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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名大祭司皆有寓所,所谓寓所,类似于小型地狱,与法门直接相连,因此大祭司可以穿行于法门内外。
猎头司的寓所名为纷繁地狱,此地有繁花盛开、有清风和煦,视之不似地狱,反倒像人间仙境。
孙必振对此十分不解,他询问李德:“师兄,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李德抬了抬眉毛,“地狱。”
“我不是说整体,我是说局部。”
李德抬了抬眉毛,“反正是地狱。”
召潮司朝李德呲牙,赶开了他,凑到孙必振身旁说:“别听他瞎说,这里是猎头司的寓所。寓所是独立的空间,其上连接地狱,其下连接法门,大祭司的寓所会变成他们最害怕的样子,因此又被称为‘大祭司的地狱’。”
孙必振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无法想象猎头司那样勇猛的人会害怕什么。
“我相信你,但是,这么恬静的地方,有什么可怕的?”
召潮司和李德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唯独刘易斯回答道:“或许猎头司在这里失去过什么?我去过马老师的寓所,那是一处战场,虽说没什么恐怖的,但马老师在那里失去了全部战友……”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人与人是无法相互理解的,他人即地狱。”李德幽幽地说。
四人来到了花田中央,一棵青翠的大树下有某种野兽践踏留下的纷乱痕迹,看着像马蹄印,但又不那么像,四人都认不出来。
“别傻愣着了,该干嘛干嘛,雷暴司警告过了,无论猎头司是飞升还是死亡,这里很快都会坍塌消失,必须赶快!”李德提醒道。
大树下铺着一张粘满污秽的毛毡,孙必振将猎头司留下的皮囊放在了毛毡中央,霎时间,皮囊受到了某种指引,漂浮起来,渐渐萎缩,最后化作了一只小小的灰色虫蜕,虫蜕上沾着一点猩红色的污渍。
“这就是定续命的第一味药引?”看着毛毡中央的药引,孙必振非常高兴,他将虫蜕捧在手中,没有多想,直接丢进了嘴里。
“欸?你怎么给吃了?”李德问。
“啊?这个药引不能直接吃吗?要不我吐出来?”
“别了,吃就吃了吧,不影响。”
既然李德都这么说了,孙必振干脆嚼了起来,染血虫蜕有一股淡淡的汗味……
“呃,我感觉没什么不同,我没搞错吧?”
话未说完,孙必振突然感觉世界崩塌了,坠落感袭来,他以为是猎头司的寓所正在消亡,殊不知这只是他在经历药引的前世今生。
孙必振昏了过去,一时半会醒不过来,无奈,李德和召潮司只能用大树下的毛毡把他卷起来,像扛木头一样扛着他返回凡世:寓所的出口——也是蝴蝶之门的出口——敞开着,直通申国商京。
在毛毡中,孙必振做了一个梦,他变成了药引,不,他就是药引,他是若虫,而那毛毡是染血的虫蜕。
梦啊,梦啊,梦……
……
喀日迪自从生下来时起就是他族人中跑的最快的。
这话也不全对,这里所说的“生下来”应该是夸张了些,毕竟一个刚学会走的婴儿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一个成人的。更确切地说,喀日迪比同龄人跑的更快。
具体有多快呢?这属实不好形容,一个真实的例子是,喀日迪六岁时跑赢了他的大。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喀日迪烧了他大的一张极好的毛毡,他的大提着马鞭一路追,喀日迪就一路跑,直跑的他大丢了马鞭、站在原地猛喘气,喀日迪也没有停下,甚至没有慢下半分。
这时候,喀日迪的大就明白了他儿绝非凡夫俗子。
喀日迪的大站在草甸上,用铜色皮肤的手搓着冻的发红面颊,张着嘴喘气,一口不太整齐也不太干净的牙齿露了出来,脸上全然是一副喘不过气的痛苦表情,眯缝着眼睛,愤怒地望着渐渐远去的喀日迪。
明知自己追不上,喀日迪的大缓了口气,鼻子猛吸一声,朝远处的喀日迪喊道:
跑!你能跑就不要回来!
喀日迪的耳朵很灵,他隔着半里听到了父亲的喊叫,只能调转方向,不情愿地跑了回来。
喀日迪的大揪着喀日迪的领子将他拽回了包里,用马鞭教育过后,他才想起来什么,指着那张被烧出了几个孔洞毛毡问道:
为什么要烧我的毡?
喀日迪答不上来,他盯着那张焦褐色的羊毛毡看了一会儿,说:
“
我会在毡里长出翅膀,这张毡不够结实,又不透光,我带着灯钻进去。
”
喀日迪的大笑了,其实,他不在乎他儿为何要烧一条毛毡,他在乎的是自己跑不过自己的儿,于是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这件事似乎并不能说明什么,毕竟喀日迪的大并不是一个值得战胜的对手,喀日迪真正展现他跑步的本领,是在他十一岁时。
喀日迪十一岁那年,他的族人已经知道
;了他善跑,但大家也只是把他当做一个跑得很快的小孩罢了:除了喀日迪的大,族人们都认为喀日迪能跑赢自己并不值得惊讶——他们都是极谦逊的人,没有人会自发地认为自己比旁人更加高贵,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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