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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约克市繁华地带的“陈福记”中华餐厅今晚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开业半年以来,这座餐厅已经成为上流社会最热衷的聚会场所,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的人们纷纷将这里当成了款待客户的最佳选择,现在它已经成为陈福记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第一季度业绩增长率甚至超过了陈向东的搏击俱乐部。陈近南可谓扬眉吐气,虽然平时是老妈在打理生意,董事长写的可是他的名字,于是到了今天,他对师父的爱已经久而弥坚,坚不可摧了。说曹操曹操就到,陈近南正焦急等待,就看见自家房车在门口停了下来,敬爱的师父大人从车里探出了英俊的头颅。“师父你来啦!”陈近南殷勤地迎上去,金易还是头一次来这种豪华餐厅参加上流聚会,局促地拽了拽勒在脖子上的领结,道:“我呆一会就走啊,听司机说今天来了好多大人物,免得说错话给你丢人。”“哪能够呢,师父你最进退有度了。”陈近南把司机祖宗八代都骂了一遍,笑吟吟将师父领进了餐厅大门,今天金易只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衬衣黑西裤,但正装衬衫版型十分挺括,将他略显单薄的身型衬托的修长挺拔,简直跟偶像剧里的男2号一样,让人看一看就不禁浮想联翩。话说他在学校一呆就是半年,他未婚夫连面儿都没闪,是不是感情要破裂了?如果我把他娶回家,爸爸不会嫌他是二婚吧?陈近南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自家大哥的声音:“小易来啦。”陈向东今天也来给弟弟捧场,他跟陈近南长的有点像,但看上去非常成熟稳重,一副标准的成功绅士模样。“陈大哥好。”金易跟他握握手,问,“花妞它还好吗?没给你添麻烦吧?”当初因为古晨要去信息局上班,学校又不让养狗,金易只好把花妞送出去寄养。陈近南为了报复他哥的萨摩耶,建议他把花妞送到陈向东家去,临走之前还请人给花妞做了两天的心理暗示,让它一见着萨摩耶就扑上去咬死。“怎么会,它很乖呢。”陈向东笑眯眯说。“哈,它跟你的萨摩耶相处的还好吧?”陈近南心怀叵测地阴笑着问。陈向东眯着眼睛意味深长地笑笑:“很不错,我没告诉你吗十七弟,它们已经相爱了。”陈近南:=口=“恭喜你就要当爸爸了,花妞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医生说它身体很好,因为母爱焕发,忧郁症也完全康复了。”陈向东拍拍金易的肩膀,“我已经把它带来了,听十七说你们有十天春假,让它跟你回去好好玩玩,开学了我再派人去接。”“真的吗?太好了!”金易又惊又喜,恨不得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古晨,说起来,这货有没有收到请柬啊,怎么还没来?所有人都笑逐颜开,只有陈近南默默内牛,为什么事情在哥哥这里全都神展开了?这趟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时间到了,陈向东代表父亲陈大牛向在座的宾客致了词,陈近南也作为餐厅总裁简单讲了两句,然后司仪宣布冷餐会正式开始。金易本想一开始就走的,没想到餐会的食物特别丰富,非但有冷盘刺身,还有西班牙烤肉,一时舍不得离开,端着个盘子躲在角落里大吃特吃,新年后他刚刚步入十七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春天又是生长的季节,老觉得吃不饱。“师父,你怎么躲在这儿啊。”陈近南急急火火找着他,抢过他的盘子,拿湿巾纸给他擦了擦嘴角的酱汁,道,“来吧,市长先生想见你呢。”“啥?”金易有点怯场,“算了吧,你就说我有急事走了呗。”“没事啦,他都看见你了。”陈近南硬拉着他走到一个中年犹太人面前,道:“市长先生,这就是我们餐厅的总顾问金易。”“你好你好。”市长十分亲民,跟金易握了握手,“我也是你的粉丝呢金大善人。”“您太客气了,叫我金易就行。”金易只好硬着头皮堆起一脸诚恳的假笑,“请您多多关照。”“当然当然,前一阵我还跟文化局长提起,想请你出本美食书,好好宣传一下本市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呢。”“太好了市长先生,我早就劝师父出书了,他就是不肯。”陈近南高兴地揽着金易的肩头,道,“忘了说了,金易就是我师父。”“哦哦,你们很亲爱呢。”市长正想说真是一对璧人什么的,忽然看见一个穿着黑色休闲服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冷着脸站在金易身后,浑身散发着“统统给我离远点”的气息,不禁后退一步,呐呐道:“这位是?”