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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阿笙叹气,这算不算口是心非?她现在说谎话是越来越溜了。陆子初似是笑了,也不拆穿她,手机刚拨通就被她接起,是不是等他电话,彼此心知肚明。陆子初说:“这个时间段,应该熄灯了。”“嗯。”毕竟是在宿舍,阿笙声音压得很低,原本要起床,似是被他听出动静来,阿笙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在508宿舍里安装了监控器,要不然怎么会那么清楚她的一举一动。因为他说:“别下床,外面冷,容易感冒。”阿笙汗颜,她确实打算出去接电话的,江宁她们睡眠浅,她怕吵醒她们。“你该早点打电话过来。”倒也不是委屈,为了两句话,她等了这么久,好比头顶刮落叶,倍感凄凉。这边,陆子初站在酒店窗前,看着灯火人间点缀暗夜,闻听她的抱怨声,嘴角上扬,她现在是否嘟着嘴,一脸不快?“是我的错。”陆子初帮她出主意:“下次如果我忘了,你可以打电话提醒我。”“会打扰你工作。”陆子初心思温软:“不会,再忙,接你电话的时间还是有的。”阿笙在手机那端红了脸,她越不说话,陆子初嘴角笑容就越深。韩愈从宴客厅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女朋友吗?韩愈笑了笑,还是很有可能的。阿笙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喜欢陆子初?”如果是别人问她,她可能会说因为陆子初是她老师,因为陆子初和韩家有血缘之亲,因为陆子初优秀,她配不上他……诸如此类,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但提出这个问题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她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陆子初好比罂粟,只有学会欣赏,方能保全己身;若爱,必定要将一生悲喜尽皆交予他手,哪怕缠绵被泪水取代,也终究不忍离散。这种男人本身就是一种毒,沾惹之人,无药可救。如果喜欢上陆子初,她的人生注定要在动荡中度过,她需要追赶他的步伐,时刻都要为了能够配得上他而努力……室内温度很高,白衬衫服帖在他肩膀手臂上,线条完美。这样一个他,越是不动声色,越是令人捉摸不透,谜一样的男人,明明阅历千帆,却自称平凡。他本惜字如金,淡漠待人,可今日问出这句话,阿笙自认始料未及,只因她从未将陆子初规划到她的人生之内。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度完大学四年,每天早晨起床,用过早餐后上课,然后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没有课的时候,可以坐在校园草地上晒太阳一整天。一如她在qq上编写的个性签名:无爱无欢,所以淡然。她不傻,从小到大,学校师生都夸她是学霸,她太明白,陆子初的魅力有多大,爱上他的女人,不管经受怎样的伤害,注定走不出这段情,只能沉浸在虚幻和现实交织的梦境里麻痹存活。爱上一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彼此较真,很多恋情之所以走不到最后,不是因为时间现实无情,而是因为太在乎。有时候,太喜欢,太在乎,也是一种罪。大一暑假,烈日高悬,大院老槐树下,刘依依和阿笙坐在小板凳上,她们分开一只大西瓜,各拿一半,拿着勺子舀着吃。刘依依说:“我这辈子生无大志,只盼白日邀约温暖,黑夜安然入睡。”阿笙听了,暖暖的笑,这时的刘依依在她眼中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不再是一天到晚迷迷糊糊的小女孩,一年大学历练,早已让她破蛹成蝶。破蛹成蝶的那个人是刘依依,作茧自缚的那个人却是阿笙。阿笙不是不能喜欢陆子初,而是不敢喜欢陆子初,她承认自己心有胆怯,对爱情有着太多保留,怕她会在长久相处中失去自我。她看着陆子初,突然想起那日,高三班全体师生在殡仪馆送走了年仅18岁的少年。少年静静的躺在冰棺里,忧郁的眸子永远的冥闭在旧时光里,他睡得很熟,走得时候听说很安详。他原本就是骄傲的少年,和阿笙在学业上并驾齐驱,考上t大那晚,同学聚会,少年喝多了,红着脸对阿笙说:“顾笙,真好,从此以后一所学校,我们又可以一起学习了。”后来,阿笙才知道,这话从少年口中说出来,究竟有多不易。他叫陶然,他曾陪阿笙一起走过了漫长岁月,后来阿笙算了算年份,一共11年,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同校同班。她不能刻骨铭心的记起陈钧,却能刻骨铭心的记起他,因为他把人生的最后绝唱化成了最动听的音符,从此以后萦绕在耳,再也不曾消散过。开学半月前,陶然回农村老家,路过河坝,见有几位孩童贪玩溺水,少年良善,果断跳了下去。三名儿童,被他救了两名,另外一名孩子和他一起……溺毙。陶然事迹轰动县城,锦旗一面接一面的往家里送,陶然父母抱着儿子的尸首哭的撕心裂肺。