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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昭卷画贼(第1页)

“画亦生贼,贼女妙龄,害王子命。丙寅年八月初十,阴时。”

——《情事略考·宗室》月山人

三百零三年前,太祖为昭太宗,当时还身为继承人的敏公子定了太尉之女为妻,公子心中忐忑,不知美丑贤恶,连番设计而不得见,逼不得已,决议夜探太尉府。可惜夜中起雾,误入了太尉府中表小姐的闺房,瞧见小姐自画像,而心魂俱失。那小姐,成了日后的太宗皇后。

七十年前,理宗长女青城殿下躲在了后花园的花丛中,她那年十八岁,到了婚龄,正等着皇父的一场琼林宴。状元来了,年方十五岁的小神童,低着头,一团孩子气;榜眼来了,生得不错,然太瘦;探花来了,才华横溢却为人娇;余下二甲陆续到,不是年纪老,便是礼貌少。小殿下躲在蔷薇丛后,好不烦恼。一场宴会,诸君高谈阔论,公主的芳心好似墙头草,胡乱倒。只疑惑,那小状元一晚都只捧着鱼食喂饵,伸出一只玉琢的手在碧水之中,头却抬也不抬。宴毕,她终究觉得探花更胜一筹,正欲写下花笺,派宫人呈给皇父。可惜她那皇帝爹爹喝得得意忘形,自比紫薇丛中一朵黄牡丹,非要画师画一幅《百贤图》,画师说状元爷请抬头,那孩子搁下鱼食,缓缓抬起头,笑了一笑。孩子成了大昭第一贤相,青城成了大昭第一剩女。整七十年。

五十年前,齐与楚二国交恶,谢侯丈家齐王并未婚妻齐郡主皆毙于楚王手。侯带死士狙杀王,中埋伏。有其貌不扬舞姬替他挡了一剑,谢侯负伤隐遁,后战西突厥,建不世功,封侯上侯。战胜归国,途遇奴隶市。一摊前挂有画像,卖女奴。皮色皆平凡庸俗,侯却驻足。其中有救过他性命的舞姬,正囚于兽笼中,沉默不言。谢侯千金买姬。后,峰回路转,因齐大夫誓死保护,侯竟发现郡主逃过一劫,亦寻回。郡主立谢侯妃,姬为侧。侯妃早逝。

屈指数来,大昭皇室,无论男女,皆是些痴情种子。可巧合的是,这些情事,又大抵与画相干。

这一年,齐明十年,继太子春日寿终,秋日之时,穆王世子,也命悬一线了。

说起来不过寥寥数语,可是万事皆有因由,这因由却是说来话长了。

话说,与奚山翠蒙一脉山峦千里相连的便是穆地。穆王是今上同母弟,同丑女穆王妃共育三女一子,两个女儿出嫁时因生得丑,被太后由郡主封成了公主,给孙女们多陪送了一份嫁妆,才算堵了一众驸马的嘴。一子便是当今太后最宠爱的王子成觉。传闻当年太子未死时,所受的关爱还可和他匹敌一二,其他的皇子,哪怕贵妃生的三皇子和小皇子,都要靠边站。

为什么?这一提,却少不得要说到太宗一系。高祖当年只有一女,便从旁支过继了个与他相似的侄孙继承大统,就是后来的敏言大帝。敏言娶了当年名闻京都的美人,生出的儿子一个赛一个的仙气。传了这十几代,到了哲宗处,儿子更是个个把不住就要上九重天的德行。太宗一幅画像传到哲宗,他们家却无半个像他的了。平素百姓过年爱挂历代陛下的小像挡灾,结果越瞅越别扭,好似皇家曾出过什么丑闻似的,嘀嘀咕咕,传得像煞有介事。每到过年,整个皇室青云罩顶,像被打了脸。

今上太后是武将家出身,从小养成的审美使然,平素也不喜欢孙子们这副模样,奈何儿子媳妇生得都不差,横竖改不了门风了。到了太常卿家丑女第四次怀胎,太后娘娘愁眉苦脸等着内侍报喜说“王妃又给您生了个丑孙女”,结果,一扭头,是个小子,而且,重要的是,这小子,一点也不丑!

