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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纸下却压着一张纸条,字迹匆忙:“如归,来长留谷,有——”沈如珩叹了口气,将纸条折了几折,放入怀中。胖猫此刻溜溜达达蹭了过来。“哟嚯,这里宝贝很多啊。这是……!!!”胖猫猛地抬起了头:“爸爸,您,您居然是……”“这是我朋友的办公室,”沈如珩不甚在意地解释,“你可别乱翻。”胖猫松了口气:“哦,我还以为你就是传说中的第六家族,吓死我了。”“第六家族是什么?我朋友很有名?”沈如珩检视着桌上的小道具,把有用的丢进系统背包。“爸爸您居然不知道?”胖猫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丰源城不是一直都由五大家族联合治理嘛,传说,当年他们也内讧过,还差一点几败俱伤。这时,一个少年英雄横空出世,镇住了五大家族的所有人,成为了超越五大家族的存在。”“这么厉害的吗?”坐在地上的霄霄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呢?他是不是成了国王?”“没有没有,”胖猫对这个认真的小听众非常满意,也跟他蹲在了一起,“五大家族倒是很希望少年能成为他们的王,可那个少年说,他是一个外来者,不愿意在此久留,就当个第六家族好了。只要每次到丰源城来,能管他的吃住就行。”“哦~~”小崽认真地点头,“他好好啊,不过可以吃好吃的呢,我喜欢他。”“嘿嘿,我也喜欢他,不过不是因为吃东西。”胖猫说着从口袋里翻出一本小书:“弟弟你看,这本书里写了,第六家族的少年最终会成为蓝眠大陆的王后,专门为这片大陆上的人消灾解难,度一切苦厄……”“哇——”霄霄瞪大了眼睛,“他好厉害啊!”沈如珩:?尼蒙又乱写了些什么?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有这一猫一崽,还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信。“好了,东西收拾好了,”他从办公桌后转了出来,弯腰抱起霄霄,“我们去长留谷。”“长留谷啊……”胖猫有点犹豫,“爸爸,那地方也太瘆人了,都是亡灵,您这情报没问题吧?”沈如珩抱着孩子踏入传送阵中:“无所谓,害怕就不用跟来,我们自己去就行了。”“哎别呀!”胖猫连忙冲了过来,直接抱住沈如珩的腿,嘴里奉承着:“爸爸,你这朋友对你可真好,东西随便拿还可以用人家的专用传送阵,这第六家族还收人吗?您推荐我加入怎么样?”沈如珩懒得理他,一道蓝光闪过,三人已消失了踪影。胖猫嘴里的长留谷,其实是黑风山下的一座峡谷,如同山体被长剑砍成了两半,常年黑暗,谷中毒草毒虫众多。普通人若是不绕着走,多半会死在这里,而那山谷似乎有种魔力,在山谷中死去的npc都无法在别处复活,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在谷中生生死死,长留此地。而他说的亡灵族,其实并非真的亡灵,而是反复在谷中死去又复活的npc,因为长期受着这样的折磨,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看起来十分可怕。身体一落地,胖猫立刻做好了准备,反手就扔出一把浓烟弹,准备逃走。“咳,咳咳咳!”霄霄一时不查被呛了一下,趴在沈如珩怀里咳个不停。“你搞什么?”沈如珩忙拿出一个小葫芦,拔开葫芦口。一阵旋风猛然在三人身边成型,很快把浓烟都吸进了葫芦里。“诶?我们竟然不在长留谷里?”胖猫惊讶地看看四周,“那些亡灵呢?”“你玩游戏的时候会把召唤阵开在对方泉水里?”沈如珩十分鄙视地看了它一眼,“明知道长留谷进去了就出不来,谁会把传送阵建在危险的山谷里面?专门杀人吗?”“但这里的确不对劲。”沈如珩抱着霄霄踏出魔法阵,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是不对劲。”胖猫也回过味来,“萨默野不是控制了所有的传送阵吗?这里怎么一个守卫都没有?”“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沈如珩的神色凝重,“这根本就不是长留谷。”在丰源城耽搁了两三个小时,此刻夜已经深了。月光西斜,遥遥挂在树梢上,投射出暗淡的光。树林之中一片安静,连虫豸都无声。“宝贝,这个给你。”沈如珩单手把一朵漂亮的玉兰花别在霄霄的衣襟上,玉兰轻轻一闪,微光悄悄将小崽笼罩起来。沈如珩弯刀在手,带着霄霄缓缓向传送阵的边缘移动。三个人的精神都紧张到了极点,突然,不远处的丛林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那是地上的枯枝被不小心踩断的声音。“有……”胖猫刚想说话,突然怀中一满,霄霄已经落入了他的双臂之中,而原本站在他身边的沈如珩如闪电般冲了出去。弯刀寒芒闪过,却又硬生生变招。沈如珩的弯刀弹指间改为上挑,斩下一片遮挡视线的树枝。落叶纷飞,西斜月光下,一个矮矮的身影出现在三人眼前。“诶,是小精灵吗?”霄霄发出惊讶的声音,“他的耳朵……”站在三人面前的,是一个大约七八岁的,衣着华丽的男孩。精致的小脸,湛蓝的眼眸,一双耳朵却是尖尖的,从淡金色的长发中伸出来,说不出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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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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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