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怕露馅,得到路翩的眼神示意后,林芝一手刀敲在棒槌后颈脖上。
把他当场敲晕在地。
“可以啊姐,我还以为电视上演的都是假的呢。敲人后颈脖真能打晕啊?”路翩向晕倒在地的棒槌靠近两步。
他的额头上满是血迹,赤黑色的血液还在沿着伤口往外流。
“我也不知道敲哪儿会晕,我就是随手一敲。”林芝愣了一下,看棒槌这么直勾勾倒在地上,“不会给他敲死了吧?”
“啊?”路翩赶忙俯下身子探他的鼻息,幸运的是棒槌还在喘气。
“还好还好,还活着。”
路翩站起身擦了擦额头上完全不存在的汗,“这小子也是可怜人,看着也就十七八岁大。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孩子不要混社会……”
“你给我说重点,反正人没死。”林芝没好气地打断路翩,把气氛从教育节目给拉回来,“你别忘了明天之前没有一百分会怎么样。问出什么来了,总结一下下一步吧。”
路翩撇撇嘴,可惜没能犯蠢下去。
就不能让氛围轻松一点吗?
“基本上能确定,是叶鸿博给他们提供原料,逼他们组枪,然后从中牟取暴利。说白了就是,压榨他们,干坏事。”
路翩怜惜地望着昏过去的棒槌,“所以我才说他可怜啊。被叶鸿博榨得太狠,今儿自己想跑一单,啰,被我误打误撞骗出来了。”
说到这里,路翩蹲下来,在棒槌身上摸索一番,从腰间拿出一个牛皮纸袋。
纸袋被缠上几圈胶带,包得严严实实。
“这估计也是一把手枪,组装枪,他就拿这玩意儿去外面卖了换钱。今儿已经找好了买家。”
路翩把纸袋揣进自己兜里。
林芝也若有所思,“而这个买家也向棒槌提到了关于游戏的事情。”
下一站的目的地不言而喻了。
路翩冲林芝摆出一个得意的微笑,“看吧,我就说我的思路是对的。调查真相,事儿一个个就会连起来。”
林芝从来都不爱随便给出自己的夸奖,尤其是对路翩。她也学着路翩的样子,在棒槌身上翻找起来。
找出来了棒槌的手机,林芝抓起他的手,用指纹打开手机。
“我看看,单主……啊,找到了,丽景酒店,1309号房。”
接下来就该去那里。
“丽景酒店?这么高级的地儿我也能去?我平常远远望去都觉得豪华的可怕。虽然名字很土啊。”路翩耸着肩膀,心里盘算着什么。
“今天那办了一个什么科技发布会,有活动,挺热闹,进去不难。”林芝翻了翻自己的手机,调出一张图片。
路翩瞅着林芝展示的这张图片,念出来:“晚星科技有限公司吧啦吧啦……哎哟算了你别给我看了,看不懂。反正是这玩意儿就可以了呗,咱过去就是了。”
大手一挥就准备离开,可路翩刚迈出两步就一个急刹车。
这才反应过来,“不对啊姐,你这衣服,全是血,这……咱们就穿成这样去人家那高级酒店啊?。”
林芝对这句话不开心,“你说我?你穿的很正装吗?邋里邋遢的,没点样子。”
“那咋办?我们总不能去买衣服吧,时间紧迫。”路翩抿起嘴唇,“我觉得我这身儿挺好看啊?”
说着,路翩扯着衣角,低头望了望自己的穿搭。
连帽卫衣,运动长裤,可以勉强昧着良心说帅,就是看起来有点土。
“挺帅的不是吗?”路翩向林芝投去期待的眼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