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第1页)

说起来,虽然说任傲天有原著作者给他开的的金手指,靠着主角光环走得十分顺,但是说实话比起贺桢的飞升路还是差了点儿。

毕竟人家贺桢是完全靠着自己的实力,甚至还克服了很多不利因素才成功的。

等于就是,任某人靠着作弊器都赶不上贺桢,那他真正的实力也不知道差人家几条街了。

什么叫做天上地下,大概这就是了。

皇帝无能,让有能力的人寒心,让没能力的人狂欢,原本就是会渐渐失去人心。

更何况,这背后还有另外的真相,就更是让天下人都看不下去了。

所以说,如果采取合适的方式,贺桢完全可以实现和平登基。

只是,有个任傲天,他就只能跟这种好运气失之交臂了。

就算如此,也没有人能够否认贺桢那些年如同一颗璀璨的星辰照亮了整个大益朝。

虽然只是如流星一般短暂,但是等到大家在任傲天登基之后重新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的时候,才会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反贼,在初入官场,仕途刚刚起步的那几年,为他们做了多少实事儿。

可惜那个时候,再悔悟也已经晚了。

文人们不过想要作诗感怀一下,还尽量客观地说了贺桢的功过,就直接被暴怒的任傲天株连了九族。

文字狱什么的,也必须得玩儿起来。

毕竟无能狂怒什么的,原本就是恶毒废物的专利。

任傲天就充分把这一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要不是后来他把目光投向了海外仙岛,热衷收集各种妹子开后宫,整个江山就非得被他断送不可。

都啥年代了,还玩儿那种愚民政策,也不怕人笑话——很遗憾,原著作者并没有什么写权谋、仁政等方面的能力,除了杀一堆人体现了一把任傲天作为君主的威严之后,就不知道写啥能够表现出他作为一个皇帝的牛逼了。

那就只能抛开执政说女人了。

那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恶心得让白玥根本懒得去回忆。

好在现在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事已至此,好像到了不得不做决断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白玥叹了口气,抬头迎着贺桢的目光,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既然这么着,贺兄你想不想干一票大的?”

作者有话说:

默默更新,然后滚走。

困惑

◎难道就不怕她去告密吗?◎

白玥这么说,等于是直接表明了要站在贺桢这边儿了。

不能不说,算是一个大胆的决定了。

毕竟,这相当于是背叛了她的亲舅舅,公然支持贺桢造反。

但她这并不是一时冲动,也并不是什么恋爱脑发作——开玩笑,她不是原著女主,根本没有可能恋爱脑不说,就算是原著女主,恋爱脑发作的对象也只限任傲天一个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