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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欢坐起身,抬手压了压略显凌乱的发丝,接过米饭,鼻翼抽动了一下,低头沉默的吃着饭:火车上提供的米饭很硬,菜味太淡,但她却吃得很香。吃惯美味佳肴的她,把一盒米饭吃得干干净净,起身扔盒子的时候,看着顾行远,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很好吃。”很好吃吗?她醒来之前,他勉强吃了半盒,最终扔掉了,有点难吃。回到县城的当天晚上,顾清欢生病了。雨夜,很冷。小诊所里,顾行远忙前忙后,拿着暖水袋放在她输液的掌心下。手心暖暖的,顾清欢在那个夜晚,头轻轻靠在顾行远肩头,那些隐忍多时的泪终于夺眶而出。顾行远没看她落泪的模样,盯着她手背,上面有着针头和白色胶布条,很久之后问她:“哭什么呢!”话音出口,竟是带着叹息。“我是不是很任性?”她问。顾行远道:“都说侄女随姑,阿笙和你一样,平时温顺良善,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冷清的人,对认定的事执着到底,哪怕碰的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说到这里,顾行远凝声道:“清欢,有时候太执着,不好。”顾清欢沉默了,到了中年,方才明白,有很多东西会在岁月里慢慢夭折,从25岁到42岁,整整17年时间里,她把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山穷水尽。那天,她在医院里,絮絮叨叨的跟顾行远说着话,兄妹两人有很多年不曾这么心平气和的说过话了。外面雨声淅沥,诊所内的人,因为沧桑,所以淡然。顾清欢说:“这些年,我过得很恍然,除了一日三餐,每天都把时间花费在工作和应酬上,好像日子原本就应该这么一直过下去。”顾清欢说:“韩永信前段时间病了,公司盛传我会取而代之,接管鑫耀,但是哥……我没有那么大的权欲心,鑫耀是永信一手创立的,他病了,我替他好好守着,公司迟早会交还给韩愈,到时候我净身出户,如果你愿意收留我的话,我就在你家附近买套房子,闲时陪你和嫂子说说话,以后帮阿城或是阿笙带带孩子,你说好不好?”顾行远眼眶湿润,喉结滚动了一下,他说“好”。一个字,逼出了顾清欢积蓄已久的眼泪。那一夜,兄妹两人依偎在一起,他们是血缘那么亲近的人,却无法像小时候一样在人生路途中搀扶到老,她有她的人生要走,而他也有他的人生要走。同胞血亲,小时亲密,长大后却意味着分别。他们在县城停留了两天,走曾经共同走过的路,去儿时上过的小学,路过小巷口,顾行远买了一杯豆浆递给她。顾行远说:“你以前最喜欢喝这家的豆浆了,不过做豆浆的陈伯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儿子子承父业,味道没有原来好,但已经很不错了。”那豆浆很浓,很香,确实不如以往。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偶尔想起,却也只能放在回忆里细细珍藏。关机两天,无事一身轻,顾清欢从未这么放松过,回t市那天,前去墓园看望父母,鼓起的坟墓上长满了野草。她和顾行远很沉默,默契的伸手把草拔干净,满身大汗忙碌完,眼圈都红了。人死了,一具尸首,一把灰,自此以后阴阳相隔,永不再见。回家时一路沉默,来t市亦是很沉默,火车站告别,顾清欢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哥,过年我去美国看你。”顾行远没回头,冲她摆摆手,声音隐带颤意:“好,我等你。”05年10月19日,阿笙机场送别顾行远,老人排队过安检,不时回头看女儿,冲她连连摆手,示意她回去。阿笙不听,随着队伍移动,细细叮嘱:“爸爸,你少吸烟,别喝酒,平时要注意身体。”“好。”阿笙继续道:“妈不喜欢运动,你和哥哥如果能每天带她一起晨跑就好了。”顾行远点头,停顿了一秒,开了口:“知道了。”声音有些哑。就要过安检了,阿笙忽然说:“爸爸,我爱你。”顾行远动容了,站在安检台上,安检员看到老人抡起手背拭泪,再看老人身后的女儿,亦是泪流满面。不时有人望向这对父女,感慨万千,亲情往往能够触动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柔软。那天,顾清欢匆匆赶来送行,但却迟了。她给顾行远打电话:“注意身体。”“你也好好的。”候机室里,顾行远看着窗外停落的飞机:过年再见,很快的。日子似乎就是这么一分一秒过下去的,经不起思量。阿笙每天在仿真环境里进行着模拟实战,值得一提的是,她和许飞变成了同学,偶尔实战演习,或原告,或被告,角色转换,收获颇丰。陆子初闲暇时会来学校找她,有时一起外出吃饭,有时看她一眼,浅聊几句,便匆匆离开。对谈听似不着痕迹,却带着浓浓的惦念和温暖。双休日,望江苑成了她的栖息地。