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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夏洛特的那一句回家,令他非常受用。“好,我们回家。”事实证明夏洛特的提议非常对,回家简单冲个澡后,哈利几乎是沾枕头就睡了。昨天晚上实在是想了太多的事情,关于摄魂怪和魔法部的保守派。虽然近几次的会议中,他们改革派已然占据上风,但仍有不小的阻力。这次,哈利更是觉得保守派们疯了。他们还真敢把摄魂怪带回来?!哈利摘下眼镜,头陷入柔软的羽毛枕中,瞌睡虫迅速侵入大脑,将其他的胡思乱想驱逐出去。等他再次睁开眼睛,只感觉眼前一片昏暗。他艰难地挑起一只眼的眼皮,去望对面墙壁上的挂钟。短短的时针停留在四和五之间。他猛然坐起身,看向一旁。故意没有拉上的窗帘,此刻不知怎么,已经变得严严实实的,盖住了所有光线。哈利等待正午时分,想要靠阳光将自己叫醒的计划,现在已经彻底泡汤了。他登上拖鞋,去敲夏洛特的门。女孩并没有让他等多久,看她拉开门,“抱歉,一觉睡到现在。”“这有什么的,你休息好才行。”夏洛特无所谓。“那我收拾一下?我们出发?”“好,我也换个衣服。”这次出去,是不一样的。夏洛特看着镜中的自己,没错,跟以往每一次和哈利单独出去都不一样。对于夏洛特来讲,她更愿意把这次的行动称为——约会。她想要拿出最完美的状态,来应对和哈利单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夏洛特深吸一口气,打开衣柜,开始翻找衣服。仅一墙之隔的哈利,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左手发胶,右手剃须刀。他长长呼出一口气,想要给夏洛特一个最好的精神面貌来应对这次约会。嗯没错,在哈利这里,这同样也是一场约会。衣服铺满了整床,换来换去,夏洛特一个都不满意。不是太隆重,就是太怪异,不符合她的穿衣风格。换到最后,瞧上去顺眼一些的,竟然是一条平时就会穿的连衣裙。样式简单的米白色长裙,夏洛特挑选了一条卡其色的腰带作为装饰。好吧,其实做平常的自己就很好,硬凹造型唐突不说,以后坚持不了也是个问题。同样是米白色的短跟鞋,鞋子有用圆润的白色小珠子串成的链条做装饰,使它看上去不会特别的单调。隔壁的哈利抿了抿嘴唇,他的衣柜是前不久“翻新”过的。在夏洛特加练的某一个晚上,哈利邀请赫敏和金妮来到格里莫广场,两位女士联手替他整改,将每件衣服搭配成一套放好。“哈利,算我求你,这种配色的上衣,把它扔掉好不好。”金妮拿着一件土黄和草绿相连的格子衬衫,“如果我没记错,罗恩也有一件这种的,你们买衣服的品味竟然如此相似。”赫敏拎起一条牛仔裤,“还有这个,我们已经长大了哈利,这种紧身牛仔裤穿着你真的觉得好看吗?”两位女士把衣服凑在一起,“你不会真的这样穿出去过吧?”哈利撇过头,装作不在意地挠挠头。“哦梅林啊。”赫敏和金妮对视,一齐说,“他真的穿出去过。”“哈利,我们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小的时候穿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妥。现在再穿,实在是太”“ok,好吧,两位。”哈利伸出两只手,冲她们挥着,做出请的姿势,“我完完全全相信二位的能力。我就把这里托付给你们了,该扔的扔,该换的换。我绝对不心疼不多言一句。现在,我…我去给你们泡杯茶!”然后迅速逃离现场,避免再被就衣品问题审判。最后,金妮扔给了哈利两本杂志,“《巫师的多彩衣橱》在丽痕书店能买到,你赶紧看看。这一本在麻瓜的任何报刊书店都能买到,是麻瓜的时尚杂志。”“哈利,多看一些这种杂志,真的能让你对衣服搭配的理解更好一些。两本都是月刊,一本在一号发售,一本在十五号发售,千万记得买来看!”想到这儿,哈利看向矮柜上放着的几本杂志。确实有些用的。哈利最后选择的是比较休闲的一套西装,这可是他在看了杂志后自己买的。发胶喷在头发上后,他随意地向后抓了抓。他有些紧张,应该是还可以的吧?这样穿应该既不会显得很隆重很刻意,也不会让人感觉太随意邋遢。在他开门的那一刻,旁边也响起了脚步声。夏洛特也看到了哈利的那套黑色休闲西装,认真地说,真的把哈利的身体比例完美地体现出来了。是哈利的买衣服的眼光进步了,还是她现在带着滤镜看哈利穿什么都好看啊?如果是后者,那你也太没原则了。夏洛特自己在心里嘀咕。“那,我们出发?”明明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外出,此时却因为两个人各怀心思而变得格外别扭。以往哈利接夏洛特回家时,两个人总是并排着,有时不知谁走路幅度大了些,手臂总是能碰到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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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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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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