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章?醉里挑灯(金大安六年正月?哈拉和林狼虎宴)
金大安六年正月的狼虎宴上,忽察儿的银杖第三次重重敲击狼头酒案,震得青铜酒樽里的马奶酒泛起涟漪:“墨尔根大人总说火铳是胡汉共生的利刃,却不知在我们蒙古儿郎眼中,那不过是汉人的妖器!”他忽然指着萧虎腰间的虎纹火铳,“有本事就用它饮酒,省得说我们蒙古的金杯容不得汉人的铁器!”
篝火的光芒在萧虎的护腕上跳动,苍狼之印与火铳的虎纹交相辉映。他解下火铳,金属部件在月光下泛着冷光:“忽察儿大人既然想看,那便让这火铳,尝尝腾格里的马奶酒。”
蒙古亲贵们的议论声中,萧虎当众拆解火铳。首先卸下的是刻着狼虎纹的铳托——汉地工匠用胡桃木制成,边缘镶嵌着蒙古的掐丝珐琅。“这铳托,”他将木托放在案头,“可作分肉的砧板。”接着拧下枪管,内壁的膛线在火光下清晰可见,“枪管中空,正好盛酒。”
忽察儿的银杖差点戳翻酒案:“你竟敢拆解火器!”
“火铳虽利,却不是死物。”萧虎举起狼骨哨,这截取自胡巴尔大叔狼王的腿骨,此刻在他手中化作分肉的餐刀,“狼骨能制哨,亦能制刀;枪管能发火,亦能盛酒——胡汉的器物,本就该像我们的弟兄,战时为刃,和时为器。”
他将马奶酒倒入枪管,酒液漫过刻着蒙汉双文的铭文:“这枪管上的字,是汉地匠人刻的‘胡汉同心’,蒙古文写着‘????’(蒙古汉一家)。”说罢仰头饮尽,酒液顺着枪管边缘流下,在他的甲胄上画出狼虎交缠的水痕。
斡赤斤亲王的目光落在拆解的磁石引信上:“这磁石,听说能吸铁,难道还能吸酒?”
“磁石吸铁,却不吸酒。”萧虎将引信化作取肉的夹子,夹起一块烤狼肉,“就像胡汉的规矩,各有各的讲究,却不妨碍共饮一杯酒,共食一块肉。”他忽然望向篝火,“当年胡巴尔大叔用狼骨做哨,我父帖木儿用汉地的铜做箭头,才有了让敌人胆寒的狼头箭——器物的好坏,全在如何使用。”
宴会上的议论声渐渐变成惊叹。当萧虎用铳托切分虎肉,用狼骨哨给忽察儿递上一块带皮的羊肉时,这位向来反对汉制的贵族,手指在狼骨的齿痕上停顿许久——那齿痕与他祖传的狼头刀如出一辙。
“好个‘醉里挑灯看剑’!”铁木真的笑声突然传来,可汗不知何时站在篝火旁,手中握着萧虎的火铳枪管,“墨尔根,你这火铳拆解成餐具,倒让我想起当年与帖木儿结拜时,分食狼肉用的正是他的汉地佩刀。”
萧虎单膝跪地,护腕触到铺着狼皮的地面:“大汗,火铳零件虽来自胡汉各地,却共成一器;就像我们的弟兄,虽来自不同草场与郡县,却共举一面军旗。”他指向远处的虎贲卫营地,“当火铳手用蒙古的马奶酒擦拭枪管,骑兵用汉地的机油保养马刀,便知器物的界限,早就在共生中消弭。”
