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第1页)

赵新善看到他,脸上的笑容收了收,倨傲的点了下头又连忙去拦江莹莹,热络的笑起来:“我都找你好几天了,总算让我碰到了!”

赵新善是纺织厂厂长的女儿,江小芳也认识。

她跟在张振伟身后热切的开口:“你好,我是张振伟的未婚妻。”

只是赵新善现在眼里都是江莹莹,哪里有功夫搭理她,连头都懒得点,就抓住江莹莹的手不放:“走走,我请你吃早饭,咱们去那边聊!”

江小芳热脸贴了凉屁股,心里正尴尬,却见赵新善正拉着江莹莹说话,一脸震惊:“堂姐,你认识赵小姐?”

听到她的话,赵新善总算把眼神分出来一点:“她是你堂姐?”

江小芳有点摸不准情况,看着这架势不会江莹莹得罪了赵小姐吧?

她迟疑一下,有些犹豫着开口:“只是有点亲戚而已……”

赵新善听到这话,把仅有的眼神也收了回来,不再搭理他们,而是一心一意拉着江莹莹不放:“我们去吃饭!”

吃饭?

赵小姐和江莹莹?

江小芳一脸吃了大便的表情,她们两个怎么能在一起吃饭?

要知道这个赵新善可傲气的很,上次在厂子门口见了,和自己说了都不到三句话。

可是人家是厂长女儿,连张振伟也小心翼翼的捧着,自己也只能干笑着赔笑脸。

现在赵新善竟然说要和江莹莹一起吃饭?

张振伟脑子转的比较快,他爽朗的笑起来:“我刚刚请堂姐吃过饭,赵新善同志你来晚一步呀!”

赵新善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江小芳,心里有点奇怪。

不过她眼下有着急的事情要找江莹莹,索性连饭也不吃了:“那行,我们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聊!”

张振伟殷切的开口:“堂姐,既然赵同志找你有事,那你们先去忙!”

江莹莹悠悠瞥他一眼:“张同志,我们不熟,只是一点远房亲戚,用不着喊堂姐。”

张振伟脸色一僵,尴尬着开口:“你和小芳那可是堂亲,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情,小芳刚刚就是开个玩笑。”

“哦。”

江莹莹眨眨眼睛:“那谢谢您这个远房堂妹夫请客了,我们先走哈!”

张振伟脸上的笑都快酸了,终于等着三个人离开,他才沉下脸来:“小芳,江莹莹和赵新善认识,你怎么不早说?”

竟然拒绝服装厂的工作

小芳快气死了,语气也不好:“我也不知道呀!”

张振伟冷冷看她一眼:“不知道就多打听多观察,而不是阴阳怪气的去嘲笑别人。”

幸亏他刚刚一直笑脸相迎,不然看刚刚赵新善的态度,分明和这江莹莹关系好的很,他要是得罪了江莹莹,岂不是也得罪了厂长女儿?

小芳委屈的要死,但她知道张振伟最近正在竞争外联部的正科长,和赵新善搞好关系,助力极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