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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钢笔递给她。
她接过笔,手指微微发抖,在纸张的边角处歪歪扭扭地照着描了一遍,她小心翼翼只敢用最细的笔尖触上纸张,又怕少爷嫌她写的慢,忍不住两只手去抓笔,一只笔在她手里像有千斤重,笔画生涩得像是在画符。
他皱眉看着,心想这丫头怕是没什么天分。
她见他皱眉,立刻慌了,手指攥紧了衣角,像是随时准备跪下认错。袖口露出一截细瘦的手腕,上面还留着几道浅浅的红痕,不知是何时磕碰的。
"没关系。"他淡淡道,"多练练就好了。"
她老老实实点头,却又像是鼓足了勇气,悄悄从桌上抽走那张纸——上面有他写的"秋棠",也有她歪歪扭扭的模仿。她小心折好,揣进怀里,像是藏了什么珍宝。
然后,她再不敢看他一眼,飞快地缩回角落里去了。
霍锡辙望着她消失的方向,忽然觉得,驯养一只小动物,大概就是这样。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悄悄叼来一根树枝放在你脚边,也不知道她会在哪个角落里,用怎样虔诚的姿态,将你随手施舍的一点温情妥帖收藏。
;自那夜之后,小姑娘很规矩。
她像一抹影子,无声无息地融进霍锡辙的生活里。白日里,她总是安静地待在某个角落,仿佛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生怕惊扰了他。可只要他稍稍一动念头,甚至不需要开口,她就已经出现在他眼前。
霍锡辙渐渐发现,这个叫秋棠的小丫头总能在不声不响间,把他生活里每一处细微的褶皱都熨平。清晨醒来时,他的外袍总是挂在衣架上最顺手的位置;案头的钢笔不知何时已被灌满墨水;连他习惯放在枕边的怀表,也会在夜深人静时被悄悄擦拭得锃亮。
他想喝茶,视线刚往桌上一扫,她便从不知哪个角落里钻出来,提着茶壶,小心翼翼地斟满,又悄无声息地退开。茶水的温度总是恰到好处,不烫不凉,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既不会太近惹人烦,也不会太远耽误事。
他想换衣服,她才刚听见他指尖在衣扣上轻轻一叩,就已经捧着熨烫妥帖的衣衫站在他身后,低着头,连目光都不敢往上抬。衣领内侧不知何时被缝进一小块柔软的绸布,刚好能护住他被衣料磨红的脖颈。
夜里,他准备歇息,她才从门外进来,手里捧着一碗热牛乳,怯怯地递到他手边。他若喝了,她便替他放下幔帐,轻手轻脚地退出去;他若不喝,她也不多问,只是默默把碗端走,连脚步声都听不见。第二天,那碗牛乳就会换成他更喜欢的清茶。
隔日,他想写信,目光刚落在纸笔上,她便已经走过来,替他铺好纸,研好墨,甚至把本就平整的纸张又细细抚平一遍,才退到一旁。他悬着笔,迟迟未落,余光瞥见她站在角落里,双手交叠在身前,像是随时准备着,又像是生怕自己碍眼。
他忽然回头看她。
小姑娘立刻上前两步,却不敢靠得太近,只垂着眼等他吩咐。她的衣袖上沾着几点墨渍,想来是方才研墨时不小心蹭上的。
"认字吗?"他问。
她涨红了脸,羞怯地摇头,声音细若蚊蝇:"少爷需要,我可以学。"
他看着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忽然起了点心思,招手让她过来。她迟疑了一瞬,才挪到他身边,却仍旧不敢挨得太近,像是怕自己身上的卑微会沾到他身上。
他提笔,在纸上写下两个字——秋棠。
"你的名字。"他说。
她盯着那两个字,眼睛微微睁大,像是第一次真正认识自己。
他把钢笔递给她。
她接过笔,手指微微发抖,在纸张的边角处歪歪扭扭地照着描了一遍,她小心翼翼只敢用最细的笔尖触上纸张,又怕少爷嫌她写的慢,忍不住两只手去抓笔,一只笔在她手里像有千斤重,笔画生涩得像是在画符。
他皱眉看着,心想这丫头怕是没什么天分。
她见他皱眉,立刻慌了,手指攥紧了衣角,像是随时准备跪下认错。袖口露出一截细瘦的手腕,上面还留着几道浅浅的红痕,不知是何时磕碰的。
"没关系。"他淡淡道,"多练练就好了。"
她老老实实点头,却又像是鼓足了勇气,悄悄从桌上抽走那张纸——上面有他写的"秋棠",也有她歪歪扭扭的模仿。她小心折好,揣进怀里,像是藏了什么珍宝。
然后,她再不敢看他一眼,飞快地缩回角落里去了。
霍锡辙望着她消失的方向,忽然觉得,驯养一只小动物,大概就是这样。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悄悄叼来一根树枝放在你脚边,也不知道她会在哪个角落里,用怎样虔诚的姿态,将你随手施舍的一点温情妥帖收藏。
;自那夜之后,小姑娘很规矩。
她像一抹影子,无声无息地融进霍锡辙的生活里。白日里,她总是安静地待在某个角落,仿佛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生怕惊扰了他。可只要他稍稍一动念头,甚至不需要开口,她就已经出现在他眼前。
霍锡辙渐渐发现,这个叫秋棠的小丫头总能在不声不响间,把他生活里每一处细微的褶皱都熨平。清晨醒来时,他的外袍总是挂在衣架上最顺手的位置;案头的钢笔不知何时已被灌满墨水;连他习惯放在枕边的怀表,也会在夜深人静时被悄悄擦拭得锃亮。
