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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沈如珩看了眼拉克莱斯,立刻明白了过来,“你们爬神树了?”“对呀!”霄霄眼睛一亮,“霄霄今天还飞了,飞得很高很高!”“飞得很高?”沈如珩上前抱住小崽,拿手给他擦了擦鼻头上的墨水。“对哦对哦!”霄霄兴奋地做着手势,“就是最高的那棵树,伯伯一下子就把我丢起来了,霄霄飞得好远,然后等霄霄掉下去的时候再接住!霄霄一点都不怕哦!”“霄霄真棒!”沈如珩把孩子交给一旁的一位女精灵,“我有点事要处理,麻烦您帮他洗洗。”女精灵领着霄霄离开,沈如珩转身,沉默地看向拉克莱斯。高大的精灵一脸惶恐,立刻从石凳上弹了起来:“哎哟我怎么觉得肚子有点疼,我去趟洗手间。”只是他的身影还未窜出去多远,人类青年已经闪电般赶上他,弯刀出鞘,闪现光华。“救命啊~”拉克莱斯的声音响彻宫殿。在大贤者满意的目光下,沈如珩冷漠地收回弯刀,大步走回宫殿。以后走到哪儿都要带上霄霄,他冷漠地想,这年头,连精灵都不靠谱了。宝贝来砸金蛋吧!晚宴很快开始,精灵王坐在主位,为沈如珩三人的到来做了欢迎词。优雅的音乐在身边奏响,小崽对着自己的餐盘陷入了沉思。餐盘里没有肉。霄霄拿着叉子,轻轻翻了翻自己面前的盘子。绿叶清脆,里面还点缀着粉红色的花瓣,几颗圆溜溜的紫色果子随着他的动作,在餐盘中滚动。“嗨,如珩。”优雅的女声在近旁响起,“怎么这么久都没看到你?”两人抬头,一个有着栗色长卷发的女精灵坐在了他们身旁。她看了眼霄霄:“你好呀宝贝!”还没等霄霄换上笑脸,她已经把目光挪开,投向了沈如珩。云以霄:?“我记得你曾经说过,魔林才是最适合你生活的地方,”精灵的脸上带着微笑,“我一直以为,你会把精灵村落当作家,在这里定居。”沈如珩笑了笑:“你们精灵族不是有规定,非族人不可久居吗?我一个外人,不好坏了你们的规矩。”“原来是在担心这个!”精灵笑了起来,“那还不好解决,成为我们的族人不就行了吗?”她带着一丝嫌恶,看了眼坐在下首的拉克莱斯:“当年那个巨人,不也在村子里住了好几年?”转回头的时候,她又带上了甜美的笑意:“但是你不同,你住在这里,我们大家都会喜欢。别看精灵王总是说嫌弃,你来到村落的时候,他笑得都比平时多。”原来……是想让爸爸在这里定居吗?霄霄歪了歪脑袋。他扭头看了眼沈如珩。青年纤细秀丽,虽然没有精灵尖尖的耳朵,却气质优雅从容,和周围的这些精灵……很像。霄霄仔细地看了看四周,似乎发现,不少精灵都留意着他们的方向,目光有意无意掠过爸爸好看的眼睛和嘴唇。所以这些人,是要和他抢爸爸吗?霄霄戳了一叉子沙拉,气呼呼地往嘴里塞。“哎等等!”沈如珩一眼瞥见小崽叉子里的紫色菜叶,忙抓住了他的小手腕:“这种菜叶有点苦,霄霄不要一次吃太多哦。”霄霄含着一大把青草和菜叶,两只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活像一只长了绿胡子的小矮人。沈如珩失笑,从他口中抽出那张紫色的菜叶,又拿手在他下巴边接着:“慢慢吃啊。”看着他照顾孩子的熟练动作,女精灵惊讶地睁圆了眼睛:“你还……真会带孩子啊,我还以为……”她看了眼云以霄,没有继续往下说。在崽崽继续生气之前,沈如珩已经抱起了孩子,在他鼓鼓的小脸上亲了一下:“这孩子就是我亲生的,我不会离开他。而我们这次来,也是为了孩子的父亲。”云以霄:!他闪着感动的大眼睛,一转身给了爸爸一个响亮的亲亲。“傻孩子,”沈如珩刮刮他的小鼻头,“你以为我要丢下你在这里定居吗?那咱们的福星怎么办?”“嘿嘿,”小崽满口的菜叶还没咽下去,说话口齿不清,“霄霄和爸爸一起去找福星。”女精灵站在他们身旁,看着这对父子的互动,无奈地笑了笑,翩然离去。又吃了一会儿菜,沈如珩抱起霄霄,朝上首的精灵王一点头:“孩子还小,要早点睡觉,我们先回去了。”精灵王略一颔首,沈如珩抱着霄霄走出了宫殿。“爸爸,我们要回树屋了吗?”霄霄抱着爸爸的脖子,说实话,刚才那盘菜叶他没吃多少,现在还有点饿。“先不着急,”沈如珩的手指抚上霄霄的小肚皮,“让我先问问,霄霄的肚子怎么说。”“诶?”霄崽一脸疑惑,好奇地看着沈如珩侧头贴近了他的肚皮。“嗯,嗯嗯,我知道了,谢谢!”沈如珩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它说什么?”霄霄好奇地眨着眼睛,为什么肚肚告诉爸爸的话我听不到呢?“它说,霄霄晚上吃了好多蔬菜,是个很乖的宝宝,但是呢——”沈如珩拖长了调子:“肚子说,它还想吃肉,特别特别想吃肉,今天不吃肉肉的话,就会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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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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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