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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太短,沈方初没想起姓陈的老爷子,更没想起儿时那段娃娃亲,关于眼前的陈见闻,她更是陌生的没有一丁点印象。
几经犹豫,她措辞道:“在你们来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我有婚约一事,结婚不是儿戏,我想,我们都要好好斟酌。”
让她和一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结婚?
那还不如继续嫁给那个人渣,至少够了解,也下得去手,砍起来没罪恶感。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她起身欲离开。
沉默寡言的陈见闻跟着站起来,黑曜石般的眸子紧盯她,“能单独聊聊?”
沈方初犹豫片刻,点头。
孙中书识趣的出去,笑呵呵缓和气氛,“你们聊,坐久了腰疼,我出去转转,你们不着急,慢慢聊。”
结果,他一走,气氛更尬了。
僵持下,陈见闻摸了摸鼻子,“你应该不记得我了,我小时候挺胖的。”
沈方初扫了眼他刚毅的下颚线,五官立体,浑身上下没一似‘胖’的痕迹,也很难想象他胖的样子。
他轻吸一口气,没了昨天在国营饭店的桀骜和潇洒,绷紧的脸略带凶意。
“我二十三,身高一八二,是个厨子,工资三十八块五毛,不多,但养家够了”
大抵是觉得这话说的有些嚣张,他话锋一改,“不够也没事,我厨艺好,找我做席的多,给钱给票给肉给菜,横竖饿不着你”
又卡壳了,他懊恼的闭了闭眼,耳尖通红,心一横,干脆全说了。
“结婚后,工资上交,家务我做,上不上班都无所谓,反正我工资够,你好好考虑。”
条件优渥,态度良好。
门外偷听的孙中书攥紧拳头,他心动了,恨不得化身女人嫁给陈见闻,小兔崽子平时拽得二五八万,关键时刻没掉链子。
沈方初不理解,“为什么是我?你从平城过来,坐火车五个多小时,就为了娶一个十多年没见过面的姑娘?在此之前,你甚至连她高矮胖瘦都不知道,是否婚嫁,是否还在,你都不清楚,为什么?”
上辈子,她没见过陈见闻,更不知道娃娃亲这回事儿,蒋家夫妇一走,大院里关于她的流言蜚语铺天盖地,她渐渐不爱出门,不爱说话,整天躲在房间里呆。
所以,她并不清楚上辈子的陈见闻是不是也来过,最终没见着她的面,就被那些流言蜚语,或者孙雯劝退了。
她知道,这是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却还是忍不住去想。
她总是喜欢在细枝末节处寻找和上辈子的不同,好像这样就能向那个笨蛋证明,看吧,你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么多,每一次都被你错过了,太蠢了。
酷凶酷凶的青年一扬眉,坏笑着说:“你不记得我了,又不代表我不记得你,小傻子。”
踩着夕阳回家的路上,晚霞映漫天,懒懒搭在绵软的云之间,勾勒出绝美的色彩。
在那声‘小傻子’中,沈方初打通了人任督二脉,脑子被一个小胖子的身影狠狠霸占,尘封多年的记忆碎片倏然出现,仅仅只有那一个画面。
沈方初恍然大悟,难怪在国营饭店时她会心跳加,神踏马的见色起意,这货小时候害她摔断门牙,喝了三周的稀饭。
在换牙前,她没少被大院孩子喊‘缺巴齿’,直到换牙开始,这场悲剧才停止。
她忘得一干二净,奈何身体记得牢固,一见到他就自动戒备,吭哧吭哧乱撞。
“沈方初!沈方初!”
又小声又急切的声音轻飘飘递到耳边,沈方初顺着声源望去,哦,傻缺沈方明,畏畏缩缩躲在家属院外的墙角下,疯狂朝她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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