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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仙筑院内有一四角飞檐亭,亭中有一青石桌,原本摆在青石桌上的茶具被搁置在一旁,放了好几些吃食。
宋朝月原以为是府中何人买回的,用手拈起一块就往嘴里放。谁料吃完一口后顿觉惊喜,对旁边坐着的孟舒安说:“哇,是酥饼!这味道同我娘亲所做的极为相似,真好吃!”
她吃得眼睛放光,孟舒安双目柔和地看着他:“是岳父岳母托大哥从泗水城带回来的。”
“当真!”宋朝月又吃了两口,反复咂摸,确实是母亲的手艺。
远在异乡,突然吃到母亲亲手做的吃食,她一瞬有些眼热,思家更甚。
她邀孟舒安尝尝,被邀之人接过吃了一块,也说味美。
“广德,你将剩下这些拿去各院儿分了吧。”宋朝月将这些吃食分成了好几份,临了又补了一句,“对了,大哥也不能少,不能因着他总不家便忘了。”
宋朝月想得周到,孟舒安更是提议要邀孟祈来逸仙筑吃一顿饭以表感谢。
吃饭?宋朝月并不觉得孟祈会来,不过孟舒安既如此提议,她也不好拂他之意,遂说若是孟祈来,定会亲自下厨酬谢。
待到十日后,孟祈终是忙完了广闻司的事务再次回了府中。
他一进门,广德紧贴上来跟在他后面,好说歹说都要孟祈去吃一顿饭。
孟祈被吵得心烦,无奈答应去了。
广德在他身后,露出一抹得逞的笑。二公子要他来请人时就支了招,要请到大公子就需得脸皮厚些,只管死缠烂打软磨硬泡,若他觉得烦,自然就会答应了。
广德成事后心说,果然还得是他们家公子了解大公子。
晚膳时分,孟祈如约而至。餐桌上摆满了菜,孟舒安见他来,忙招呼他坐下,“这都是朝月亲手做的,最后一个菜马上就好了,大哥再等等。”
孟祈见这一桌的色泽诱人的菜色,他知道她一向贪吃,亦很会做饭。
不过喝一杯茶的功夫,宋朝月端着最后一盘菜上了桌。
席间她只闷头吃着,并未说话。孟舒安便做了那个主动与孟祈说话之人,问及他的公务生活,还有感情……
孟祈比孟舒安大四岁,孟舒安都已经娶妻了,他却还是孑然一身。自己这个大哥虽然与家里人不亲厚,可是作为弟弟,他总该关心一下不是。
“大哥,我看那夏小姐似乎对你有意,你也莫总拒人于千里之外,人光观其表,是难以知其内里的”
“我不喜欢她那样的。”
那位夏小姐只要一在他处吃瘪,就总是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像个娇贵的瓷娃娃,更何况,他从前……
罢了,想到这儿,孟祈立马扼制住了自己的回忆,往事不堪,何苦再去自讨苦吃。
“那你喜欢什么样儿的,我让朝月多给你相看相看?”
宋朝月听孟舒安突然提到自己,骤然抬头看向坐在对面的孟祈,与对方看过来的眼撞上。
她立时慌乱起来,眼睛左右瞥着,为了使不被瞧出些什么伸手给孟舒安盛了一碗汤。孟舒安丝毫未察觉,接过汤同宋朝月客气道了一声谢。
孟舒安自生病以来,感时伤怀也变得多了些,鲜有机会能同孟祈吃一顿饭,他忆起了二人的从前。
在孟祈未进广闻司以前,他待孟舒安还没有那么疏远。家里没什么人关注这个被从小地方接来的孩子,只有孟舒安常常带着他出去玩,买各种好吃的。
后来孟祈在十六岁的时候,说什么都要进广闻司,为此还跟孟国公大吵一架闹得不欢而散。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自此笙歌城再没有他的音信,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何处。直到两年后孟祈重回都城,他被张继带进了广闻司,进了那个所有世家弟子眼里吃人的魔窟。
宋朝月一直在旁静静地听着,听见孟祈消失了两年,她没忍住追问了一句:“大哥这两年是去了哪儿?”
孟祈侧眼看他,没有立即回话。
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宋朝月连忙找补:“是我多嘴问了,大哥您不必回答我。”
“没什么不能说的,我去了岱州乡下清净了两年。”
宋朝月羽睫轻扇,害怕被孟祈觉察出什么,低下头去摆弄别的东西去了。
就是在岱州乡下,她在那儿第一次见到了孟祈。可是他记得岱州,却不记得她。
也是,她那时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没什么值得记住的。
她自我安慰着,在饭毕又遣人端上了一盅甜汤。这甜汤以椰汁为底,放了木薯丸子和茉莉花瓣,是宋朝月从母亲那处学来的,味道十分清甜。
她给孟祈和孟舒安各自盛了一碗,孟祈用勺子往嘴里送了一勺,然过后便再没有动过。
孟舒安见他不吃,疑惑问道:“大哥怎的不吃?”
孟祈回道:“方才食得有些许多,而今吃不下了。”
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孟祈作为一个常年习武四处奔波之人,方才吃那么一点点东西绝不至于涨肚。不过是因为他想起前世自己被困于暗无天日的地牢之中,有人以云方之名送进来的一碗甜汤,而他只喝了一口,便晕死过去。
直觉告诉他不对,为保险起见,他食过一口便放下了。
用完了膳,屋子里一桌的菜被撤下,宋朝月也跟着撤菜的下人离开,只剩下兄弟二人还在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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