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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不知道是吓的忘记收回了手,还是浑然不惧,手指依然放在那排骨上没有挪开。
林铮的刀却停在了她的手背上,只差一毫她便真的要断手了。
“你要真敢剁下去,我就敢赖你一辈子,你信不信?”此时她的话也带着股狠劲。跟林铮死死对视着,像要把他记在心里一样,她赌他舍不得辣手摧花。
半响,林铮敛下眼皮,视线无意间扫过女子的指着排骨的右手腕。恍惚间好像看到了一抹红。因为被长袖挡着并不见全貌。想要将她的手拎起来看看,又暗叹自己太过多心。也就没有再想这茬。
“把手拿开。”林铮还是没有真的剁下去。这女子就是个混不吝的,惯常会得寸进尺。他不欲过多纠缠。
倒是一旁围观的人,有想上来劝架的,却被自家婆娘拎着耳朵提溜走了。
那女子也见好就收,收回了手还冲林铮抛了个媚眼:“我就知道你舍不得。你要真剁了,以后咱俩办事得少多少乐趣。”
听到这样的话林铮也没再搭理。他已经学会了自动屏蔽,扯过那块排骨,一刀下去,不多不少,刚好一斤。利落的切小,然后包好了放在案板上:“二十钱。”
“二十钱?你怎么不去抢?”那女子瞪大眼睛说道,“猪肉七钱一斤,这排骨撑死了也就十五钱一斤。别以为我不知道市价,怎么到我这就成了二十钱一斤了?”
林铮只是淡定的拿着抹布擦手,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门散心:“买就拿走,不买就赶紧滚。”
那女子却突然笑了起来,不舍得剁她手,生气也不打她,却用占小便宜的方式,想让她退却。这个男人还真是可爱,于是她用宠溺的语气说道:“好啊,可真是会做生意,二十钱就二十钱,只要你高兴,别说二十钱了,二十两我都舍得。”
“你!”这人!林铮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刚要说点什么,对面的人扯过他的手将一锭银子放在他手上。还趁机揉了揉他的手,便转身扒开人群溜之大吉。
林铮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人。所以也没反应过来。整个人都有点懵,他这是被调戏了?
“你们是要买肉?”他面无表情的对着围观的人问道。人群一哄而散。他们哪是来买肉的啊,都是来看八卦的,估计这出戏能让他们津津乐道好段日子了。
林铮一点也不在乎,也懒得解释。只是又切了部分排骨包好。他可不想欠这女人的银子。
收拾妥当,林铮便拿了钓鱼竿等钓鱼用具,跟包好的排骨一起出了门。
将排骨递给隔壁家酒肆的店小二的时候,他看到那女子跟别的男人打情骂俏着。看吧,什么叫甘愿为他做良家妇人?真要娶了这女人回去,指不定头上就要顶着一片大草原了。
林铮暗想着,忽略过心中不知道哪来的一抹不快。特么的他咸吃萝卜淡操心啊,关他什么事?反正他一定不会娶她就是了。她爱祸害谁去就祸害谁去。
他要去钓鱼了,成天吃猪肉,这回看能不能改善伙食。说到钓鱼,他有点想念曾经一起钓过鱼的江夏,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好不好。那夏宛一看就是个厉害的,特定是被管的死死的。
曾经一起打仗的那些日子,是他永生都难忘的记忆。当时不觉得有多上心,一心只想着早点回京都。事后回味起来却越发的心酸感慨。在现代的时候他一直是孤身一个人,后来遇见鸢歌才好了很多。遇见了江夏,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不知不觉心里很充实。
虽然他有时候也会骂,这贼老天总是苛待他。可是他其实心存感激。当他被动的接受友谊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些东西慢慢的也成为了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或许是他神经反射弧度的时间太长了,此刻他才真正回味过来。他心急什么呢?只要他耐心等待,她终有一天会回到他的身边。他相信鸢歌对他的感情,不会安排没有结果的穿越。也相信自己的心,会始终如一。好好的享受生命寄予他的一切馈赠。这才是真正的财宝。
鸡汤灌过后,心情的确快慰了很多,他随意找了个大池塘便停了下来,准备钓鱼。
