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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非道:“你是什么人?”独孤绝冷笑道:“呵呵,我就是……”话音未落。咔嚓。李笑非干脆利落地一脚踩断了她的脖颈。“抱歉,你这个样子我有点怕,突然不想知道了。”他淡淡地道。除恶务尽。这是金刚的慈悲。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缓和的可能。她就算是天王老子,也得杀。杀了再说。脚下的女人停止了挣扎。美丽的面庞逐渐失去了生机。火爆的身躯也静止不动。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独孤绝的眼中,还残留着难以置信的神色,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死了。李笑非收脚,很是蛋疼地叹了一口气。别人穿越,开局遇到大美人,怜香惜玉撩到手。自己穿越,开局遇到大美人,辣手摧花送上路。开局杀妹。这是注孤生的节奏。不过,亲手打死了这个满手血腥的女魔头,也算是了了前身的执念。杀人了。两世第一次杀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李笑非并没有任何的心理不适。反而觉得前所未有的念头通达。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喜欢上这个快意恩仇的时代了。对面。黑血社团的打手们,一个个吓得面如土色,腿软抽筋,颤颤发抖。谁能想到,强横无敌的独孤绝,竟然连李笑非一拳都没有接下。这位云天社的废物堂主,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强?“一群台词都没有的小喽啰,不配死在我的金刚神拳之下。”李笑非再度逼气上涌,看向这群打手,视之如蝼蚁,淡淡地道:“还不滚?”“不好,快跑。”“啊,逃啊。”群虫无首的黑血社团打手们,早就吓得魂飞天外。闻言转身就逃,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李笑非没有追杀。他随手提起地面上的一把斩刀,转身走向那些被串绑起来的年轻的女孩子们走去。咻咻。刀光掠过。绳索被斩断。“各位,安全了。”他将斩刀丢掉道,脸上露出高手笑容,道:“可以回去了,对了,你们也不用为了感谢我而考虑以身相许,我的名字是……”然而衣衫褴褛的女孩子们,根本没等他把话说完,一听‘快去逃命吧’几个字,霎时间飞一般地逃离了这个噩梦般的魔窟。“谢谢你。”抱着婴儿的少妇,也跑得飞快。李笑非:“……”本地的女人,也太没有礼貌了吧。他站在原地,仔细感应着什么,突然脸上露出一丝意外的喜悦。“嗯?竟然突破了……我晋入了养炁境二炁阶。”他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丹田之中,出现儿了第二眼气旋。只是修炼了一招【金刚奔雷及】,打了一架,就有如此效果。看来大力金刚拳的妙处,不只是增强战力,对提升星力修为也有好处。李笑非满意地笑了起来。他走过去,在独孤绝的尸体上摸了起来。不得不承认,这个女魔头的身材确是很有料。李笑非摸了几把,手感q弹,嫩如凝脂。他脑海里可耻地浮现出‘趁热’这个念头。变态!骂了自己一句,李笑非强行熄灭了可怕的想法。在独孤绝的身上,搜出了一部手机、六柄钛金飞刀。公孙允的尸体上也搜出了一部手机。此外还有一套钢丝内衬软甲,一张手弩,水票粮票若干,以及数张某娱乐中心的贵宾卡。“咦?这是什么?”李笑非突然看到,一枚约纽扣大小的银色光点。拿起来一看。是一个散发出淡淡寒意的骨块。“嗯?’他立刻意识到:“莫非这就是星兽【冰鹤】的铭文宝骨?”据说在一些特殊星兽的体内,都有一块蕴含着力量之源的骨头,被称之为‘铭文宝骨’,其内蕴含着该族群的天赋奥义。新武一派有许多的战技,都是模仿这种宝骨而来。还有人将这种宝骨,移植到自己体内。通过这种走捷径的方式,直接掌握威力强大的战技。‘铭文宝骨’很值钱。李笑非想了想,将这枚‘冰鹤宝骨’收了起来。他四周扫视。整个黑血社的分支驻地,看起来似乎是由一个破败的某个大型停车场改造而成。停着四五辆暴力改装后的机车。此外并无其他值钱之物。李笑非又仔细地搜了一圈,没有见到枪支等热武器的踪迹。意外之喜是,他搜到了之前那个李笑非的手机。