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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烤羊排的香味钻进鼻子,霄霄早就食指大动,他双手抱住有他半个人高的羊排,啊呜一口咬下去。“这孩子,不是精灵吧!”巨人们哄笑着,“这种吃法,精灵可是没有的,但我们喜欢!”“哈哈哈,有精灵的聪明,加上巨人的性格,就是个子太小了点,多吃点!长高长壮哟!”等到巨人的街道渐渐安静,夜也深了。沈如珩抱着昏昏欲睡的小崽,和尼蒙、拉克莱斯一起走回精灵的村落。在即将踏过界碑的一刹那,沈如珩停下了脚步。“看样子,我们可以省点走路的力气了。”“唔——爸爸肿么啦?”小崽困困地闭着眼睛,说话都含糊起来。“艾尔弗和艾米丽雅来跟你告别了,要跟他们挥挥手吗?”“嗯?”霄霄清醒了不少,从爸爸怀里直起腰来,看向前方的密林。“艾尔弗哥哥,艾米丽雅姐姐,”他从沈如珩的怀里跳下来,哒哒哒跑到两个小精灵身边,用小手拢着嘴巴,小声说,“霄霄今天吃了很多好吃的,还给你们带了,在这里。”他说着从拉拉啦的衣兜里拿出两份包好的烤羊排。羊排外包着一层厚厚的树叶,看不出来,也闻不出来。三个小崽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在他们身侧,精灵王和大祭司别开眼神,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沈如珩,虽然我们很怀疑,但也愿意试一试,毕竟,若你真的能找回青龙,这片大陆就能结束长久的分裂,这是每一个有识之士都希望的结果。”“非常感谢,精灵王,”沈如珩回答,“虽然我并不认为自己就是预言里的人,但青龙我一定要救。”大祭司微笑起来:“你有这样的勇气,便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去吧,孩子,带上精灵的祝福,去达成你的目标。”那边的三个小崽已经分赃完毕,霄霄蹦蹦跳跳地跑回了沈如珩身边:“爸爸,我们是要出发了吗?”“是啊,”沈如珩把他抱起来,“霄霄想要怎么去找福星?”“飞艇!飞艇!”霄霄拍着手笑起来,又转头去看尼蒙,“伯伯你快变个飞艇出来。”尼蒙哭笑不得:“宝贝啊,你觉得伯伯的肚子里装得下飞艇吗?”一旁的大小精灵们也被霄霄的童言童语逗笑,精灵王拍了拍手,一阵轻柔的蹄声传出密林。“哇——”霄霄伸出小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是……飞马吗?”蹄声接近,那是一匹极为高大的白马,智慧的双眼柔和地看着霄霄,长长的银鬃在微风中拂动。白马微微曲起前蹄,让沈如珩三人爬上它的背,一双巨大的白色翅膀缓缓展开。“拉克莱斯,你要来吗?”沈如珩轻声问。这位精灵与巨人的混血,以前一直都说要走出精灵村,去蓝眠大陆其他地方好好闯闯,而每一次离开魔林的时候,沈如珩都会邀请他同行。“下次吧,我还要再好好想想。”拉克莱斯走到飞马身边,轻轻揉了揉霄霄的小卷毛。“宝贝,伯伯很羡慕你的勇气,也期待和你再见面。”“好呀!”霄霄抓住了拉克莱斯的手,凑近他小声说,“下次伯伯再把霄霄丢高高,好不好?”“好!”拉克莱斯笑了起来,“就算被你爸爸打,我们也一定再玩一回!说好了,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沈如珩无语地看着大声密谋的两个人,把小崽抱到怀里,瞪了拉克莱斯一眼。飞马扇动起巨大的翅膀,强烈的风把精灵们精美的服饰吹得飘拂。精灵王看着腾空而起的他们,转头看向大祭司:“大祭师,您是不是真的相信尼蒙说的那些预言?不然,何以助他至此?”大祭师仰望着星空:“信不信又如何?你忘了我们上次见到沈如珩时,他说的话了吗?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游戏场,只是看我们如何去玩罢了。”飞马直直飞上了天空,继而向南,朝着黑风山的方向而去。尼蒙再次展现了大肚子的神奇,掏出三条毯子,一人裹了一条,又给霄霄戴上一顶柔软的小睡帽。小崽刚开始还兴奋了一会儿,此刻倒在沈如珩怀里,睡得天昏地暗。“那个预言,真不是你杜撰的?”沈如珩终于有时间,向尼蒙提出了他的问题。飞马背上风很大,尼蒙半秃的地中海在月光下闪闪发亮,他摸了摸光溜溜的头顶。“我承认我是用你的名字写了不少……文学作品,但那些并不是我的原创,他们都来自一个古老的传说。”沈如珩嘁了一声:“不要告诉我,就是你对巨人族说的,什么龙的爱人,什么发现珍宝的眼睛。”“就是这个!”尼蒙从大袍子里拿出一沓书籍,塞进沈如珩手里,“当年我寻求复国,曾到过龙族生活的海岛,在那里得到了这个世界最高意志的启示。”“什么启示?”沈如珩追问。尼蒙叹了口气:“我也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可事实就是,我得到启示后就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根本不记得最高意志跟我说了什么,却突然有了灵感,写了这么多故事出来。”他诚恳地看向沈如珩:“我知道,这一定是上天给我的灵感,让我用另外的方式写下了他想要传达的意志!你看看这些小说,看完后把它们联系总结一下,就能得到预言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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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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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