那酒肆老板娘本来也不过是与人逢场做戏。要不是因为对方是县令的嫡子,不好得罪,才多调笑了几句。实则心里早就不耐烦了。
又瞧见林铮进了店里,于是原本只是想说笑几句便撤的心态,有了转变。
“才几日不见,老板娘你这小脸怎么憔悴成这样?倒叫我好生心疼。”那县令的嫡子方新艾也是个模样不俗的,一副风流才子的外貌。也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好人家的姑娘。与这男人玩玩可以,他经验老道能将你伺候的无比周到,如沐春风。可是有着隔壁那屠夫做了对比。她表示,还是更喜欢逗弄隔壁那个闷骚的男人,超级有成就感。
高岭之花,谁不想去摘一摘?没错啊,要说多喜欢也未必。她最初想的就是逗弄一番,然后便越发兴起,越发的想得到。别的不说,单说那屠夫的身材简直一绝。
她很好奇,也很想看到他为她疯狂的样子。听说,越是外表冷厉的男人,就越是专一。她也有见过一些外表貌似高冷的,实则心里一副花花肠子。但是她能感到隔壁的屠夫与那些人都不一样。他是真正的对她不为所动。他表现的对她越是绝情,就越能激起她的征服欲。
于是她面上笑的越发美艳了。用余光瞧着林铮的反应。
“这还不是因为方公子您啊,您可是好几日都没来我这小店了。莫不是有了什么别的好去处?”她一边抛着媚眼,一边用扇子轻戳了一下方新艾的胸膛。惹得他一个激灵全身的骨头都仿佛酥了下来。
这老板娘可是极品,方新艾一直都想上手来着,可是她滑不溜秋的,今日眼见有了希望怎么可能会去放过。像他这种见惯了风月的人也最会见缝插针,拿捏住女人的心。只要是能让他钻了空子,得了她的身子,往后怎么摆布,还不是由他说了算?
“哪能啊,我倒是想常来,就怕鸢歌你不肯啊。我倒是听说了你跟那屠夫的传闻了,怎么着?我堂堂县令的嫡子,是哪里还不如那屠夫了?”正说着,方新艾一把搂过鸢歌的腰,顺手在她的臀上揉捏了一把。
“怎么会呢?您这样貌才华,咱这里有哪个能及得上的?那屠夫也就是个粗人。连您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鸢歌拿眼去看林铮的位置,见林铮不为所动的模样,心里有些许失落,难道他当真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又推拒着方新艾道,“别这样,这可是在外面呢。”
“那咱们去里间?”方新艾得寸进尺道。
鸢歌余光扫了扫,哪还见的到林铮的人影,于是直接扯开了方新艾的手臂。也没有了继续逢场作戏的心情:“还是别了,奴家今日身子不方便,下次吧。小二,方公子这里给他拿咱们店里最好的菜色伺候着!”
“好嘞!”
“你这是利用完了就过河拆桥啊?”见这架势,方新艾哪还不明白局势,这女人果然是为着那屠夫。不过他倒是更有兴趣了。他可不信,他当真会比不上一个卖猪肉的?这女人,他一定要弄到手了。他可不是个傻的,会被人白白利用。不讨点利息怎么行。
“怎么着?方公子是手头上紧了,不想付菜钱?”她理了理衣袖。被这男人碰过了的衣服,回头得烧了才行。
“老板娘这话说的,你看我方新艾什么时候缺过这点酒钱?”正说着,他拉过她的手,“倒是你手这么好看,这么素净反倒是不美。刚好我新得了对上好的翡翠镯子,给你配上咋样?”
“哎,我这人老珠黄,皮糙肉厚的,哪配得上什么翡翠镯子……”鸢歌正想婉拒,又转念想了想,她还得拿这人刺激一下那屠夫,可不能把这话给说死喽,“不过,我这当真没骗您,这几日的确身子不适……”
她一面说着一面娇羞的模样,看的方新艾心里痒痒的,也没有再那么强势。
他露出一副了然的样子一面试探的说道:“哦……那我不日再来贵府叨扰?”
鸢歌只是娇嗔的瞪了他一眼,也没回话,扯回自己的手臂便转身离开。
“真是个妙人……”方新艾搓了把手,摩挲着下巴,心里暗叹,怎么说也要弄到手才行。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下早已躁动的某处,只不过是摸了把手就能让他这么激动。要是真能共赴云雨一番会是怎么样的快活光景呢?这样的尤物,可别便宜了那不解风情的屠夫,他可要自己接手才好。
打定主意,他复又想起最近新得的一些助兴的药物。只希望这老板娘能识趣点最好。他当然希望一切都是你情我愿。不过,偶尔用点强倒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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