手机上已经有二三十个未接电话。同时,类似于微信的即时通讯软件【飞鸽传书】上,还有很多未读消息。全部都是来自于一个叫做‘小洁’的联系人。“哥,你快回来,黑血社团的人来小区打砸,小姨被抓起来了。”引入眼帘的第一条消息,就让李笑非心脏骤缩。一段记忆疯狂地涌来。小姨不是姨。而是个不到二十七岁的盲人姑娘。靠着一手颇为高明的摸骨接骨技术,于这污浊混乱之地,艰难地养活着几个可非亲非故的孤儿。李笑非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没有小姨,也许以前的李笑非,早就冻死在那个阴冷冬天桥洞下的襁褓里了。对于以前的李笑非来说,小姨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高贵最圣洁的女人。不是血亲。胜似血亲。他愿意为小姨付出一切。当初李笑非之所以加入贫民窟社团打拼,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小姨。前身对于小姨的感情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彻底影响到了如今的李笑非。小姨绝对不能出事!李笑非不容多想,扶起一辆倒地的改装重型机车,油门加到最大,在黎明的黑暗中轰鸣着冲了出去。排气筒喷出火星,在混乱污浊的废墟间留下一道稍纵即逝的焰光。后视镜中,照出一张剑眉星眸、棱角分明的英俊脸庞。…………贫民区西北区域。广安小区。风很冷。沙尘飞扬。老旧的矮楼房是数百年前的建筑,沧桑的仿佛是埋进土里又挖出来的古代遗迹。百十口小区居民,像是牲口一样,被集中在小区中央的破烂广场上。十几名黑血社团的打手,拿着弓弩,凶神恶煞地守在旁边。干燥的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地面上躺着十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这是反抗者的下场。又有其他三十多名社团打手,将半夜搜刮出来的财物,连同小区院中一口水井里打出来的纯净水,一桶桶地往重型履带式卡车车厢里搬运。水,是生命之源。尤其是在这个生存资源匮乏的年代。可以直接饮用的纯净水,更是贵如油。晨风凛冽。吹面如刀。黑血社团的四堂主【碎碑掌】杨横空,大马金刀地坐在餐桌前,正在进食。血粼粼的生肉,被他随手一扯,就撕成一缕一缕。然后送到嘴里,大口吞嚼。吃的满手满口都是鲜血。贫民们被这一幕吓得瑟瑟发抖。但杨横空却吃的津津有味。“罗立,我的耐心有限,没时间等你在这里心慈手软地玩小孩子过家家。”他随手接过属下递来的毛巾,擦去嘴角的血迹,淡淡地道:“想要跟着我杨横空做事,就得心狠手辣,罗立,我看好你,才给你一次机会,可你现在表现,让我有点失望。”远处。有个戴着鼻环的年轻人闻言,身体一颤。“是是是,堂主,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他就是罗立。此人面容白净,身穿黑色铆钉皮甲,赤膊,黑裤,身上沾染着血腥气。显然地面上躺着的那十几具尸体,和有关系。罗立身后,栽着一根木柱。柱子上绑着一个黑色长发女子,约二十五六岁。柱子四周各自堆砌着厚厚的干柴。“小姨,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把药方和接骨术修炼法交出来。”罗立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毒辣狠戾。他提着一根噼啪燃烧的火把,走到年轻女子面前,厉声道:“不然,我就只好活活烧死你了。”----------今天三更。大家太热情了,刀子燃烧起了热血,会疯狂码字的。谢谢兄弟们的捧场,点击,收藏和书评。请力度再大点,不要因为我是娇花而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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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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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