更重要的是,颇似一个人。皇室中人瞅了小王子一眼,皆弹冠相庆,他们这么多年的耻辱,终于洗刷一清了。

这个穆王世子,生得极漂亮、极霸道。十几岁的年纪,未长开,那个眉、那个眼便恨不得飞到天上去了,和太宗小像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史官的盖棺之论—“主额正颐阔,眉扬长而目醇威,近之则觉天姿,不敢观也”,再一次派上了用场。

从此,太后把他当成了解救众人于危难之中的心肝,眼里再容不下别人。穆王世子成觉四岁从穆地进京读书,在皇子们读书的百子阁内,除了偶尔讲经才出现的太子,他的待遇是独一份的。今年,自太子暴毙,陛下一直郁郁寡欢,穆王称病,让成觉回封地侍疾,他伯父一言不发,挥挥手,便准了。

成觉方回国,却入了魔。

这个少年,正是好光阴。他爱过宫女红珠,也与尉迟中郎将家的闺女互赠过情诗,曾经睡过第二侯的女儿—门庭教养最森严的朝莺莺,也面对天下第一的歌姬崔素素坐怀不乱过。

可是,他回国的当日,却娶了一幅画。

妖红花轿,吹吹打打,百里红妆,里面空荡荡的,新嫁娘没有手,也没有脚,不会说,更不会笑。

那只是一幅画,一幅比少女的皮还要温润细腻的材质做出的画。

少年伸出了红袖中的细长手指,一张瘦成骷髅的面庞上,那双眼瞪得死死的,拉着绢画的轴,好似一头柔顺的乌发披散开来,绢就这样晃荡在少年面前。

画中有个人,嫣然一笑。

成觉沉默了。许久,少年干裂的嘴唇缓缓吐出一大口干净的鲜血。他握着画,仰望蓝天许久,那些吹打的声音早已停止,穆王与王妃却开始放声哭泣。他听到他们的声音,费力挣扎着,却无法回答—死亡原来是这样的。

奚山君秋收完橘子,奉旨到天边洗星辰时,在五帝座旁瞧见一个枣红衣衫的小哥,不知是打哪儿来的山君,凄凄凉凉,游游荡荡,像个无头的苍蝇一般,在云中飘来飘去。

“小哥,你打哪儿来,可是不习惯?”奚山君有些慈祥地搭讪,因她十分懒散,擦星洗辰的活儿总磨蹭到最后才能完成,可不完事下不了凡,天天脚不沾地,着实心慌。这会儿眼瞅着来了个冤大头,又是个新人模样,不利用一番又怎么过意得去?

枣衣小哥闭上了目,有些不耐烦,一把推开奚山君的丑脸,吐出一个字:“滚。”

奚山君瞬间卧倒,在云层上滚过来滚过去,最后厚着脸皮滚到枣衣小哥面前,娇嗔道:“可是这样,小哥?不要不合群嘛,小哥。”

枣衣少年脸黑了,叹了口气,坐在一只不甚亮堂的小星星上。小星星刚眯眼,还没睡稳,舒服娇羞地哼了哼,少年脸色真是难以言喻的七彩斑斓。

他四处张望,眼中小小的河水刚刚静止,又陷入凄凉。他安静了一会儿,青发长长的,如同孔雀开出的屏,一把青山扇,垂到了厚厚的白云上。

奚山君有些没趣地甩了甩抹布,哼着小曲去旁边擦拭了。她今年负责北部七宿三千一百二十三颗星,一切并无异样,而负责三垣之中太微和紫微二垣的山君却叫苦不迭,说北极五位中有四位暗淡无光,太子座几乎瞧不清楚了,四辅也有三星擦不干净,不知染上了什么污浊,这些皆是去年已有异象的,倒还有些心理准备,只是今年,内五帝座也不让人省心,北帝一脉动静颇大,原本是极亮、极狂妄的星子,几乎盖过黄座,这些日子竟也慢慢暗沉下去,蔫蔫的,令诸位山君一阵猜测,人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过一年,天象怎就如此了?好不晦气!”众人私语纷纷,那些代表苍生人脉的星辰,如今不再明亮,瞧着急人,可如何却也不是他们微弱的法力所能挽救的。

