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章(第2页)

晚上的时候,他们来到一处废弃的茶摊。

说是茶摊,其实就是随便搭的一个棚子,勉强能够遮风挡雨而已。

白天的时候,温度还是挺热的,但是到了夜晚,温度就突然降了下去。

原本以为坚持到《白溪城》就好了,现在这老天爷变天的速度,怕是坚持不到那个时候了。

现在就只能看看,明天到达的那个小县城里,有没有能够用得上的东西了。

幸好之前搜罗来一点物资,还做了几身保暖的衣服,要不然这个夜晚,几个小崽子很难熬过去。

三个小崽子很自觉的捡了柴火回来,南音负责点燃,然后拿出饼子一人分了一张。

那些肉干拿出来烤烤,差不多就着饼子吃下。

“我找到了一些草根,甜甜的,你们可以试试。”林锦绣手里捏着草根,给每个人分了几根。

能吃的草根很少,现在这个季节也基本上找不到了。

她能找到,也多亏了那锦鲤的体质。

可惜了,如果不是这灾年,这锦鲤体质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水囊的水不多,大家都是尽量能少喝点,就不会多喝。

虽然不知道南音是怎么找到的水,每次都能将水囊装得满满的带回来,可是其中的艰辛,应该是他们想不到的。

特殊时期,谁都不会刻意的去浪费。

休息的间隙,小北辰和林锦玉两个小男孩,在四周搜罗着柴火。离的不远,嚎一嗓子就能听见声。

美其名曰,作为男子汉,他们得照顾好队伍里的两位女生。

林锦绣的脚底板敷过草药后,已经好了很多。但是今天还是走了很久的路,所以伤口不可避免的还是加重了一些。

继续这样走下去,对三个小孩子没有任何好处。

本该无忧无虑成长的年纪,碰上了这种事情,也只能说倒霉了。

南音正无聊的用小树枝在地上随意划拉着,没有无线网,也没有任何娱乐措施,一时间她也有点迷茫。

她真的能带好小孩吗?

感觉到有一股视线后,她抬起头。

对方匆忙的低下头,却还是被抓了包。

毕竟这里也就她们两个,没有第三人。

“看我做什么?”她脸上有字?

林锦绣脸颊微红,有些害羞的抬起头,“我,我就是觉得姐姐好看,比我们村的小花姐姐都好看。”

“像仙女儿一样。”她又补充了一句。

现在这个世道,基本上大家都是灰头土脸的,打扮的再好看,也就那样了。

而且现在是乱世,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拥有美貌,就如同小儿拿黄金逛闹市。

太危险了。

可即便如此,也不能否认,南音的这张脸确实是好看的。

平日里虽然没有什么表情,看着好像不太好接近的样子,但是她望着你的时候,眼神会不自觉的跟着她动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