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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默死后第三年,我暑假回家,忽然像是发了疯,天天往他的墓地跑。时至正午,烈日如炬,我头上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往下压住鼻子,戴了一个多月,鼻子以上的脸还算白,鼻子以下(包括耳朵)的皮肤晒成了酱油红色,彻底成了阴阳脸,整个人看上去阴鸷歹毒,有反社会倾向。开学后我去我表哥家拿自行车,顺带捎他一袋老家的鸭油饼,我半岁的侄子一见我就嚎啕大哭,我嫂子也被我吓得不轻,说我像刚从牢里放出来,给了我几块面膜,还有一只红霉素软膏。在墓地里,我步伐轻捷,飞快的绕过第一排墓碑,跳上石阶,直接拐进第四排,在刘默的墓碑前停下来,倘使刘默经常出来散步,傍晚归坟时也能这样熟门熟路,但他走路不如我快,神色也不如我凝重,我每一次站在他的坟前,都心怀鬼胎。我的背包里装着一块黄油面包和一罐可乐,起初我以为在墓前吃喝对死者不敬,跑到山下墓园管理室门口蹲着吃。对面车棚拴了一条黝黑硕大的狗(不知道品种),这个时分它也正在吃午饭,一条血津津的猪腿骨,足足一尺长;一钵用花盆(可能下头眼儿堵上了)盛装的剩饭羹,颜色混沌,看起来和糠没有什么分别,是猪食。我和这狗一块儿进餐,他优雅万分,只动嘴,啃骨头和喝糠都像做针线活一样悄无声息;我则双手并用,黄油不时糊在衣服上,嘴里还发出嚼吧和口水滚动的声音。我粗鄙不堪,但却毫不知耻,管理室的保安正在烧开水,窗口上慢慢起了一层白色的水雾,像透过漫天冰雪,他们隔着水雾看我,讨论我。我那时充满一种表演欲,察觉到他们的目光,更加灵感四溢,故意吃得越发落魄起来。我希望他们猜测我是一个痛失爱侣的画家(为此后来我特意买了一个画板),同时丧失的还有生存意念、审美取向和羞耻之心;我希望他们下达对我特别观察的命令,轮流跟踪我,不时记录,推敲我的每一个动作背后的含义,分析我在墓地自杀的几率;我还希望他们用一种色情的语调讨论起我死去的爱人,猜测她一定纤腰白肤,让我在床上欲齤仙欲死,而当她死去,我抱着她的尸体三天三夜。这些臆想鼓舞我,我发明了很多动作,加以时日,我发现在竭斯底里上,十九岁时的我已经达到一生的极限,后来我再也做不出这些疯狂之举。有一次我仰面躺倒在刘默坟前的土地上,把面包整个塞在嘴里,双手压在臀部下,也就是说,我在扮演一个四肢被牢牢捆住,嘴里塞了布的被绑架者。我身体抽搐,光用吸和咬慢慢吃着面包,面包碎屑落在鼻翼上、眼睑下,有时还塞进鼻孔里,呼吸很不顺畅,我猛力的出气,鼻水也喷出来;那时节阳光刺眼,无数金色的光斑像白蚁一样咬着我的瞳孔,我有时觉得就要瞎了,干脆阖上眼皮。在山下,保安站在狗身边,正在边吃饭边望着我,我希望他能体会这些过程,直达深藏在这中间的隐喻:刘默的死亡对于我来说,就是坚硬的绳子和腐臭的抹布,它们将我五花大绑,将我塞得严严实实;我在悲痛里苟延残踹,慢慢挣脱掉绳子,一口一口吞下抹布,而一旦意识到自己竟没有在悲痛里死去、却无耻的吃掉这种悲痛、吸收它的能量生存下来,这就好比吃掉爱人的尸体生存下来,此时,第二种意义上的悲痛又形成了另一根更加坚硬的绳子和更加腐臭的抹布。我演绎这种无限循环的绑架,渐入佳境,有时灵魂从体内飘出,俯瞰下方的自己,被自己充满力量的表演震慑,激动的泪如泉涌。吞咬时,面包经常被我一口从中间咬断,外面一截沿着我的脸颊滚落到地上,我侧过身,再度用牙齿把它叼起来,假如头一天下过雨,面包就泥水淋漓,成了一块真正的抹布,后来我精力集中,警惕非常,一旦察觉面包有掉落之势,就像在绿茵场上接头球一样,用脸颊把它顶回嘴里。
