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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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大学时,我开始写小说。在九八年,国内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大学生自己配电脑的也很少。当时我们宿舍有两个人在玩红警,起先他们跑到学校机房上网玩,但机房按流量计费有点吓人,他们便干脆合计自己买一台机子,问我愿不愿意凑份子,我手头刚好有些闲钱,暂也没有其他预算,三人合买了一台586,在宿舍拉电话线上网。这台586出世之后,我们宿舍成了各路豪侠的聚集之地,打红警,包括后来打星际,全是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十多个智囊团挤在其后,指点江山,哄闹不绝。我不打游戏,也不爱聊天,轮到我用机子,不知道干什么,就在网上找书看。我们对门宿舍有一个哥么儿,在校报的情感专栏当编缉,因为校报影响力微弱、读者寥寥,他总是收不到投稿,专栏整不出内容,听说我爱在网上看小说,就请我顺便帮他找点校园文学,他拿去改个主角姓名,塞进专栏充数。网上的小说鱼龙混杂,我帮他找校园文学时,经常误入一些《春情蜜意》《美女大波》的纯黄色小说,这些小说在内容上奔放至极,但遣词和造句上都很有问题,看得我十分惋惜。十年前,我在娄家门口捡娄老先生写的书(见第2章,娄老先生把书当鞋垫),撕开叠纸飞机,娄老先生的书全是大出版社出版,纸张质地厚而腻,叠的飞机架子稳、耐力好,从我家阳台扔,能飞过巷子,飞进A大围墙,有几次还能飞进女生澡堂的窗口。我叠飞机前,把纸张举起来,对着亮处比划边线,有一次在其中一页上,我看到一副水墨插画,看过之后,终生难忘,那是一个赤裸少年,美丽不可方物,后来时间推移,我常常把刘默和这个少年混淆——娄老先生在画下写到:寥寥数笔,曲线毕露,着墨之处,尽得风流(从那时我就知道娄老先生脱不了是个老色鬼)。我以为,写一样露骨至极的东西,就如同那副画,只需露骨至极的将露骨至极写出来,除此之外,全是狗屁。在那些黄色小说里,我常看到娇躯、巨齤乳和雪丘,嘤咛、莺声和软倒,我觉得这些词在语义上太引申,形式上太抽象,拼凑起来的东西,差不多像一个腹部沾了粪便、乳齤房上抹着沥青,阴齤部还被泼上了鱼鳞的裸女,遮遮掩掩,肮脏难看,全然不得要领,看到后来,我便忍不住想自己操刀写一篇。

我写小说,从来没有碰上过好时机,写到全情投入时,常有人从隔壁跑来,哐哐敲门,大嚷说要借机子查个资料,害得我的小说没有一篇完结。大学毕业时,我们宿舍那台586已经破败不堪,丢给了宿舍一个留校读研的哥么儿。我们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概五年前,他忽然写了封email给我,问我是否还记得早先那台586,他说那机子的风扇烧了,硬盘也有很多坏道,他打算拆掉把配件扔去零卖。他说清理硬盘时,找到一个文件夹,里头有一些txt文档,标题五花八门,诸如《敌意和其它自卑的儿女》、《我在远方成了狗》;内容看手法,像是小说,但多半是第一人称叙述,加上完全无排版,有时一个段落几千字,密密麻麻存心要气死看的人,是日记也未可知。他问是不是我的东西,自己有没有存档,如果重要,他可以打包传给我。我回他说,多年未见,别来无恙,那些txt是我的东西,不过不用传来,年轻时无聊瞎写,没多大意思。

这封回信寥寥数字,字字谎言。我年轻时写那些小说,身心投入、废寝忘食,有几次我思路被中途打断,还跟隔壁的哥么儿干起架来(打断了他的鼻梁,闹到了辅导员那里),也正是如此,那些东西,我才不敢再看。关于没有要回小说,后来我后悔过,但我一直以为小说已经销毁,后悔也没有鸟用。今年年初,我却在另一个大学同学那里再次得见它们,不禁惊讶万分。原来当初那封的email,我们宿舍那位哥么儿同时发给了班里的所有男生(他们都借用过这台586),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表示那文件夹是他们的,务必打包传来看看。

