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89章 穷途末路与强者的差距(第2页)

砰!

锋利的雷枪甚至没有破开巨掌分毫,便被巨力弹回。

眼看巨掌越来越近,再不阻止,他必死无疑。

见状,司途深吸口气,收起雷枪,将最后的聚灵丹吞下。

运转灵气,身体表面亮起淡淡金芒。

一柄双尖金枪出现在手中。

司途眼神凌厉,踏空而去,调动全部灵气聚于金枪之上,殊死一搏。

“杀!”

金芒绽放,金枪刺在巨掌之上,竟然深入一寸。

司途眼神爆精芒,加大力度,必须破开巨掌威胁。

平京就这么静静看着他疯狂,目光逐渐深邃。

“陨雷煌主的本命灵器,幽炎煌主的本命之火,噬灵毒体独有战技,不败之王的冠王枪你还真是给我惊喜啊。”

平京没想到这小小蝼蚁居然拥有这么多秘密,真是天助我也。

等他得到这些秘密,天地之大,任其遨游。

“给我破!”

司途双目血红,身体崩裂,血液迸射而出,灵气不要命的注入冠王枪内,只为破开平京随意的一掌。

“破!”

冠王枪无愧冠王之名,在最后的危机关头,助他破开巨掌,杀出一条生路

“有点意思。”

体内灵气所剩无几,身体状态极差,司途大口喘息。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差距太大了。

看着平京云淡风轻的模样,司途从其眼中看到了贪婪与浓郁杀意。

对方若再来一掌,他大概率要真的殒命于此了。

啪啪啪!

平京鼓起掌来,还赞叹道:“真是勇气可嘉,精彩的表演。”

“真是为我送来一份大礼,看在这个份上,我会给你留个全尸。”

司途猛然一惊,转身就逃,平京知道了他深藏的秘密,动了贪念,准备杀人取宝。

“被我盯上了,想往哪儿走?”

平京不屑嘲讽道,一步踏出,瞬间来到司途身后,探出一手,朝着他抓去。

危急关头,司途转身,双目血红,嘴角溢血,手印已经完成最后一个印诀。

“滚!”

青光大放,猛的挥出一拳。

咔嚓!

平京左侧虚空突然炸开一条千丈裂缝,随后,一条通体青色,布满复杂符文的拳头出现,瞬间落在平京身上。

咚!

平京化作一道黑影飞了出去,被打飞出去。

司途调整气息,继续逃亡。

几乎在他召唤青色巨拳的刹那,远在数十万里外的一座小城内。

一个破烂书生举着酒葫芦,摇摇晃晃走着,一副酩酊大醉的模样。

周围人都认识他,远远避开,露出嫌弃模样。

突然,酒鬼书生顿住了,酒葫芦掉在地上,目光呆滞。

在周围人不明所以时,他看向司途所在方向,目光由浑浊变的清明起来,又逐渐深邃。

“这股气息”

嗖!

酒鬼书生的身影瞬间消失,就连宝贝的酒葫芦都顾不得了,他急需去证实这个熟悉的气息是怎么回事。

喜欢异途诡道请大家收藏:dududu异途诡道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