什麽,便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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