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让李从一承认自己不够好看,那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就沦落到了被导演女朋友任意打扮的地步,更让他咬牙切齿的是,方有行、邰行、甚至他可爱的春兰姐姐,都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排排蹲在李从一面前,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批斗,边看还边嗑瓜子,对着李从一逐渐明朗的扮相指手画脚。
“呦,这口红颜色不太正啊,太淡了。”邰行率先评判。
导演女朋友也很无奈:“从一不让用正红色号的,嫌妖里妖气,所以折中选了淡粉,比较贴近嘴唇原色。”
李从一翻白眼:“反正最后都是黑白照,管他什么颜色。”
方有行一板一眼地批评了:“从一,你这话就不对了。做电影,最重要的就是严谨,很多不会出现在镜头内的内容和细节,难道我们就不用心了吗?大错特错!只有把每一个环节都当做真实发生的事件来对待,才能呈现出最真诚的作品,才能让观众体会到你的用心!你自己都敷衍,怎么让别人相信?”
李从一欲哭无泪:“我抹还不行吗!”
导演女朋友嘿嘿一笑,早有准备,拿出一支红得亮眼的唇彩,给李从一抹上。
方有行悄悄地给女友递了个邀功的眼色,女友点点头,表示肯定,回去有赏。
在导演女友的一双妙手下,李从一的脸部男性特征被最大程度地遮盖住,轮廓显得线条柔和婉约。眼妆更是花了极大的功夫,涂涂抹抹了十几道工序,将一双眼勾勒得细长妩媚,但那双眼仍旧是澄澈的,带着尚且年幼、不知世事疾苦的纯真,再配合着唇红齿白、细腻皮肤,好一个天生丽质的清朝小姑娘!
要是当初皇帝看到的是李从一,也许选秀就真的成功了。
旗头,是红色蔷薇簇团装饰的,间饰有珍珠、翡翠、宝石等;旗装,是缠枝莲纹路,边缘绣着金线;指甲上还带着图案精致的景泰蓝指甲套,整个又优雅又矜贵。
这些一看就不便宜的道具是曹春兰从她的话剧社给借来的,只能用一天,用完就得还。
不便宜的道具在李从一身上得到了更为具体的展现,他本来就尊贵,即使前世沦为质子,但他依旧是皇子,见过高高在上的皇帝,见过举世无双的太子,见过雍容尔雅的公主,更见过一个朝代的鼎盛。他微抬眉眼,笑视前方,含蓄内敛,但他身上的韵味是收敛不住的。
剧本里只活在老太太口中的往昔尊贵就以这些服饰为躯壳,以李从一为灵魂,鲜活地走到了众人面前,带着摄人心魄的美和感动,难怪成了老太太一生放不下的执念。
“不得了啊!”邰行喃喃地说。
“是啊。”方有行点头。
“如果不是穿着拖鞋就好了”曹春兰一指李从一的双脚。
李从一立马缩了下脚:“说好可以不穿鞋的,再说了,这鞋太小,我实在塞不进去。”
众人也怕把李从一逼急了,撂摊子不干,只能努力地忽视脚下那一双不合时宜的拖鞋。
照片只取上半身,李从一坐在楠木椅子上,双手交叠置于椅把,微微斜身目视镜头,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这一刹那,他仿佛带着大家回到了那个封建帝制即将崩塌的末路时期。
闪光灯一闪,将这幅画面定格下来。后期的黑白照片以及刻意做旧效果,会把这一幕的美朦胧,但更有时代的韵味,悠远绵长。
就连本身有点抗拒的李从一看了,都赞不绝口。
一旦接受女装设定,也没那么排斥了,甚至还觉得可以靠美貌打遍天下无敌手。
这种自信膨胀的终极表现,就是在后期宣传时,李从一臭不要脸地拿一人分饰两角作为卖点。
在付出充分而收获充足的剧组里,日子过得飞快。
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
该拍的戏也到了最后一幕。
最后一幕同样具有深意,李从一和邰行饰演的两个大小骗子,最终都被绳之於法,在一个监狱里相见,殊途同归,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
清醒的老太太,和邰行饰演的骗子母亲都来探监。末了,两位不相识的老人,成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互搀扶着离开监狱。
远景,两人蹒跚的背影在大雨初歇的天空下缓缓而远去,她们的声音飘散到空中。
老人问老太太:“你孙子犯的什么罪啊?”
老太太说:“经济诈骗罪。”
老人说:“好巧啊,我儿子也是。”
老太太问:“你儿子判了几年?”
老人说:“三年。”
老太太说:“我孙子判了二十年。”
老人说:“你孙子厉害啊……”
声音越飘越散,直到再也听不见。镜头始终固定在这一景别,两位老人成了天际渺小的影子,占了半幅画面的是被暴雨击打过的、狼狈的土地,有枝叶稀疏的树木水淋淋地站立着。土地之上,是天空,是浓重的乌云,隐约有金光挣扎着想出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