忽察儿忽然起身,用自己的狼头刀割下一块虎肉,放在萧虎的铳托上:“墨尔根大人,我忽察儿服了。这火铳能发火,能盛酒,能分肉,倒像是腾格里赐给胡汉的共生之器。”他的银杖第一次指向篝火,而非萧虎,“就像这堆篝火,用汉地的檀木与蒙古的狼粪同燃,才烧得如此旺盛。”
宴会持续到子时,萧虎重新组装火铳,每个零件归位时都发出清脆的卡扣声,仿佛在奏响胡汉共生的乐章。铁木真忽然取出狼首金印,盖在火铳的铳托底部:“从今往后,虎贲卫的火铳,既是兵器,也是胡汉共饮的酒器。”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斡耳朵,萧虎望着昨夜用过的火铳餐具,铳托上的刀痕与枪管的酒渍,竟在晨光中组成了“共生”的蒙汉双文。他知道,这场醉里挑灯的拆解,拆解的不仅是火铳零件,更是横在胡汉之间的无形壁垒。当火器与蒙古刀能共饮一杯马奶酒,当汉地的木材与蒙古的狼骨能共成一件器物,任何关于“妖器”的谣言,都将在这共生的智慧中,化作篝火里的飞灰。
克鲁伦河的冰面上,虎贲卫的弟兄们正在练习新的战术,火铳手与骑兵交替掩护,就像昨夜宴会上的火铳与马刀,既各自闪耀,又彼此辉映。萧虎抚摸着火铳上的狼虎纹,护腕的苍狼之印与铳身的虎纹终于不再有隔阂——它们就像胡汉两族,在共生的道路上,早已分不清彼此,却又各自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hai
;第章?醉里挑灯(金大安六年正月?哈拉和林狼虎宴)
金大安六年正月的狼虎宴上,忽察儿的银杖第三次重重敲击狼头酒案,震得青铜酒樽里的马奶酒泛起涟漪:“墨尔根大人总说火铳是胡汉共生的利刃,却不知在我们蒙古儿郎眼中,那不过是汉人的妖器!”他忽然指着萧虎腰间的虎纹火铳,“有本事就用它饮酒,省得说我们蒙古的金杯容不得汉人的铁器!”
篝火的光芒在萧虎的护腕上跳动,苍狼之印与火铳的虎纹交相辉映。他解下火铳,金属部件在月光下泛着冷光:“忽察儿大人既然想看,那便让这火铳,尝尝腾格里的马奶酒。”
蒙古亲贵们的议论声中,萧虎当众拆解火铳。首先卸下的是刻着狼虎纹的铳托——汉地工匠用胡桃木制成,边缘镶嵌着蒙古的掐丝珐琅。“这铳托,”他将木托放在案头,“可作分肉的砧板。”接着拧下枪管,内壁的膛线在火光下清晰可见,“枪管中空,正好盛酒。”
忽察儿的银杖差点戳翻酒案:“你竟敢拆解火器!”
“火铳虽利,却不是死物。”萧虎举起狼骨哨,这截取自胡巴尔大叔狼王的腿骨,此刻在他手中化作分肉的餐刀,“狼骨能制哨,亦能制刀;枪管能发火,亦能盛酒——胡汉的器物,本就该像我们的弟兄,战时为刃,和时为器。”
他将马奶酒倒入枪管,酒液漫过刻着蒙汉双文的铭文:“这枪管上的字,是汉地匠人刻的‘胡汉同心’,蒙古文写着‘????’(蒙古汉一家)。”说罢仰头饮尽,酒液顺着枪管边缘流下,在他的甲胄上画出狼虎交缠的水痕。
斡赤斤亲王的目光落在拆解的磁石引信上:“这磁石,听说能吸铁,难道还能吸酒?”