他想喝茶,视线刚往桌上一扫,她便从不知哪个角落里钻出来,提着茶壶,小心翼翼地斟满,又悄无声息地退开。茶水的温度总是恰到好处,不烫不凉,就像她这个人一样,既不会太近惹人烦,也不会太远耽误事。
他想换衣服,她才刚听见他指尖在衣扣上轻轻一叩,就已经捧着熨烫妥帖的衣衫站在他身后,低着头,连目光都不敢往上抬。衣领内侧不知何时被缝进一小块柔软的绸布,刚好能护住他被衣料磨红的脖颈。
夜里,他准备歇息,她才从门外进来,手里捧着一碗热牛乳,怯怯地递到他手边。他若喝了,她便替他放下幔帐,轻手轻脚地退出去;他若不喝,她也不多问,只是默默把碗端走,连脚步声都听不见。第二天,那碗牛乳就会换成他更喜欢的清茶。
隔日,他想写信,目光刚落在纸笔上,她便已经走过来,替他铺好纸,研好墨,甚至把本就平整的纸张又细细抚平一遍,才退到一旁。他悬着笔,迟迟未落,余光瞥见她站在角落里,双手交叠在身前,像是随时准备着,又像是生怕自己碍眼。
他忽然回头看她。
小姑娘立刻上前两步,却不敢靠得太近,只垂着眼等他吩咐。她的衣袖上沾着几点墨渍,想来是方才研墨时不小心蹭上的。
"认字吗?"他问。
她涨红了脸,羞怯地摇头,声音细若蚊蝇:"少爷需要,我可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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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姜宝珠穿成一本年代文的前期小炮灰,原着女主是她堂姐,下乡当知青後姐妹俩同时喜欢上男主,最後男女主情投意合,炮灰出局,一时想不开,跳河自尽,妥妥的工具人。姜宝珠震惊!带三娃寡夫竟这样吃香?!竞争当後妈竟那样激烈?!丧尽天良哇!上辈子社畜猝死的姜宝珠只想当一条咸鱼,男主?後妈?炮灰?全边儿去,滚滚滚,还不如吃瓜。七十年代物资贫乏,即使有姜家时常寄钱寄包裹,姜宝珠的小日子也过得苦兮兮,遂决定抱条大腿过好日子,在生産大队挑来拣去,终于盯上宋会计家的小儿子宋明鸿,虽然宋明鸿天天混日子,不干正事,是社员眼中的混子,但他是宋家的宝贝小儿子,人长得唇红齿白,十分帅气,对颜控的眼睛特别友好,加上宋家时不时飘出肉香味馋人,宋家,能处!在原着中,原主跳河,还顺带把跳河救她的宋明鸿一波带走,缘分!婚後身为生産队妇女主任的婆婆身边天天有瓜吃,姜宝珠像瓜田里的猹,哪里有瓜,哪里有她,快乐!宋明鸿媳妇,带我!洞房花烛夜,姜宝珠发现自己有了金手指打工人有福报!这辈子寻宝鼠成精,哪里有宝贝,哪里就有她姜寻宝鼠。姜宝珠翻床底你的私房钱,我的。宋明鸿靠着金手指,姜宝珠为自己的小金库攒下人参丶黄金丶古董字画躺着走上人生巅峰。20231207留推荐下本预收九零保姆二婚高嫁了,感兴趣的宝点点收藏林安然穿到一本九零年代文里,不是女主不是女配更不是反派,而是连姓名都没有的男女主贵人家的保姆,全文只有一句话请稍等,先生正在接电话。林安然後来,和某人在一起後,男女主登门,林安然说的是请稍等,我先生正在接电话。周鹤远从小就是天之骄子,出身大院,样貌出衆,年少天才,带着一群兄弟创业成功,二十出头便身家上亿,无数人盯着他这块香饽饽,但没等他们出手,周鹤远竟然结婚了!而他的妻子是因不孕不育被离婚的学历只有初中的村姑保姆!衆人惊掉下巴,笃定两人很快会离婚。被盯着离婚的林安然借着穿越赠送的金手指养花卖高价兰花,做美容养颜护肤品,吸引大批死忠客户,开起美容院,摇身一变成为富婆,男人?先放置一边让他自己玩,等她赚完钱再说。周鹤远推荐预收文在九零娱乐圈发家致富,感兴趣的宝点点收藏金立秋胎穿成金家小女儿十六年後才觉醒前世记忆,她穿的是一本年代娱乐圈文。她二姐是天赋型演员,一部电影让她出道即红,然而二姐只是女主角传奇影後人生中的小小过客金家父母突遭意外双双离世,大姐嫁家暴男被家暴致死,二姐遭遇男友背叛,被同行陷害打击报复,最後抑郁自杀,一个天才演员就此被埋在旧日灰暗中。而她,金家小妹在小说里并没有出现过,但重要的是小说剧情已经开始,父母仍健康平安,大姐第一次被家暴,二姐被导演选中邀请出演电影角色!金立秋很好,首先去暴打一顿家暴男!多年後,金家三姐妹上知名人物访谈节目,被主持人问到现在大家都说你们三姐妹撑起娱乐圈半边天,你们认可这一说法吗?金立秋微微一笑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作者兼编剧。温柔实则片场暴君大姐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导演。天赋型演员戏精二姐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演员。主持人及台下观衆快不认识普普通通这四个字了!内容标签甜文穿书爽文年代文轻松姜宝珠宋明鸿宋家人姜家人一句话简介吃瓜看戏咸鱼日常立意专注自我,当自己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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