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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靠在走廊墙壁抽烟。贺常君找去,二人默不作声地下楼。日头斜斜地照在地上,人影被拉得细长,晚风袭来,行道两侧的梧桐叶哗哗直响,一阵躁动。
于锦铭止步,忽而道:“常君,她好像没那么讨厌他。”
“谁?”
“徐志怀,她丈夫。”于锦铭说。
将夜,暮色照入他琥珀色的瞳仁,眼中似有水雾,霞光映照,恍惚有几粒金屑在眼眶摇晃。
“我有点……害怕,说不上来,就是,害怕。”于锦铭酸涩道。“你说,她要是根本不爱我,该怎么办。”
他不曾吃苦,知道战争却尚未亲临战争,爱情于当下的他而言,便是最为真实与深切的事。
贺常君真想告诉他——你纯粹是以往的日子过得太顺,才有功夫在这儿唉声叹气。
可又瞧他为爱情愁苦,很是可怜的模样,临到嘴边的话堵在喉咙,说不出口。
“锦铭,趁早收手,”贺常君叹息,“你太年轻,根本分不清什么是爱。”
“讲实话,我特讨厌这种实用派的腔调。一见钟情不算爱,悸动不算爱,对年长的不算,对年少的也不算,富人对穷人不算,穷人对富人更不算。那究竟什么才算!非要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从头到尾,一点错不沾吗?”于锦铭扔掉燃烧殆尽的香烟,狠狠踩一脚。“你问我喜欢谁,我想都不想就会说是她。如果否认这种感觉,去找所谓更合适的人,那就是虚伪,是背叛我自己,是彻头彻尾的懦夫!”
“锦铭……”
“贺常君,我于锦铭这辈子要么娶到她,要么终身不婚——你知道我的个性,我从不说谎。”
痴儿。
贺常君哀叹。
他长吁一口气,无力再劝,手指指车门,示意于锦铭先带他回家,少在街上争。
于锦铭沉默片刻,顺从地坐上汽车,载友人回到两人合租的公寓。
进屋,贺常君摸黑去开灯,啪嗒一响,昏暗的公寓亮堂几分。于锦铭脱了外套,臂弯搭着西服,看贺常君的背影,略有些尴尬,觉得自己莫名对朋友发了一通脾气。他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说的好听,是为人直率,勇于任事,难听,就是感情用事,我行我素。
“锦铭,苏小姐的事,你要是铁了心一条路走到黑,我不拦你。”贺常君晓得他为难,主动搬来一张西洋靠椅,又指了指。“不但不拦,伯父那边,我也替你瞒住,直到你做好万全打算,能把人三书六聘娶回家的那天。”
于锦铭眼睛亮了亮,老实坐到椅子上。“当真?”
“当真。”贺常君点头,话锋一转,道。“但你要同我约法三章。”
“别说三条,十条都行。”于锦铭答应得爽快。
贺常君胳膊肘撑着扶手椅的靠背,一字一句思索着说:“头一条,苏小姐究竟是走是留,要不要同你当夫妻,全凭她自己,你不许搞出在上海滩强抢人妻的戏码。”
“这不用你说。”
“第二,善始善终。你主动招惹的她,你要负起责任。”贺常君比了个手势。“锦铭,牢牢记住你刚才对我说的话,切勿令此事沦为一场始乱之、终弃之的丑闻——你给我写张交通银行的汇票,万一哪天,你变心了,我会把这笔钱转交给苏小姐。”
“好,我现在就写,”于锦铭跳起来,几步窜到书屋取票据簿和钢笔。
折回来,他边低头写,边自言自语:“签一万银元够不够?似乎少了点,要不签五万,好像五万也不多……”
贺常君心道,自己门诊收费才两元二角,从早忙到晚,每月最多挣四百。
这样一比,他牙痒痒地又想骂于锦铭公子哥。
“七千,七千银元足够,你签个万上去,我保不准哪天就私吞了。”贺常君赶忙抢了他手上的汇票,手一提靠椅。
于锦铭耸肩,两手插兜,重新坐回去。
“然后第三条——”贺常君接着说,“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许动枪。对徐先生客气点,上海滩不是军方的天下。配枪塞枪套里塞好了,禁止动枪,禁止闹出人命。”
“那动刀行不?我刺刀用得也不错。”于锦铭打趣。
贺常君背手,无奈地看向他,一切尽在不言中。
于锦铭自讨没趣,抿唇思考了会儿第三条,勉强答:“行。”
见他答应,贺常君松了口气。他拍拍对方的后背,说请客,叫他穿回外衣,自己去放了医疗箱,而后一同出门用夜饭。
两人沿街跑了好几家馆子,才坐下。由于是贺常君请客,于锦铭特意选了家合算的饭馆。贺常君又好气又好笑,觉得他是被自己教训了一通,搁这儿卖乖呢。
他俩各要一壶温酒,就着炸豌豆喝了几杯,继而端来一盘肉菜,唏哩呼噜吃光,又继续喝酒闲聊。上海本帮菜对两个北方人而言过腻,跑堂来收盘子时,贺常君特意交代下头几盘少放糖,然而没用,连肉馅的汤包也一股甜味。
于锦铭酒量浅,半壶微甘的苦酒下肚,人便驼着背,松松垮垮地坐在长板凳,右手专注地转着酒杯玩。
“对了,你先前说要给苏小姐送个礼物。”贺常君夹菜。“选好没?”
于锦铭羞赧地笑:“还没,感觉都不够好。”
“从没见过你这模样。”贺常君也笑,是苦笑。“偏生是位人妻。”
“我也没想到。”似有一根针在心上绵密地戳,于锦铭垂着脸,呢喃。
他把玩着杯盏,头顶悬浮着的晕黄的散光透进黯黯的黄酒,手腕一偏斜,掌心大小的陶杯里便荡漾出潋滟的水光,端正过来,缕缕明漪随之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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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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