“磁石吸铁,却不吸酒。”萧虎将引信化作取肉的夹子,夹起一块烤狼肉,“就像胡汉的规矩,各有各的讲究,却不妨碍共饮一杯酒,共食一块肉。”他忽然望向篝火,“当年胡巴尔大叔用狼骨做哨,我父帖木儿用汉地的铜做箭头,才有了让敌人胆寒的狼头箭——器物的好坏,全在如何使用。”
宴会上的议论声渐渐变成惊叹。当萧虎用铳托切分虎肉,用狼骨哨给忽察儿递上一块带皮的羊肉时,这位向来反对汉制的贵族,手指在狼骨的齿痕上停顿许久——那齿痕与他祖传的狼头刀如出一辙。
“好个‘醉里挑灯看剑’!”铁木真的笑声突然传来,可汗不知何时站在篝火旁,手中握着萧虎的火铳枪管,“墨尔根,你这火铳拆解成餐具,倒让我想起当年与帖木儿结拜时,分食狼肉用的正是他的汉地佩刀。”
萧虎单膝跪地,护腕触到铺着狼皮的地面:“大汗,火铳零件虽来自胡汉各地,却共成一器;就像我们的弟兄,虽来自不同草场与郡县,却共举一面军旗。”他指向远处的虎贲卫营地,“当火铳手用蒙古的马奶酒擦拭枪管,骑兵用汉地的机油保养马刀,便知器物的界限,早就在共生中消弭。”
忽察儿忽然起身,用自己的狼头刀割下一块虎肉,放在萧虎的铳托上:“墨尔根大人,我忽察儿服了。这火铳能发火,能盛酒,能分肉,倒像是腾格里赐给胡汉的共生之器。”他的银杖第一次指向篝火,而非萧虎,“就像这堆篝火,用汉地的檀木与蒙古的狼粪同燃,才烧得如此旺盛。”
宴会持续到子时,萧虎重新组装火铳,每个零件归位时都发出清脆的卡扣声,仿佛在奏响胡汉共生的乐章。铁木真忽然取出狼首金印,盖在火铳的铳托底部:“从今往后,虎贲卫的火铳,既是兵器,也是胡汉共饮的酒器。”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斡耳朵,萧虎望着昨夜用过的火铳餐具,铳托上的刀痕与枪管的酒渍,竟在晨光中组成了“共生”的蒙汉双文。他知道,这场醉里挑灯的拆解,拆解的不仅是火铳零件,更是横在胡汉之间的无形壁垒。当火器与蒙古刀能共饮一杯马奶酒,当汉地的木材与蒙古的狼骨能共成一件器物,任何关于“妖器”的谣言,都将在这共生的智慧中,化作篝火里的飞灰。
克鲁伦河的冰面上,虎贲卫的弟兄们正在练习新的战术,火铳手与骑兵交替掩护,就像昨夜宴会上的火铳与马刀,既各自闪耀,又彼此辉映。萧虎抚摸着火铳上的狼虎纹,护腕的苍狼之印与铳身的虎纹终于不再有隔阂——它们就像胡汉两族,在共生的道路上,早已分不清彼此,却又各自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hai
;第章?醉里挑灯(金大安六年正月?哈拉和林狼虎宴)
金大安六年正月的狼虎宴上,忽察儿的银杖第三次重重敲击狼头酒案,震得青铜酒樽里的马奶酒泛起涟漪:“墨尔根大人总说火铳是胡汉共生的利刃,却不知在我们蒙古儿郎眼中,那不过是汉人的妖器!”他忽然指着萧虎腰间的虎纹火铳,“有本事就用它饮酒,省得说我们蒙古的金杯容不得汉人的铁器!”
篝火的光芒在萧虎的护腕上跳动,苍狼之印与火铳的虎纹交相辉映。他解下火铳,金属部件在月光下泛着冷光:“忽察儿大人既然想看,那便让这火铳,尝尝腾格里的马奶酒。”
蒙古亲贵们的议论声中,萧虎当众拆解火铳。首先卸下的是刻着狼虎纹的铳托——汉地工匠用胡桃木制成,边缘镶嵌着蒙古的掐丝珐琅。“这铳托,”他将木托放在案头,“可作分肉的砧板。”接着拧下枪管,内壁的膛线在火光下清晰可见,“枪管中空,正好盛酒。”
忽察儿的银杖差点戳翻酒案:“你竟敢拆解火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