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破屋里腐臭味即使是隔着简易的口罩,也实在阻挡不住。
谢珉盯着孩子身上紫黑的痘疹,感觉实在是棘手。
从前在现代时,祖父给她看过的那些《瘟疫论》《千金方》里的记载在脑海中飞掠过,可此刻城中的药材断绝,简直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大夫,求求您……”妇人的哭嚎将她拉回现实。
那母亲跪坐在地,丝凌乱地黏在消瘦见骨的脸颊上,茅草堆上的孩子皱巴着小脸,口中时不时还呢喃着两句呓语,小小的身子在茅草堆里蜷成虾米。
正在急躁的时候,谢珉突然想起之前偶然瞥过一眼的葛洪《肘后备急方》。
“大姐你先别急,我想想办法。”
说完,谢珉闭上眼,皱着眉头仔细在回忆里找寻那道方子的线索。
她隐约记得书里的批注。
“天行斑疮,头面及身,须臾周匝,状如火烧疮,皆戴白浆,随决随生……以苦酒渍升麻,绞取汁,遍身拭之。”
升麻!
她恰好药箱里就带着这味药!
谢珉立刻惊喜的睁开了眼,打开药箱就翻找了起来。
最适宜升麻这种药材生长的地方,正好就是这北境。
所以城里升麻的数量十分多,那些商队也并没有刻意去阻止这种不值钱的药流通。
胡烈早上买的那一包,正好就派上了用场。
她拍了拍妇人颤抖的肩膀:“大姐,你去打碗醋来!”
听她这么说,妇人显然是知道了谢珉有了救人的法子。
脸上也立刻露出喜色,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
谢珉则顺势拿出药箱里的半块蜂蜡。
她咬开蜂蜡,凑近铜盆,借着炭火的温度将其熔成黏稠的液体。
然后又从药包里取出半根升麻。因为药箱里既没有带石臼,也没有带杵,她本想再寻办法,旁边的胡烈看出了她的意图。
“交给我吧!”
说完,他大掌一捏,便借着内力将那根晒干的升麻拈成了碎屑。
谢珉被他这深厚的内功吓了一跳,同时也有些艳羡。
这技能实在是太实用了。
收回了思绪,妇人也端着一满碗醋回到了屋子里。
她将醋、蜂蜜还有升麻混合到一起,碗中那滩黏糊浓稠的液体看起来实在是不好看,也不太好闻。
“会很疼,忍着。”谢珉低声对昏睡的孩子道。
当混合着蜂蜜与升麻汁的药膏抹上第一处痘疹时,孩子突然出凄厉的尖叫。
那声音像把生锈的刀,生生剜着在场每个人的心脏。
妇人想扑过去抱住孩子,却被胡烈死死拦住:“别让她分心!”
“啊!娘亲……好疼!”
孩子在草堆里翻滚,痘疹被蹭破,流出腥臭的黄水。
谢珉咬着牙继续涂抹,额头的汗珠顺着脸颊落在衣服上。
当后来又调配的苦酒混合升麻的药汁淋上后背时,孩子的哭嚎已经嘶哑,四肢抽搐着,将茅草蹬得凌乱不堪。
妇人瘫坐在地,指甲深深抠进掌心,眼泪从两颊流下却又不敢去看女儿的惨状。
“还剩最后一处。”谢珉的声音也在抖。
她用银针挑破孩子耳后的大水疱,棉花蘸取疱液时,想起书中的记载。
于是她重新用水和疱液混合,转身将沾满了混合液的棉花递给妇人:“塞到鼻腔里,能防传染。”
“这、这是什么……”
谢珉刚才的动作都是背着妇人进行的,所以妇人根本不知道她到底做了什么,虽然一开始有些警觉,但还是接过了棉球。
“这是沾了药的棉花。”谢珉按住她的手,将棉花塞进她鼻孔,“当年有人用这法子,救过整个村落。”
她没有多做解释。
这是她所在的那个世界所记载过的古人预防天花的一种办法,叫做人痘接种术。
这是其中的一种水苗法,可以说是目前能够做到的最好的预防之策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