“我是他师娘。”古晨伸出右手跟市长一握,“您好市长先生,我是金易的未婚夫和监护人,我叫古晨,小易他还在上学,我不想他为杂事分心,出书就不必了。”“喔,真遗憾。”市长擦擦脑门的汗,心道还好刚才没说错话,这年头红娘不好当啊……正好秘书说有人请他过去,忙告辞离开了。“你什么时候来的?”金易惊喜地问古晨。“刚到。”古晨拎着陈近南的手指将他的黑手从金易肩膀拿开,“好了我已经来过了,我们什么时候能走?”“干嘛?餐会才刚刚开始,师父是总顾问怎么能半途离开,我说你不要阻碍他发展事业啊。”陈近南看见古晨就生气。“他的事业是机械师,不是厨师。”古晨点点他肩头让他离自己老婆远点,“警告你不要引诱他不务正业。”“喂喂!”陈近南还要和他理论,金易忙抓住他的胳膊:“行了别说了十七,你哥叫你呢。”“啊?”陈近南回头,果然看见陈向东在向他招手,给古晨一个“等着瞧”的眼神,悻悻离开了。金易半年没见自恋帝本尊,一见着他就心花朵朵开,捞个盘子递给他:“来来来,这儿好吃的可多了,咱俩吃完再回去,能省一顿是一顿啊。”古晨本来一分钟也不想多呆,看看琳琅满目的食物也有点流口水,接过盘子跟金易一起挑拣起来,俩人弄了满满四大盘,端到角落的桌子坐着慢慢吃。陈福记的环境十分优雅,这个临窗的角落装修成了典雅的古中国风格,梨木小圆桌,织锦缎桌旗,雕花高背椅,头上垂着白棉纸灯罩,显然是为情侣准备的座位。古晨开了几个小时的车也饿了,呼啦呼啦吃了一阵,抬头看看,只见金易正迷恋地看着叉子上的狮子头,因为怕弄脏衬衫,只能小口小口的咬,好像刚学会吃肉的小奶猫一样,馋的要死,偏偏不能一口吞下去,急的抓耳挠腮。他怎么这么可爱……古晨的视线扫过他油漉漉的嘴唇,漂亮的下颌,微凸的喉结,不禁十分想知道他被领结束住的曲线绵延下去是怎样一番旖旎的景色,虽然这个身体他曾经用了十六年,但自打归了别人,小一年过去以后,好像忽然变得特别陌生,特别神秘,跟记忆中的自己越离越远了。这种特别想知道他衣服下面是什么样的感觉,是自恋吗?古晨咬着春卷纠结地想,或者只是因为我的求知欲太强了?毕竟我是个天才,而天才都是好奇心很重的动物呢。“怎么了?”金易发现他表情狰狞地咬着食物,以为他吃到了什么不爱吃的东西,叉过被他吃了一半的春卷咬了一口,道,“哦,他们放了辣椒啊,很辣吗?我去给你拿点喝的啊。”辣椒?有吗?古晨诧异地将剩下的春卷塞进嘴里,立刻被辣的眼泪直流,拿餐巾擦擦嘴,纳闷地想,刚才吃的那一半怎么一点都没感觉呢?我舌头坏掉了吗?“快喝点饮料。”金易把一个高脚杯递给他,“我随便拿的,尝了一口挺甜的,不知道是什么。”古晨咕嘟嘟一饮而尽,道:“118乙醇,01果糖……是气泡酒。”“哦。”你是警犬吗?金易把自己那杯也递给他,“好喝吗?”“好喝。”古晨又喝了一杯,干脆跑过去把一整盘都端过来,“爸爸以前不让我喝酒,他说我酒精过敏。”“那你还喝。”“所以你不能喝。”古晨把一杯橙汁递给他,“小孩子都是喝果汁的。”忘了这茬了,金易撇撇嘴,喝了一口橙汁,继续和狮子头奋斗。半小时后俩人酒足饭饱,跟陈向东打了声招呼,带着花妞悄悄离开了觥筹交错的餐厅。发动黄鼠狼费了一点时间,好不容易开上航道,金易抱着明显发福的花妞,道:“给你换辆车吧,老是进出军政区,开这么个破车会被人笑的吧?”“管他们去死。”古晨喝了大概有两瓶气泡酒,脸色一点都没变,就是眼睛有点发直,说话也冲了不少。“你薪水很高啊,我的一季度分红也下来了,那么多钱存着干嘛,万一通货膨胀就不划算了,就这么定了吧,给你换辆车。”“嗯嗯,听你的。”古晨傻傻点头,黄鼠狼号溜着边蹭在航道壁上,发出刺耳的警报声,控制器显示本年度交通积分扣除一分。“喂喂,你是不是喝醉了?”金易吓了一跳,拼命拍他的脸,古晨晃晃脑袋,将车子调成自动驾驶,摊手:“好吧,我不开了。”天哪,你还不如过敏呢!金易发现他整个人表情都不正常了,怕他伤着花妞,把藏獒放到了后座上,古晨掏出智脑翻了一会,递给他:“我要这个车,你给我买。”全息屏里是一个水星皮卡的汽车广告,家用中型,黑色车身,价钱也不贵,页面被存在收藏夹里有日子了,看来是他早就心仪的,金易点了点头,道:“好,明天就给你买。”“谢谢。”古晨大手一合,捧住他的大脸“ua~”的亲了一口,“谢谢爸爸。”=口=金易被他亲傻了,半天才擦了擦脸蛋上的口水,“啪”一下把他拍到另一边——尼玛谁是你爸啊!!!古晨哼唧了两声,靠在车门上好像睡着了,睡了一会嘟囔:“脱衣服。”“啥?”金易被他吓了一跳,又囧又雷地抓住了自己衣领,今天貌似是十五,月黑风高的,他不会一喝酒就化身人狼什么的吧?小说都这么写……“说你呢,脱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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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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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