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原来这嘎嘎夜市这么热闹,是因为幕后有创意团队在规划运营,而且主创和管理人员都很年轻。
有想法,爱整活。
可又没钱没资源,就只能整些小成本的制作凑合乱入,所以很多东西看上去都土潮土潮的,质量还都不太行。
窦逍从枪打气球的摊主大哥那了解到,这夜市今年是头一年开,于5月5号立夏那天才正式启动。
摊主还说他们目前所在这地界儿,离市中心实在不算近,老奉天人普遍认为这边妥妥就一大农村,以前都没啥人来,是因为去年秋天、不远处的新高铁站开始投入使用了,大交通带来人气,才连带着盘活了周边的地产和旅游经济。
当然,这些信息都是窦逍通过摊主朴实的语言捞干的整理出来的,摊主说话可没这么简洁干脆。
只见摊主端着把玩具枪,语气一本正经地开玩笑:“就这么说吧,被种族歧视霸凌、一进厕所就挨揍的鸟都不能上这旮沓拉屎来,还他妈没等飞到呢,就得憋死在半道儿上。”
“哈哈哈~!”司恋笑死,“大哥,我咋觉得你们宁省人普遍比我们龙江人幽默?,说话特好玩儿。”
“唷!都说冰城美女全国第一,今儿我可算是见着个活嘀!”大哥一听说面前的小美女是龙江小老乡,摇头尾巴晃的,倍儿高兴:“至于幽默这方面嘛,那该说不说,你们是长子,得稳重、有深沉,俺们在你们面前就是个小老弟儿,大孙子老儿子,老祖宗的命根子,从小就好扯犊子,这都有数嘀,尤其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了,没啥大负担就臭特么嘚瑟呗~”(hào)
扯够了犊子,老板开始圈拢窦逍玩几局,着手骗……啊不是,是赚银子:“咋样小老弟儿,就你这出街造型一看就家里有矿,这年头光有财力不行,还得整点儿才艺,既然都走到大哥这了,不得在小妹儿面前露一手奥?”
窦逍轻笑点头:“嗯,行,整上。”
与别家平铺排列不同,这老板摊位上的气球是呈圆盘型贴在背板上的,里外三圈大小基本均匀,但汇集至圆心的那个球特小,还有点抽巴,很难打中。
据老板说,他这一组是七七49个气球,每局10块,给配50发小子弹,一整盒倒进弹匣里。
若能一局全中,就能换特等奖,是台平板电脑;否则,命中10个气球可选纪念奖,20个稍微好点儿,以此类推。
司恋心水的葫芦娃娃算大奖,一局要打中40个气球才能换。
这老板扯了一溜十三遭儿犊子,摆出一副跟窦逍相见恨晚的架势,可一涉及到经营手段,这家伙真是毫不手软。
窦逍拿到老板‘精心’为他挑选的装备后试了试枪,只‘砰’的一下,他就确认这枪改过,照门、准星,和目标气球,三点根本连不成一线。
若是专业军人,或许能当场神不知鬼不觉就给调正,可窦逍没那个技术,只能将错就错,歪打,好在也能正着不少。
枪有问题是游乐场这类项目的通病,这老板心眼子可不止这点儿,子弹他也做了手脚。
窦逍打到第一局的后半程就发现了,正当他歪打正着-连续命中,总共击破了三十几个气球、胜利在望时,紧接着射出的、剩的几发子弹疑似不是空心就是有缺口,打出去都到不了背板那么远,直接就跟那被霸凌的鸟似的,阵亡在半道儿上了。
原来老板是把问题子弹埋在装子弹那小纸杯的最底层了,就跟他那心眼子似的,概不外露,这样倒进弹仓的时候问题子弹就会浮在最上头,打到最后轮到它们,基本就算是弹尽粮绝了。
连续三轮,窦逍打着打着就全剩下臭子儿,明知挨坑,还乐此不疲。
他身形修长,持枪的站姿高级且帅气,单靠背影,就引来无数围观少女,为扯犊子老板这摊位,增添了不少人气。
可他一直挨这儿跟这破枪死磕,并不是为了耍帅招蜂引蝶。
是因为司恋从他打出那失败的第一枪起,就一直在给他加油打气。
还时不时唱个加油歌,说什么,要给他助助兴。
-“加油加油加油……好男儿加油加油,h.E.R.o向前走……”
-“Alohahejahe呀,嘿呀噜啊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