阿笙喜欢花草,陆子初便买了许多盆栽放在家里,满室盈绿,隔三差五浇水小心伺候着,看得出来,花草也生长的格外欢喜。偶有空闲,邀请吴奈、石涛和唐汐前来做客。朋友相处融洽,一顿饭合力做下来,收获到的喜悦是平日遍寻不到的。饭后一壶茶,青花瓷杯,紫檀桌案,未喝,看着这样的摆设,就已先被茶香暖醉。泡茶的工作,通常都是阿笙一人完成的,陆子初看她一件件把茶具摆好,女子精致的眉眼间,宛如山泉流水,盈满了笑意。她清楚知道他朋友的喜好,宛如长在他身体里的人,因为懂得,所以彼此相像。陆子初偶尔会动容微笑,笑她如此上心,笑他看着她就觉得欢喜。偶尔,陆子初会邀请508舍友一起外出吃饭,像这样的聚餐,也曾邀请过许飞和依依,他喜欢她,所以连带也喜欢她的朋友。石涛说:“我喜欢现在的陆子初,沾染了尘世情爱,多了人情味,挺好的。”一次外出吃饭,餐厅里摆放着秋千架,她多看了一眼,隔日望江苑花园里便多了一支白色秋千。他说:“入秋了,气候清爽,很适合玩秋千。”于是,上午秋阳高悬,他和她并肩坐在秋千上,他看文件,她看书,如此静默温和。吴奈回家看到,倚着车门,双臂环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们。依依说:“他很宠你。”她喜欢太阳花,于是每次她去望江苑,家里的太阳花都会骄傲盛放着,仿佛回到了春天,触目所望,尽是耀眼的生命力。她说:“别买了,浪费钱。”瞧瞧,她是如此的俗气,在他不动声色的温情里提及到了金钱这么俗气的字眼,但他却温声笑道:“难得你喜欢。”好像只要是她喜欢的东西,但凡金钱能办到,他都会送到她面前。许飞说:“这辈子能够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人不容易,他爱上你的时候,你的爱情刚好在身体里苏醒了,于是成就了最美的时光,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顿了顿,男子笑容明朗:“阿笙,你要惜福。”因为他,她学会了分享,看到美好的风景,会打电话告诉他,话末,他会说:“下次,我们一起去。”他外出吃饭,觉得饭菜可口,会另叫一份打包外卖,请人送到学校,并打电话给她:“喜欢的话,我们下次一起过来吃。”她从不认为自己是在最美时光里遇见了他,而是觉得,遇见他之后,她才有了最美时光。7月到10月,天空里装进了明媚和温暖,凉意袭人的秋,阿笙不去想未来,不去想过去,惟愿时光停驻。这样的平和,一直维持到了10月末。10末深夜,阿笙还在睡觉,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江宁她们在睡梦中牢骚了几句,又蒙着头睡着了。陆子初打来的电话,寥寥数语,手机从阿笙手中滑落,啪嗒一声砸落在地板上,摔得四分五裂。噩耗太突然,以至于韩家、陆家,还有阿笙,毫无心理准备。t市投资传奇韩永信心脏病发送医急救,顾清欢重伤昏迷,伤势危极。不是车祸,韩家是案发现场,顾清欢被匕首捅入胸口,离心脏咫尺之近。冯妈说,那晚夫妻两人发生争执,然后惨祸就发生了。乘电梯下楼,阿笙只怪电梯下得不够快,奔出宿舍楼,看到趴在方向盘上,浑身被阴霾笼罩的陆子初,不难猜测他的心情有多糟糕。敲了敲车窗,他机警抬眸看她,眸子竟是晦暗难懂,阿笙站在车外,就那么隔着车窗沉沉的看着他。她有些恍惚,想微笑,不愿眼里的水光暴露在他面前。陆子初这时看到阿笙,眼里终于有了波动,倾身打开门,阿笙坐进车里的时候,眼里有强忍的波光。这个男人平时运筹帷幄,可在此刻却因为场面失控,有些手忙脚乱了。准备开车,却发现阿笙还没有系安全带,陆子初倾身帮她系安全带的时候,手指竟在颤抖,阿笙握着他的手。那一刻,他和她的手都很凉。他忽然紧紧抱着她,声音很低,有些沙哑:“阿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嗯。”她听到自己轻轻的应和声,觉得今夜发生的一切,一定是场梦,一场噩梦。没有问姑姑情况怎么样?一路上,他一直握着她的手,那么紧,那么牢,仿佛只要他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和化解不了的伤悲。入了夜的十月末,太冷了。医院,病房里的哭声传递到走廊里,阿笙止了步,一颗心宛如粗绳悬挂的巨石,绳断,巨石急剧下坠。韩永信死了。阿笙走不动了,实在是走不动了,陆子初步伐迟缓,眸子里一片死水。满屋子的哭声,韩老太太趴在韩永信身上,哭的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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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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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