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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人和房子都变成小小一点——它是温热的,我紧张地抓着它的毛,还能感受到它的呼吸和每一次翅膀的扇动。”还有它的眼睛,结束的时候,它微微俯身将我们放下来,然后它低头看着我。它的眼睛是那么明亮的桔黄色,华贵,沉静,清晰地映着我这个人类中的小不点。而小小的我一时无言,只知道呆呆地盯着它,直到卡尔森将我提溜走。“飞过大海边缘的时候,卡尔森还假装要把我扔到海里去——当然啦这部分不重要。”看他们四个露出“这样的父亲?”的表情,我赶紧解释一句。但很明显他们并没有信服。估计在他们心里,我一直是被卡尔森欺压的可怜女儿。……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没有理解错。“它们本来就已经是我的玩伴和朋友了,从那以后,我对它们的感情更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切于我而言不再是稀松平常的。”事实上,我并没有什么神奇动物都爱我的天分——我为这个羡慕了纽特很久。直到老人知道我因为什么羡慕他以后,久久失笑。“不,维拉,我并没有这种天分。”他怀里的嗅嗅是他年轻时养的那只的孙辈,也很老了,但依然锲而不舍地将他们家的银勺塞到肚子里去。旁边的猫狸子很生气,一直对嗅嗅龇牙咧嘴的。“可是它们都很喜欢你。”我感到疑惑。“那是因为我真心对待它们——我相信我们是一样的,人类并不比神奇动物高贵,我相信神奇动物和人类没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我爱它们犹胜于爱人类。”“我用了一辈子去了解它们,接触它们,保护它们……如果我将同样的心血用在人类身上,或许你也会觉得人人都爱我。”“但我没有。”他的眼睛是灰灰的蓝绿色,温和而睿智,里面是无尽平和。“你只是还缺少一点时间——和爱,维拉。”他望着我,带着一些狡黠笑意,“你会做到的。”“要我说,你的天分比卡尔森高多了。”他又很小声地补了一句。我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纽特说我会做到的。而我也这样坚信着。“爷爷都没有这么和我说过。”后来罗尔夫为此吃了不大不小的醋,他是纽特的孙子,比我小两岁。“因为大家都知道你只是喜欢借着神奇动物名义往外面跑着玩。”我毫不留情戳破他。罗尔夫愤怒地将盘子里蒂娜做的最后一个松饼吃掉了。赫奇帕奇可以不拿学院杯(我们为什么不拿,难道是因为我们不想吗?),但是不能不知道厨房在哪里!第一次去厨房是唐克斯带我去的。宵禁之后,唐克斯表示夜深了,到了腹中空空的时候:“有没有人饿了!”我唰地举起了手,唐克斯很满意地将我从沙发上拉起来:“走吧,我们去厨房吃东西。““一份奶油松饼。”五年级的级长德洛丽丝毫不客气地点餐。“没问题!”唐克斯酷酷地做了个保证的手势。“可是已经宵禁了。”塞德里克从他写了满满一页纸的作业里抬起头来,表示担忧。唐克斯头发两秒之内变成紫色,她发出一声怪叫,去揉他的脸:“乖乖迪戈里——没有霍格沃茨人能够不经历夜游!”塞德里克艰难地从她魔爪挣脱出来。唐克斯熟门熟路地带我走到厨房门口,远远的我听见一声猫叫,立时寒毛都竖了起来:“是洛丽丝夫人!”“别担心!”唐克斯嘿嘿一笑,她身边挂着一副画着一碗水果的画作,只见她转过身,轻轻挠一挠画里的一只梨子——梨子竟然吃吃发笑起来,然后变成一只绿色的门把手。我整个人痴呆:“哇哦!”唐克斯对我的惊叹很受用:“快来维拉。”我预想中的厨房会是个塞满了家养小精灵、厨具和食物而显得拥挤的地方,然而并不是这样。厨房是一个天花板很高的大房间,面积和上面的霍格沃茨礼堂一样大,周围的石墙边堆着许多闪闪发光的铜锅和铜盆,房间另一头有个砖砌的大壁炉。屋内还摆有四张大桌子,摆放的位置跟上面礼堂里四个学院的桌子一模一样。在很多家养小精灵忙碌的、叽叽喳喳的脑袋中,我看到了一个金棕色卷发的脑袋。唐克斯正在向家养小精灵索要食物,而我慢慢走到那个金棕色脑袋旁边——他已经要将头低到比他脑袋还要大的碗里去了。“嘿,我知道你。”我坐到他一旁的桌子上,“你是那个拉文克劳聪明的小巫师!”男孩小小的,站起来估计还没有我高。他闻言抬起头来,我看见他有一双美丽的湖绿色眼睛。他嚅动了一下嘴唇,捏紧了手里的勺子,还是没说话。见状,我向他伸出了右手:“你可能不知道我,我是诺维拉劳伦斯,赫奇帕奇,我和唐克斯也是来吃夜宵的。”我眨了眨一只眼睛,“所以你不用担心我说出去。”他又用那双略显忧郁的大眼睛瞥了我一眼,慢慢握住我的手:“我知道你。”哈哈,看来我还是有点人缘在身上的嘛。停了一会儿,他又开口:“亚伦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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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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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