大学那几年,我忘不了刘默,我一直知道这一点,看过自己当时的小说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点。那篇《敌意和其他自卑的儿女》里,我写了一个名叫夏静的男生,但他其实就是刘默,无论外貌还是性格,事隔多年,我一眼看到“夏静踏上公交车,每次都想把自己裹在一层全黑的尼龙布里。当他的手握住吊环,手皎洁无暇,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像是满月上的山脉,所有人都会盯住这双手,再盯住他的脸。在公交车上,人们是那么赖皮不要脸,像一头头被烫死的猪,全以一种永不瞑目的姿势,死死的盯人,死死的压在互相身上。夏静把头低下去,这时他发现一个人站在她身后,那话儿抵在他的臀部上”——光这些,我就知道,他必然是刘默无疑。那个站在刘默身后的无耻之徒,也许是我,也许是娄征,我已经无从判断。倘使能有一点对那人的描写,比如若那人面露傻笑、见到刘默转身便扭身逃掉,必定是我无疑;如果他低着头直愣愣盯住刘默,被发现了还恬不知耻,直到刘默也羞红了脸,那就一定是娄征,可惜小说在这里就断掉了,不然退一步讲,文字里只要有点对他那话儿尺寸的暗示,我也是能分辨出来的。

如前所述,我的绝大多数大学男同学都可能读过这些小说,但不知道是谁写的,一个同学跟我讨论起这件事,认为作者很可能是何颖。他的判断依据是这些小说都涉及同性恋,全班只有何颖娘么唧唧,是个gay胚子,他还指着夏静说,这个肯定就是写的他自己,你说这些人怎么回事,自恋到这程度,他手有那么皎洁么?这让我无法回答。何颖是我们宿舍的第四个成员,睡在我上铺,他脑子相当聪明,学习并不刻苦,考试总能拿第一第二,除此之外,钢琴十级,还会唱昆曲。何颖和刘默一样,也有一副扭捏羞涩的姿态,但他貌如常人,没有刘默那么好看,也不像刘默那样总是低头顺目、不发一言。他在洗手间里洗衣服,只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指头全翘起来,嘴里还往往哼着《连环计》的段子,这情态,多数男生见了都如临深渊。其实我只用告诉那个同学,几乎全班男生都用过那台586,除了何颖,他的怀疑就会顿时失去阵地,但我没有说。那时节几乎没有人和何颖来往,我们宿舍另外两个人见了他也挤眉弄眼,这也的确就是刘默曾经受到的待遇,如果刘默还活着,也会在不同的地方继续承受,可能是这种联想,让我对何颖怀有好感,能和他笑嘻嘻的侃点大山。大三的时候,院里办中秋晚会,何颖和一个比我们低一级的女生一同唱了那出《连环计.小宴》,他唱吕布,女生唱貂蝉,当唱到吕布问“小姐,请问青春几何,曾许人否”,他忘情已久,禁不住把之后貂蝉的词也一并唱了,他唱到,“十八年华,未配佳偶”,腔调委婉,姿态矜持,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他从来都不是吕布,他一直是貂蝉。

出国后,我见过一次何颖,他在纽约读金融的研,冬假时跟几个留学生拼车去西部旅游,同行还有一个鬼佬。他们到了我的所在城市,约我出去喝酒,那鬼佬搂着他的肩膀,他介绍说,Jim,他男朋友。那一次何颖跟我聊过很多,说他父母都是昆曲演员,每到周末,就去省文联的剧院演《西厢记》,这戏他听过无数次,每一折都铭记于心,中学时学《西厢》选段,一看到“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他就激动难捺,忍不住要唱出声。何颖说,他姿态扭捏,被人说娘娘腔,这也本非他愿,但他听唱昆曲长大,昆曲的节奏已经渗入了他的生活系统,无论他做什么,心里都响着昆曲的拍子,那么慢、那么柔、那么美,使得他手上、脚上、口上,不由自主的完全轻盈起来。何颖的这些话,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我想到刘默,认为在他的身体里,也一定有一个有别于一般男人那样粗枝大叶的系统,这个系统类似昆曲,一定有极端优美和极端敏感的旋律,当刘默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动作都顺应那系统的节奏,因而举手投足间盈盈动人——所以我高中开学的第一天,推开教室的门,他正坐在靠窗的位置,蓝白相间的校服,正把教科书一本本码上课桌,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抬头望了我一眼,那一眼是他人生里最平淡无奇的一眼,他用它看春夏秋冬的草木、看街道上的车流、看红绿灯的变换,也看每一个朝他挤眉弄眼的人,但就这一眼,让我心跳如雷,此后好多年都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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