阿笙初听消息的时候,还以为是恶作剧,直到刘依依流眼泪,她才知道是真的。一路上,她和刘依依飞快的往陶然家里跑,行人纷纷看着她们,诧异、不解。他们奇怪这两个孩子怎么会哭的这么伤心。陶然出事那天,陶家无眠,高三班的学生们俱是哭了一夜。他们在学校里点上白蜡烛,围成一个圈,坐在地上,一遍遍大声唱着周华健的《朋友》,唱到最后均是泪流满面,哽咽难言。陶然下葬那天是个大晴天,阳光送走少年,盛夏灰尘在空气中漂浮着,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嚣着,令人心烦气躁。阿笙把白菊花放在陶然胸前,她仿佛看到少年在微笑,有声音在耳边回响:“顾笙,t大开学那天,我们一起去学校报到,好不好?”阿笙抿了抿唇,眼眸潮湿,看着少年再也无法睁开的双眸,轻声呢喃道:“好。”陶然的死冲刷了高三班对大学的憧憬和兴奋,那几天阿笙情绪很低迷,直到陶然死后第五天,她接到了陶然母亲的来电。声音沙哑,哽咽:“顾笙吗?能来我家一趟吗?陶然有东西留给你。”高三班个人纪念留言薄里,她的笔迹跃然纸上:“写给陶然:都说黑色高三,青春屠宰场,我们的青春在这里覆灭,但我却想感谢高三,因为有它,我们的青春才有场地可以肆意绽放,久居不走。同学:阿笙。”在她的留言下方,出现了这么一行字。“你静静地居住在我的心里,如同满月居于夜。陶然。写给陪我一起长大的女孩——阿笙。”眼泪“啪嗒”一声砸落纸页,晕染了陶然的字迹。那天,她看到了陶然的日记本,看到了陶然收集的照片,每一张里面都有一个她。他说:“为了有资格站在你身边,我一直都很努力。”他说:“有时候我会想,你我同窗这么多年,如果以后分隔两地,你是否会忘记我?顾笙,能不能不要忘记我,我会努力。”他说:“我喜欢你聪明,但又惧怕你太聪明。我总怕你跑的太快,我追的太慢,我怕我只顾着追你,可一抬眸,你却早已跑远了,到大学后,你能不能等等我?”他说:“我看到你会紧张,会像个孩子,这让我很懊恼,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我这个人很无趣,除了学习,好像什么都不会,这样一个我,你怕是不会喜欢的。今天太阳很温暖,你从街道上走过,我在我家阳台上看到你,既紧张又高兴。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你有了喜欢的人,你在他面前会紧张,会出糗,会像个孩子,我笑了,笑你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但醒来后,我笑不出来……顾笙,我有点小难过。”他说:“考上t大,除了要感谢老师和父母,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顾笙,我收获了成长中的独一无二。梦想在未来,希望高三班的同学们都能带着梦想展翅高飞。”阿笙走出陶然家的时候,外面在下雨,淅淅沥沥,陶然母亲给她拿了一把伞,路上有车辆经过,溅了她一身污水,她就那么站在大街上,低头看着湿湿的布鞋,她待人素来不亲近,她喜欢泰戈尔哪句诗词,若不是真心喜欢,陶然怎会知道?她看到了陶然的心声,内心涌起的不是感动,而是看清后的悲凉。曾经的陶然就好比现如今的阿笙。有这种念头的时候,阿笙轻轻微笑,室内声音仿佛都消失了,只有陆子初清冷的眉眼。她对陆子初说:“老师,不是不能,是不敢,也不愿。”她声音很轻,不愿在情爱中做一只囚鸟,在某个人走过的风景中试图追赶他,她是胆小鬼,不愿成为第二个陶然。也许,她还不如一个陶然。陶然是越出色,越勇敢;而她是越出色,越惧怕。学生嬉闹声传进耳中,隐隐约约,仿佛被寒风吹散在隆冬里,陆子初漆黑的眸落在阿笙脸上,良久溢出一声叹息,声息轻淡:“那就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后还很长,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窗外,天空阴沉沉的,冬雪模糊了天地,连带人也开始变得有些莫名其妙。一句“我不喜欢他”,竟可以一直操控他的坏情绪。周一来校,只为检查她的作业,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好笑。活了这么多年,他从未这么鲁莽,失去冷静过。这样一个他,不似他,隐隐陌生。陆子初不是一个迂腐的人,师生关系、家世悬殊,从来都不是什么大问题。那样的动心和惦念,他知道此生不会出现第二次。每一次接触,都能让他心里开出欢喜的花;短短几月,她一寸寸侵入他的人生,越走越深,直到再也走不出来,他这才意识到,不是她不肯走,而是他不愿放她走。如此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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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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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