那年暑假结束时,刘默墓前的羊齿和艾草已经被我磨没了一片,露出的裸土隐约是一个人形,我最后一次躺在上面,感到身体的曲线被微妙的包裹在草皮的边缘里,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位置,这是一口根据我体型制造的贴身棺材。那一天墓园的广播正在作响,说墓园新二区7排2号(号是瞎掰的,我忘了)有人合葬,请工作人员送一对儿五十公分的石狮子去。我躺在那里,听到小号奏响的哀乐,高潮部分有些走音,那曲调里有一种暧昧的温柔,后来又奏梁祝,一个女人的哭声夹杂在其中。我恍然间觉得那就是为我和刘默而准备的合葬,我闭上眼睛,感到自己的确就在一具棺材里,而刘默躺在我身边,在上坡时,棺木微微翘起,他的身体滑向我,头部撞在我的肩膀上。殡葬馆的人员为他画上了妆,手法浓重,是给中年妇女化的那种妆。他的脸被刷的雪白,一层腮红像玫瑰花蕊里的花粉,覆在我肩头,再过一个春天,那里就会长出一朵刺骨铮铮的花;他的下巴用钳子扳过,使得上下嘴唇强行合拢,唇被涂猩红色,边缘粗糙,扩散到嘴部附近的皮肤上,这样他的嘴显得大出一号,但仍然很美,后来他的下巴被撞,嘴又张开了,依然还是很美。我的脸上也被瞎抹了一层厚粉,嘴虽然没涂红,但因为眼睛闭不拢,用夹子夹一晚上也没用,而且睁开的程度不一样,左眼一条缝,右眼则几近怒目圆睁,显得表情狰狞。我知道我为何有这样一副尊容,我睁开眼睛,是在提防娄征,我即使和刘默在一具棺材里,也无法安下心来,我必须表情狰狞,如同亲临杀场,让所有见过我尸体的人(包括娄征)都心惊胆战,不敢靠近。我们的墓前不用石狮守护,我自己既是墓主,也是墓门口看守的恶狮。
哀乐和梁祝渐渐远去,刘默的墓前安静无风,一只白色的蝴蝶从碑后飞过,在我上方绕了一个圈,飞过一排的墓碑,飞到了坡地的当阳面,不见了。我悲从中来,弹立起来,掉头就走,后来再没有来过。那时我知道,我之所以要怒目圆睁,除了害怕娄征来从中作梗(把刘默从我身边抱走),更害怕刘默自己离开。我知道,假如我死后躯体内还保存着完整的意识和欲望(占有刘默),刘默也同样如此。当他躺在我身边,两人深深合葬在泥土之下,内里却不愿如此,他的身体渐渐形成一个指南针,脚尖永远指向娄征所在的方向。我张开的眼睛再怒火重重,也无济于事。这是最大的问题。只要刘默带着感官的身体留在这个世界里,先是僵硬的尸体,后是骨灰或者泥土,只要他的实体留下一点痕迹(哪怕蛛丝马迹),这实体里他生前的对娄征的情欲就永远留存下来,他生前等待娄征的姿态就永远不会改变,他渴望被娄征爱抚的意念就永远不会消失。一年春天,或者春夏相交之际,当一对新葬的夫妇合埋在我们身后,梁祝的乐曲在整个墓园萦绕,刘默变成了一只蝴蝶,正如我之前见过,纯白色,触须修长,飞舞之时态度风流。在我圆睁的右眼之上,它飞走了,这个墓地在他的身体之上,永远处在阴暗中,现在它离开了阴暗,渐渐飞到了光线密集的地方,灼热的温度像娄征的手捧在他的脸上。它心意已决,永远不会回来。
我写小说时,起初每每假定刘默还活着,但这种情况下,娄征永远横档在我和他之间,我笔力软弱,如何都无法规避。后来就忍不住又把他写死掉,有时死的极早,远先于他实际的卒年。但如前所述,我仍然无法将他和娄征分开,在文字的世界里,他的亡灵像风一样灵敏,吹过的地方全留下他对娄征的爱情,这使我痛苦不堪、几度折笔。过后,我想要发明一种文字描述方法,彻底的消解刘默,使他的实体连一点灰都不剩,连“刘默”这个词本身也变成虚无。我年轻时,想象力毫无节制的疯狂蔓延,除此之外,经验浅薄,文笔浮躁,下笔时胆识也不够。关于彻底消解刘默,我总是写不地道,无法写出那种精确的、可实践的、令自己信服的文字,加上写作环境也实在聒噪,所有小说全部成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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