奚山君干了三天三夜,终于熬不住,扯过一片云头,沉沉睡了起来。等她一觉醒来,滚来滚去按摩酸沉的腰骨时,那个奇怪的枣衣小哥终于开口了,眼睛带着狼目一样的明亮。

“我来是为了寻人。”

“寻谁?”

“我的第一百个仇人。”

少年说到“仇人”二字时,不带恨意,不带愤怒,已经完全变成了疲惫。

奚山君笑嘻嘻地问道:“为何是第一百个,之前的九十九个呢,你吃了?”

少年的唇很红,眉毛几乎狂妄地挑到九重天上,他有些暴躁地来回走动道:“死了,都死了。我寻了几十世,一箭一箭地,都弄死了。”

少年细长柔软的手掌上有清晰的茧,他是个会用箭的高手。

奚山君站起身,扶正了包子头,弯了弯眼道:“说来听听。”

少年似乎已然被这虚冷无尽的星河云山逼得有些筋疲力尽,他的思路并不是那样清楚,有时还带着些含糊听不懂的词句,他说道:“我到了许多陌生的地方,不,并不陌生,那里就是我的封邑。可每一个去处都没有我的侍卫、我的仪仗,那些人从我身旁走过,并不知道我是谁,无人唤我殿下,我也不认识他们。”

“又是一个小殿下。”奚山君带着深意打量他,“最近的殿下多得像筛子下的秕谷。”

“我瞧见一个衣冠楚楚的人,一旦瞧清楚他的模样,便隐约知道那是我的仇人,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他,可这一刻却不由自主地挽起了弓。我双手发热,杀红了眼,总觉不尽兴,如同染了瘾,兴奋地寻找每一个仇人,有些是世族豪庭的子弟,有些却是乐师巫医农人,他们一点也不冤屈,他们定然前世无数次欲将我置于死地,我杀了他们,是为了让他们死得血也流不出来,三魂七魄碎尽,再也无法来到今世害我。我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如此快乐,如此期盼着杀更多的人,嗅到更多的血腥味。复仇让我得到了快感,虽然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仇恨究竟是怎样的。”

奚山君啧啧惋惜道:“小哥,你很是浪费。九十九块人排,红烧、清炖还是爆炒,过去在我们山头,能吃不少时日呢。”

少年白皙的脸颊有些抽搐,双眼本是冰冷带雾,可是左目却不知为何,一瞬间,生生涌出了泪。他说:“我知道我已经不是我,我死了,早已离开了我的躯壳。我用箭杀死的仇人都是在我每一次死后的前世之中遇见。我为自己的前世报了仇,却不知道这是不是每个初初死亡的人所必须经历的—了结了前世今生的宿怨,方能前行。可是我瞧不见自己的前路,在杀了九十九个人之后,快乐的极致之时,那些人临死前的痛苦却一瞬间全部投射到我的头颅之中,我无法承受这些悲伤辛酸,再睁开眼睛时就来到了这里。”

奚山君安慰道:“你的罪受完了,据说这大概是要成仙了。你帮我擦完这五百颗星星,我便行行好心,托着殿下的尊臀往上一抛。三十三重天要是收了殿下的臀,殿下就能成仙君,若是殿下原地落下,等我明年来,再抛一抛试试。”

“不,并非如此,我还有一个仇人,我心中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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