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么现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这场丧尸危机何时才能结束。
“我想,如果平行时空的错乱结束,我和这些丧尸就都会回到浣熊市里。”还没缓过来的里昂坐在窗框上,和我们一起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真是不好意思,给哥谭市添了这么多麻烦。”
“没关系。”阿福说,“这对哥谭来说算不了什么,孩子。”
里昂干笑两声:“谢谢,老先生……不过还是别安慰我了。”
我欲汪又止。
呃,里昂,我感觉阿福那句话好像是真的在说这场危机算不了什么。
“你住在这里?”里昂龇牙咧嘴地活动起肩膀,“老先生,要不然你带着她——”年轻人朝我歪歪头,“先和我一起去城外避难吧,这里人口太过密集,丧尸的数量肯定比郊外多上不少。”
他继续碎碎念:“不过我们需要新的交通工具……摩托?汽车?总之得能塞下两个人和一只狗,还有武器的问题,我的子弹不多了……”
“关于这个。”阿福说,“我想我也许能帮上忙。”
·
我和里昂呆滞地看着地上摆得格外干净整洁的各式武器,还有继续往旁边摆手榴弹的阿福。
……我知道阿福在韦恩庄园里有他自己的武器库,我还进去玩过,但这并不代表我能全然冷静地看着他用拎白萝卜的姿势拎着一把重型狙击枪。
“这些都是你的?!”里昂瞳孔地震地指着那把被擦得锃亮的霰弹枪,“你从事军火生意吗先生?!!”
“嗯……”阿福起身,“曾经算是吧。”
我猛地扭头看他。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没什么新鲜的,小姐。”阿福摸摸我的脑袋,“再说,那顶多是任务需要,不是主业。”
可你没给我讲过,我用鼻子喷气,坏阿福。
坏阿福给我理了理我的毛,继续对小心翼翼去摸枪的里昂说话。
“您可以随意使用这些武器,”他说,“我认为我现在最好带她回家,至于其它的事物——”
嗡——
比起两个人类,我的反应要快上许多,不过还没等我发出警报,突如其来的气浪就掀翻了我们三只哺乳动物。
……是我的错觉,还是短短半小时里我一直在被掀来掀去?!
……比起因为体重过轻于是直接四脚朝天了的我,两个体重在及格线上且都经受过一定训练的人类更快地起了身。
“那是什么?!”里昂在狂风中眯起眼睛,指向了窗外。
阿福脸色剧变,我看见他把手放到了耳朵旁边——紧接着,人类无法捕捉到的电流声掠过我的耳尖,令我警觉地皱起了眉。
阿福,你的耳朵里塞了什么玩意?
算了还是先看看外面什么情况……我看看啊,雨还在下,雷打得有点猛,然后——韦恩塔塔顶的是什么玩意?!!
那像是一道横跨了镜面的碎痕。
它如蛛网一般在狂风雷鸣中蔓延开来,缝隙间夹杂着细碎的紫色闪电,撕开了哥谭昏黑的天空,在水坑里折射出奇异的粼粼波光。
轰隆——
雷声滚滚,耀眼的白色闪电和碎痕间的紫色光芒在暴雨中涌动起来,令我下意识地背过了耳朵。
……不会我刚回哥谭就要世界末日了吧?!不至于吧!!!
“肯尼迪先生,”阿福把手从他的耳边挪开,那股微弱的电流声也同时消失了,“我想您需要向那道缝隙出发——”管家示意了一下韦恩塔顶的碎痕,“那也许是您能回到您的世界的关键。”
“好吧,超级英雄时间?”里昂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明蓝色的虹膜上映出了在天空奔腾的电光,“第一天上班就这么大场面,真是令人高兴不起来。”
“我会掩护您——”阿福给那把抡起来能抡倒三个我弟的重型狙击枪装上子弹。
对的对的!我看着阿福非常酷炫地架起狙击枪,超级管家就是最强的!
“——还有墨提斯小姐。”
?
谁?我吗?
我一瞬间以为自己幻听了,可里昂惊讶的表情让我意识到那并不是我的幻觉。
阿福!阿福!我惊恐地看看窗外的电闪雷鸣,难道你不爱我了吗?!
“墨提斯小姐,肯尼迪先生需要您带他进入韦恩塔。”老管家目光柔和地看着我,“中央电梯已经全部停运,大楼内现在唯一能使用的通道只有紧急通道,不过……”他眨眨眼,“也许还有别的,能快速到达塔顶的方式。”
……我的小电梯吗?
我爸建这个专属小电梯时特意多接了几条电线,还把它建得特别坚固——疑似为了方便他闲的没事时专门挤在我的小电梯里下班——所以塞个里昂应该、大概、可能真的没啥问题?
“别害怕,”管家说,“我会看着您的,小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